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揭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揭府令29—号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都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展—。和改革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对在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
? 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产业】。、水:务、交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信、水务、》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财政】主管部门负责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六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 ,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3、邮政—和,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 4、防洪、灌溉、!水利枢纽《。、引:(供)水滩涂治【理,、排涝、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及【排放、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 7?、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 9、》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
《 10、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11、其他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影响较大—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 1、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建设项目;
!
》。2、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 (三)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和使用国》有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采购!项目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有资金投资效!益的服务项》目,
(七】),国家垄断或》者控制产品的经营】权出让项目
—
, (八)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九:)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 (十)外【商、私营《企业:。和私:人投资、《捐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
》
: (十一—)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
第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为
—。 (一?)工程建设
—
, :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
(—二):货物采购
【 1、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批!量货物?价值3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项!。货物:价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使用!国有资?金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货物价值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药品采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 (三)服—务
— 1:、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3?、,研究开发项目政【府资助?费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4、国有《或者: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5、使用财政性【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
《 ,(四:)特许经营》
1、】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
?。 2《、出让?年经:营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交通:、特:定贸易经营场所【的经营?权,的;
【。 3、?出让年?经营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道路、【供水、电力》的经:营权:的
:
第八?条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
, : 符?合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 (二)【。抢险救灾的;
】 ,。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下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一)列入省和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 (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
?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县(市、区)管!项目经市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市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 1、》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2:、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 3、勘察、【设计、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4、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
1—、建设工程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2、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 3、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 (三)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进行核准;
】 (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 (三)—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准;【
? (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核准:部门:要将上述核准情况】抄送发展和改革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包括【
《 (一)》项目是否进行招【标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 (二)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三)—同一项目中》。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拟《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及设备货物购】置招:标的主?要单:项或者标段和投【资额;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特许条】件和相关责》任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核准;不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单—独核准
《
》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项目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
: ,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
: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3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1个项目《
第十《五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七,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设有!标底的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
,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
《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
,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
,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 ?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
?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 ,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管理、服务者;
!。 ?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 :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
第二十二条—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按下列方式发布】。
(【一)国家和省—审批的本《。市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二)】市,、县(?市、区?),审批:。的项目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 ,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第二十—三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体刊登》招标公告其》内容应与指定媒体】刊,。登,的招标公告》完全相同
第二十!四条 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对投标人的要求】等事:项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公告文《本、招标方式核【。准文件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公告文本《同时报项目招标方】式,核准部门备案
!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招标文—件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出之!日的15日前—送达指定媒体和项目!招标:方式核准《部门:。
第?二十六条 》指定媒体必须—在,自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7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 除国际》招标公告外就—同一标段或事项在】指定报纸上首—次发布所占》版面不超过整版的1!/40(《字体不小于六—号字:)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所占版面》大于整版的1/【40或需多次发布的!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纸可按照商业广告有!关标准?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超额部分—的相应费用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4—。5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30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 (二)资信证明】;
?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
?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第三!十二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 (:一)未密封的;
!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 :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 (四)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组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
【
《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规【则
?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
《 ,(二:)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实—质性内容
— ?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 (四—)对内容存在下列】重,大偏差实质上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确:定为废标
【 1、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期限?;
—。 2、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 :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 (五)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等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 (七)一般性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采》用最低投《标,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 (八)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立,即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
第三?十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
? ,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人;
—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四十?条 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 (二》)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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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第四!十二:条 招标投标工【作一般程序
【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一般—程序:为,
? , 1、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招标人》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依法自?行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招》。标事:宜;
》 : 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编制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 ,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发出【招标公告;
—
4、招】标人组织并》接受投标人报名【;
【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购买标书【领取图纸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
【 ,。 6、需组织—现场勘?察的组织现场勘察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图】。纸和招标文件进【行答疑以书》面形式发出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或修正书;
! 7、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地点送!达投标书及有关资】料;
》 8、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定》标;
】9、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人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 ?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不少于3家)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除不用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外其《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程序《相同)
第—四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
?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人不按照】核准方式和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 3、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 《。4,、,。招标:、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 5、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 :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第四十四】条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单】位、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
第四《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不,得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不得《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止【20:04年9月10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揭:阳市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揭?府〔2004〕【62号)《、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修改〈揭阳【市,。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揭府〔2—00:8〕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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