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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揭府:令,。29号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发布)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都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展:和改革?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对在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 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产》业、水务《、交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信、—水务、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财政主管部】门负责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六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和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 4、防《洪、灌溉、水利【枢纽、引(供)【水滩涂治《理、:排涝、?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及排!放、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 , 7、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9、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 10、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 11、其他】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影?响较大的项》目
? :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 1、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建设项目;
! 《2、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三):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和使用国有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采购项《目
: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有资》金投资效益的服务】项目
》 (七》)国家?垄,断或者控制产品的经!营权出让项》。。目
《 (八)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九)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 (十)《外商、私营企业和私!。人投资、捐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
,
? (十《一)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为
! (一)工》程建:设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
【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 (二)货物采购!
《 1?、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批量货物】价值3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项货物价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使用国有资金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货物《价值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药品采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 ,(三:)服务?
1、】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研究开发《项目政府资助费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国有或》者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 5《、使用财政性—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
(四)特!许经营
》。 1、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
》 2、出让年经!营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交通、特定贸—易经营场所》的经营权的;—
:。 3》、出让年经营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道路、供》水、电力的经营【权的
第八条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符合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
(—二,)抢险救《灾的;
【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下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一)列入省和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 (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
《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 ?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
: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
》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县【(市、?区)管项目》经市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市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 1、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2、】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3、勘!察、设计、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 :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 1》、建设?工,程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 《2、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 《3、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三!)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进:。行核准;《
—(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三)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准!。;
(】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核准部!门要:将,上,述核准情《况抄送发展和改革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包括
】
(一)项!目是否进行》招标: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 (二)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三》)同:一,项目中?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拟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及设备《货物购?置招标?的主要单项或者标】段和投资额;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特许条件!和相关责任》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核!准;不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单独核准
【
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项》目,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3《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 ?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1个项目【。
第十五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七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 设》。有标底的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
: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 ?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管理、服】务者;
《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
第二十一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
: :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二条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按下列方《式发布
—。 (一)国【。家和省审批的—本市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二)市、县(市、】区)审批的项—目,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第二十三【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体—刊登:招标公告其内容应与!指定媒体刊》登的招标公告完全相!同,
第二十四条【 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对投?标人的要求等事项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公告文本》、招标方式核准文件!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公》。告文本同时》报,项,目招标方式核—准部门备《案
《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招标文件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出】之日的15日前送达!指定媒体和项—目招标方式核准【部门
第二十六】条 指定《媒体必须在》自,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7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 , :除国际招《标公告外就同一标段!或事项在指定报纸上!首次发布所占—版面不超过整版【的,1/40(字体不】小于六?号字)?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所占版—面大于整版的1【/40或《。需多:次发布的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纸可》按照商?业,广告有关标准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超:额部分的相应费用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4!5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30?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 (》二)资信证明—;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第三【十二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 (一)未】密封的?;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
(四)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组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
》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规则
【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实质性内容
】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 (四)对内】。容存在?下列重?大偏差实质》上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确定—为,废标
《 1、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期限;
】 ? 2、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 :。。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五)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 (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等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七)一【般性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采》用最低投标》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 (八)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立即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
— ,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人;】。
,
?。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四!十条 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 (》。二)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 :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第四十二条】 招标投标》工作一般程序
】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一般—程序:为
? 1、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招标人—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依法自行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编制—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发出招—标公告;
】 4、招标人组】。织并:。接受投标人报名【;
? 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购买标书领!。取图纸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
】 6、需《组织现?场勘察的组织现场勘!察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图纸】和,招标文件进行答【。疑以书?面形式发出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或【修正:书;
【 7、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地点送达【投标:书及有关资料;
! 8、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定!标;
?
?。 9、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人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不少】于3家)《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除不用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外其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程序相】同)
《第四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 ,。。 2、招标人不!按照核准方》式和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 : 3、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4、】。招标、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5!、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第四十四条】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单位、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
】
第:。四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不】得,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不:得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止2004年9月1!0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揭》阳市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揭府〔200】4〕6?2号)、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修改〈揭阳!市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揭府〔》。20:08〕24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