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揭府令《29号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都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展和改革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对在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 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产【业、:水务:。、交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信、水务、》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财:政主管部《门负责?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六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
?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 3、邮政和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 《4、防洪《、灌溉、《水利枢纽、引(供)!水滩涂治理、排涝】、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 :。 5?、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及》排放、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7、: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 9、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 ,10、?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 11、其他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影【响较大?的项目
》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建设项目;
】 2》、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 , (:三)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和使!用国有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采购?项目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有资金《投资效益的服务【项目
】(七)国家垄断或】者控制产品的经营】权出让项《目
《 (《八)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九)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十】)外商、私营企业和!私,人投资、捐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
】。(十:一)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为
》 (?一)工程建》设
《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
, 《(二)货物采购
】。
1—、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批量货物价—值3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项货物价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使用国?有资金?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货物《价值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药品采?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 (三)服务
】
1、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3、研究开发【。项目政府资助费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国!有或者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 5?、使用财政性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
(四)】特许经营
》
1、【。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
》。 2?、出让年经营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交通、特定!。贸易经营场》所的经营《权的;
【 , 3、出让年经营】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道路《、供水、电力的经】营权的
第八条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
: 符合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 (》二)抢?险救灾的;
—
?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 ,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下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 ?(,一)列入省和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
(—。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
: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
!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 ,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县】(,市、区)管》项目:经,市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市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第十?一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1!、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2、: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
, 3、勘察、!设计、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 :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 :1、建设工程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 ?。2、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
3、【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 (三)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
》。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进行核准;
! ?(,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
(三【)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准;
【 ,。 (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 核准—部门要将上述—核准情况抄送—发展和改《。革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包《括
?。 (》一)项目《是否进行招标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二):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 ,(三)同《一项:目中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拟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及设备货》物购置招标》的主要单项》或者标段《和投资额;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特许条件—和相关责任》
: :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核准;不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单:独核:准
:
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项目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
,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3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 ,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 :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1个项【目,
第十五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七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 设有标—底的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
: :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管—。理、服?务者;
《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二条》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按下【列方式发布
—
(一)】国家和省《审批的本市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二《)市、县《(市:。、区)?审批:的项目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第二十三】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体刊登招标公!告其内容应与指【。定,媒体:刊登的招标公告【完全相同
第二十!四条 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对投标人的要【求等事项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公:告文本、《招标方?式核:准文件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公,告文本同时报—项目招标方》式核准部门备案
】
?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招标文件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出之—。日的15日》前送达指定媒体和项!。目招标方式核准部】门
?第二十六条 指【定媒体必须在自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7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 除国际招】标公告外就同一标】段或事项在指定报】纸上:首次发布《所占版面不超过整版!的1/40(字体】不小:于六号字)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所占【版,。面,大于整版《的1/40》或需多次《发布的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纸可按照商业广告】有关标准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超额部分》的相应费《用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 :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45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30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 (二)资信证明;!
《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 ?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 :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第三十二《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未密封的;
!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 (四)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组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
: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规则
【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实质性内容
】。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四】。)对内容存在下列】重大:偏,差实质上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确定为!废标
?
1、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期限;《
2、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 ,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 (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等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七)一般性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采!用最低?投标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 (八)《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 :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立即《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人;
【
《。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
第四十条 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 :(二)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
第四十二条 【。招标投标工作一般程!序
—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一般程序!为
【1、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招标人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依法自行!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招标事宜;
】 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编制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发出招标公告;
! ? 4、招标人—组织并接受投标【人报名;
【 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购买标】书领取图《纸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
《 6、需组】。织现场勘察的组【织现场勘察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图纸和招标—文件进行答疑以书】面形式发《出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或修正书;
【 《7、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地《点送达?投,标书及有关资料;】
? 8、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定,标,;
》 9、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10、招标人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不少》于3家)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除不用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外其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程序【相,同)
第》四,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 :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 :2、招标人不—按,照核准方式和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 《3、: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 4《、招标、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 5、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第四十【四条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单位!、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
?
第四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不】得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不得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止2004年】9月10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揭阳【市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揭府【〔2004〕—62号)、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修改〈揭阳】市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揭府:〔2:008〕24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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