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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 ? (潮?府[1?999]40号 1!999年6月2【8日:颁,发)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交易》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在指定地!点进行招标投标或方!案竞投选择承包单位!的活动 第—四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管理潮州】市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    市》建委设?立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市:。城区(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下,。。同)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日》常工作为《进场交易《的双方提《供,各项服务 【    各》县建设?局应相应成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各自《辖属范围内建—设工:程交易工作》并接受市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 【 第五?条, 工?程交易?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交易中心—应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     负!责项目报建、建设】监理、合同鉴—证、工程类别核定】、质量安全监督、核!发施:工许可?证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进入交》易中心设点》办公: 第六条 交!。易中心依法履—行如下职责  】 (一?)对应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实施招标投!标登记为《承,发,包,双方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信息   (【二)为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洽谈》等活动提供场所服务!  ? (三)为承发【。包双方提供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窗口服务《 :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进行!交易的?双方的?各项交易活动—进行:指导   (五)!。受有关部门委—托对违?。反规定?的场外工程交易依】法,进行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条: 市城区范围—内下:列工程必须在—市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一)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投资【和政府提供保证性质!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工程】的,土建、水电设备【安装、消防装—饰工程和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工!。程):;     】(二)中央、省属及!外,地驻:潮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 】  :  (三)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建—设,监理; —   ? (四)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 第八条 【 市城区范围—以外列为市重点工】程的应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第,九条 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到《。交易中心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经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第二章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招?标登记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单《位必须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申请《报建:登记须?提交下列资料 】 ,  :。 , ,(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   (二)计【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 ,  :  (三)》规划:要点:和工程设计任务书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登记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总承包【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登记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计划部门签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   ?(二)?规,划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三):建设资金来源说明 ! 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发布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登记之日起】5天:内交易中心应在信息!厅内发布《招标信息 —    《 招标信息载明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建【。设监理?等,不同类型的招标活动!及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招】标方式、招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要!求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报名日期》等 《第四:章 投《标单位的《选择 》第十三条 》交易中心在》报名期限《内接受承包》单位报?名后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交?易中心提请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    (》一)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因其他工程中—标后弃标受到—。处罚期限未满的【;,    — (三)《因承接其他应招标而!没有招标的》。工,程受到处罚期限未满!的; ? :    (四)违反!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指出后仍—拒不改正的》 , , 第十四条 —每个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少于6】个其中1《/3由?建设单位推荐其他】投标单位由交—易中心从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 第十】五条 ?依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应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因技术性【、专业?性较强受工程—条件限制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经市建委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建设单位及市!。交易:中心应优先从近【一,。年,中获市级以上建设】工程奖项的单—位中选取《6家投标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不足6家》时,不足:部分由市《交,易中:心在登记《的,符,合,工,程要求的《单位:中随机?抽取 第十六】条 : 依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应: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因技术性、专业性!较强受工程条件【限制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经市:建委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采?用议标建设》。单,位及市交易中心应】优先从近一年—。中获市级《以,上建设工程奖项的】单位中选取不少于2!家议标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不足2家时【不足:部分由市交易中心】在登记?的符合工程》要求的单位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 经?确定的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书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单位在?送达投标书时应【按规定向承办交易】活动的?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工程概算总!造,价的2%计取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五章 》评标、定标 】第十八条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不宜采用上述【办法的经同级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可选】择以下评标方—。法   —  (?一):评,分评标?。法以调点数法—及工期、质量—、信誉?等综合因素综合【评分的招标投标(简!称“综合法”招【投标);   !  :(二)平均值评标】法以调标点》数为主要依》据进行?的,招投标(简称—“点数法《”招投标);— ,  ?   (《三)造价总量—。包干:招标即最佳》方案中?标,评标法?;  》  : (四)建设—规模总承包》招标即最佳方案中标!评标法 第【十九条 评—标工作在交》易中:心指导下由建设单位!主,持评标小《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员占2【/5另外3/5由交!易中心从评标—。人才: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条 —评标小组评定—中标单位后评标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经评》标小组成员》签字:中标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确认并经—同级招投标办公室】审核后生效 【第六章 》 罚 《 则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建设工程【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县!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潮《。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