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39-2015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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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管道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操作方便、整齐美观,除应满足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满足开停车及事故处理时的需求。

5.1.2  工艺管道和其他专业管线应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5.1.3  管道设计应符合工艺和仪表流程图(P&ID)及管道规格书的要求。

5.1.4  有毒介质管道和氧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除有特殊需要外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5.1.5  输送容易堵塞物料的管道公称直径应大于25mm。

5.1.6  管道与振动设备或转动设备连接时,应满足柔性要求。

5.1.7  输送氧气管道应可靠接地;当必须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时,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口应设跨接导线,电阻值应小于0.03Ω。

5.1.8  管道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和《石油化工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T3039的有关规定。

5.1.9  管道的柔性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有关规定。

5.1.10  管道的保温和保冷计算、材料选择及结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及《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