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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揭阳市区【供用水管《理规:定 (揭【阳市人民政府3【4号二0一二年【一月:七日颁布)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或者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制定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 第:四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市区】供水用水应当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六条鼓励【。研发、采用和推广】。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二《章 供水水源 【 第:七条供水水源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管理科?学合:理调度确保供—水水源设施的正【常运用保障》供水企业所》需水量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力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三章 供水设施【建设管?理 第九条市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用水或?增,加用水的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其工程项《目总投资应当—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投资用?。水单: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备齐:相关资料《到供水企业》申,请报装由《供水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 第十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 第十一条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户内供水设施前必!须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经供水企业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供水;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 】第十二条城市供水设!施使:用的设?备、:。。管材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 , 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供水企业方【可供水 第四【章, 供水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供水设施—是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 —第,十五: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供?。水企业应《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公安、公路、】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予配合!供水企?业,在抢修和维修供水】。设施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 第十六条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表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或《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活动 【     》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书面告知!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 【 第十七条》严,禁擅自?改装、拆装或者【迁移: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装或—者迁移的必须经供水!企业同?意,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施工中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水企业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赔偿损失 — 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或【者安装的必须经供水!企业同?意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禁!止,使用或者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内部?供水管道与城市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  禁?止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必须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 第十】九条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检查、维护结!算水表及结算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水表之后》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城,市自建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委托的单位管—理维护 《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危害—供水设施的行为 ! ,。   (一)损【毁,或者擅自《启闭供水《设,施、阀门及消防【栓; ? ,  :  (二)占压、掩!。埋、覆盖《。供水设施《;  《 ,  :(三)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供水!设施上?;     【(四)将非城市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  —   (五》),。在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挖,坑,取土、堆放物—品或者修《建建(构)筑物等活!动;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市政公共消!防栓由供《水企业按照消防【规范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其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列:支     【为保:证消防栓的完好除】消防需要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启用!消防单位应在火【警后3个工作日【内,。将失火地点、时【间、用水《量报送城市供水企业!以,便检查、《重封 ? 第五章 供水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出厂水!、管网?水等进行水质检【测     供水!。企业: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 第二十三条供水企!业应当为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并】定期组织体检患【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城【市供:水工作 《 第:二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保证供水主干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和正常】供水水压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大范围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但供水!企业已启动应急措】施仍造?成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通!知用:户并报告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章 供【水,与用水管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申?。。请,用水(包括》新,装、扩装、改装【、更:换)直接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按供水企《业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和供用水合】同书后由供水—企业组织施》工供水工《程施工涉及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各种:管,线等:设,施的用户需在供水】工程施工《前到相关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为保—障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安全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接水点到—用户水表前》(含水表)的—工程施工由》供水企业统一实施】;否:则,。供水企业一律不予】验收和通水给水【表后管?。道工:程安装由用户—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安装! :第二十?八条市?。区,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定收费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第,二十九?条供水企《业应当为用户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结算水表并定期抄录!水表读数《计算用水量 第三!十条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别,装表计量因用户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因供水企!业,。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 ,第三十一《条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   ?  供?水企业应当对其【安装的结《算水:表进行管理维护【和不定期检查  !   结算水表发生!计量失准或》者停:止运行的供水—企业:应予以更《换并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实际用水量!     (【一)结算水表失【准的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认定】的误差幅度》计算  》   (二)—。结算水表《停止运行的按照上一!次抄表计费日起至】。水表更换日止的用水!天数乘?以该用户前6个【月的日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 : 第:三,十二条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4!8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并重新!。。安装结算水表;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结算水—表损坏或被盗的【重新安装结算水【表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用户对结算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校表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共同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验合格的用户!应当承?担,校,验费并按照结算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交【纳,水费;校验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应当承担校验费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用水量—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 第三十三条用户必!须按时足额》向供水?企业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付 !第三十四条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等》。用水:。应装表计《。量按规定缴费—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禁止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   —  市区《需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 市区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十六条禁止下列】。盗水或者非法用【水的行为 —    (一—)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    ! ,(二)采取私装、改!装、倒装、损毁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等手段取水; 【    《 (三)采取伪造、!拆除、?。开启结算水表上的封!印等手段取水; 】    《 (四)非消防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    】 (五)擅》。自转供城《市供:水; ?     (六)】擅自更改用水—性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非法取水行】为 第三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配备—用水安全检查—人员并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水安!全检查?人员执行用》水安全检《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相关【证,件 第三十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由管【理单位向业主公示】。检,验结果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和统一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清,。洗、消毒或者暂【停使用 第七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三十?九条饮?用水源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责任者应》当立即?采取:消除或者减轻—污染的措《施,并报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可能受影响的水源!及生活?饮用水水质实施【监测 第四十条】因,发,生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供水管制【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供水企】业应当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逾期不缴水费者】按约定缴交》违约金?逾期:1,个月不?缴交者?由供水?企业发出催缴通知书!发出通知《书,1个月?内仍不?缴交:者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供水】。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实施盗水或!者非法用水行—为的由?供水企业《。责令改正按其用水类!别和用水量补收水费!有非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违法所得3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非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按标的总额的3%】进行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经?。处罚仍?不改:正的,?按前款规定》停止供水 第【四十四?条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一)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的《。处2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 (二)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处3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    (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有关用语的!含义为 》   ? ,(一)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城市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   】。  (二)城市【公共供?水是指自来》水供水企业通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形式;     !(三)城《市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形式;    ! (四)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