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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
印发—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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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府,〔20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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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及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结合》当前我市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更新: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级别价!。详祥见附表21【至7:)并制?定本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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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以外环东《路、外环西》路、外环北路、【外环:南路为界线的范围】含古城区、新城区、!枫溪区及《意溪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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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共同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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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土地》用途统?一划分为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四种类型(各!用地类型的具—体划分见附表1【)
【 第五条 — , :土地级别根据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级差收益【的高低及不同用途在!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内划分级别(基准地!价级别价表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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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基准地【价是指城市国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格:是,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和地价相近的原则】调查:评估出的各地价区段!。、区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平均价?格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产市场】的控制价格不是【不作为具体》宗地的出《让、转?。。。让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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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基—准地价均为熟地价】熟地价由《征地补偿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开【发成本(指供水【、供:电、排水、通讯【、通路及土地—平整)?、级差地租等—构成
! ,第八:。条 基准【地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市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每,隔半年或一》年适时?进行局部《或整体调整
!。 , 基准》地价的调整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评】估成果编制》后连:。同有关编制说—明按:程序报?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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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按土地!用途的?不同分别《以路线价、》区片价表示》基准地价
【 ? 路线价指—面临特定街》道的标准深度—宗,地的:平均价格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居住用地—。。A,。类,主,要临街道两》。侧成线状《分布其基准地价用路!线价表示根据潮州】。市区的?实际商业用地共划】分为81条路线【价区段;、综合【用地共划分》为81?。条路线价区段;和居!住用地A类共均划】分,为81条路线价【区段
】 , 区片价指地价【水平接近《。。的均质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居【。住,用地B?类、工业用地—均呈片状《。分布其基准》地价以区《片价:表示根据潮州市区的!实际 居住用—地B类共划分为【19个区片;工【业用地共划分为15!个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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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本基准地价是指!容积率为2》.2以内时的地价当!容积率小于2.2时!按容积?率为2.2的标【准计价;当容积率大!于2:.2:时可根据不同用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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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本基准地价【是按各种用途—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标准评—估的价?。。格当:宗地的实《际出让、转》让使用年限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时其地价【可按不同用途—的,年,。期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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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 基准地—价标准公布后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行为要以基准地价为!基础:根据宗地《的大小、位置—、,容积率、《形状以及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市场情况等—评估出具《体地块的标定地价】。
】。第十:三条 《 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商铺】、宾馆、商品—住宅、?高级:娱乐设施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在一级?土地市场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确定标底》或者底价确定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以及投标【、竞买的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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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国土部门批—准,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应根据用地功能和!级别进?行宗地标《定地价评估补—交地价款收》取地价款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进行区别对待—对55号令出台之前!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涉及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按标定地价】40%收《取;5?5号令出台后对取】得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按标定地价—扣,除土地使用权土地】取得费(征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税费、《。、不包括土地开发费!基础设施投入—费用以评估价每亩】不高于5万元)【的40%收取
】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功能和【用途确?需改变?的须报经《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
: 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其》。它类型的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如确需改变—的须报?经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收取地《价款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收取执—行;: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改变【用途:时该地块的后的【标定地?价与原用途地价(】以,原实际出《。让,地价或标定地价高】。者为准)的差额补交!地价款
】 老城区—内老:的企业(国营、【集,体)若搬《。。迁至:新区另建《新,需要改变厂房的、办!。公场所的土》地旧址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改变用途后的【标定地?价,的401《0,%计收地《价款:(其中30》%返:回该企?业用于扶持搬迁到新!。址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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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私【人住宅用地转让应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地价!款,其地价?款按: ,“祖遗宅基地和【或集:体,分配、购买宅基【地”区?别收取?两种土?地使用权来源分别按!标定地价的2—0%和30%收取】。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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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 :本实施办法由潮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 本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实施办法(潮府[!1997]》26号?),、关于公《布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的通知(潮—府[1997]27!号,)同时废止原来的】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宣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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