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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区【供用:水管理规定》
(揭阳市】。人民政府34号二0!一二:。年,一,月七: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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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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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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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或?者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制《定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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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市区供水用水应当】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六条【鼓励研发、采用和】推广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二章 供水》水源
第》七条供水水》源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管《理科学合《理调度确保》供,。水水源设施的—正常运?。用保障供水企业所】需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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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力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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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水【设施建设管理
第!九条市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用水:或,。增加:用,。水的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其工程项目总投资!应当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投资用水!。单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备齐相《关资料到《。供水企业《申请:报装:由,供水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一!条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户内?供水设施前必须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经供!水企业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供水】;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
第十《二条城?市供水设施使用【的设备?、管材?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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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供水【企业方可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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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水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供水?设施是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
第》十五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供水企业应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公:安、公路、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予配合供!水企业在《抢修:。和维:修供水设施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表,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或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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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书面告知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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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严禁擅】。自改装、《拆装或者迁移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装《或,。者迁移?的必须经供水企业同!意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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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施工中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水企业【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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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或者安装的必—须,经供水企业同—意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 ,禁,止,使用或者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内部供水管—道与城市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禁止!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必须?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
!第十九?条,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检查、维护结算水】表及:结算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水表之后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城市自建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委托的单【位管理维《护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危害》供水设施的行为
! ? (一)损毁或【者擅自启闭供水设】施、:阀门及消防栓;【
? (《二)占压、掩埋、】覆盖供水设施;
! ,。 ?(三)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供水设施上【;
【。(,四)将非《城市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
—(五)在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挖坑取土、堆放物!品或者修建建(构)!筑,物等:活动;
—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市政?公共消防《栓,由供水企业按照消】防规范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其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列支
】 为保证—消防栓的完好除消防!需,要,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启用消?。防单位?。应在:。火警后3个工作日】内将失火地》点、时间、》用水量?报送城市供水企【业以:便检查、重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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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水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出厂水!、管网水《等进:行水质检测
! 供水企业—。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供水企业》应当为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并定期组织体检【患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城市供水【工作
《第二: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保证供水》主干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和正常?。供水水压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大范围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但供】水企业已启动应急】措施仍造成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通知用户并报告】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章— 供水与用水管【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申请》用水:(包括新装、扩【装、改装、更换【)直接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按》供水企业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和供用水合同书后!由供:水企业组织施工【供水工程施工涉及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各种管线—等设:施的用户需在供水工!程施工前到相—关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为》保障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安全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接水点!到用户水表前(含】水表)的工程施工由!供,水企业统一实—施;否则供》水企业一律》不予验收《。和通:。。水给水表后管—道工程安装由用户】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安装
第二十【八条市?区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定收费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 ?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第二十》九条供水企业应当】为用户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结算水表并!定,期抄录水表读—数计算用水量—。
第三十条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别装表计量】因用户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因供水企业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第三十!一,条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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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企业》应当对?其安装?的结算水表进行管理!。维护和不定》期检查
— 结算》水表发生计量—失,准或者停止运行的】供水企业应》予以更换《并,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实际用水量【
: (》。一)结算水表失准】的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认定的《误差幅度计算—
:。 (二)结算!水表停止运行—的按:照上:一,次抄:表计费日起至水【表更:换日止?的用水天数乘以【该用户前6个月【的日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
《。第三十?二条: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48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并重新?安装结算水表;【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结算水表损坏!或被盗?的重新安装结算水】表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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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对结算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校表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共同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验合!格的用户应》当承担校验》费并按照结算—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交纳?水费:;,校验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应《当承:担校验费《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用水量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第三十【三条用?。户必须按时足额向】供水企业《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付
《第三十四条》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等用水应装表】计量按规定缴—费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禁止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
!市区需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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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十六条禁《止,下列盗?水或者?非,法用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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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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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私装、改装、倒】装、损毁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等】手段取?水;
(!三,),采,取,伪造、拆《除、开?启结:算水表上《的封印等《。手段取水;》
? ?(四)非消防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
!。 (五)擅自!转供城市供水;
! (六)擅】。自更改用水性质;】
: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非法!取水:行为
第三—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配备—。用水:安全:检查:。人,员并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水【安全检查人员执行用!水安全?检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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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由管理单位向!业主:公示:检验结果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和统?一,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清洗、消毒【或,者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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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三十九条饮用【。水源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责任!者,应当立即采取消除或!者减轻污染的—。。措施并报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可能受影响》的水源及生活饮用水!水质:实施监测
—第四:十条因?发生: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供水管制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供水企业应当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逾期—。不缴水?费,者按:约,定缴交违约金逾【期1个月不缴交【者由供水企业发出】催缴通?。知书:发出通?知书:1个月内《。仍不缴交者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供水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实施盗水或者非法!用水行?。为的:由供水企业责令改正!按其用水《类别和用水量补收】水,费有非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违法》所,。得,3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非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按标【的总额的3%进【行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经处罚仍不改正!的,按前《款规定停止供水【
第四十四条【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的—处2: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 (二)—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处3—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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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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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有关用语的含义【为
【(一)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城!。市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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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公共供—水是:指自来水供水企业通!。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形式?;,
《 (三)城市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形,式;:
《 (四)》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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