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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
印—发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潮府[20【。04]?。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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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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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管理《的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和政】府信用贷《款、以?政府名义募集、接受!的各种境内外捐款等!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 本规定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市财政】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以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资本金等形式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公路、水利、环保!。、管网、城建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集体宿舍、培训】用房、接《待用房等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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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一《律按我市制定—的招标文书范本【编制(招标文书范本!见附件1至》7)招标人修改【或者:添删招?标,文书:范本内容的》在招标文书》送交审查时应就删】改的内容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
《 ,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文书【由市:人民政?府认可的机构—负责编制
第四条!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投—资,项目必须《选择资质《好的企业《参加招投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当提高一个级别!档次进行招标
第!五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招标文书须—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送市发展—和改:革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初审!意见并?送市:法制:局会签再送市政【府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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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文书】送项目?主,管部门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签后由常务副市【长审定;200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长—审定;必《要时由市《长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条【 国家或省审批【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和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由本市】。审批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在省和本市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至《少各在?一家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发布
第七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投标文书的评议!由依法?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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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可委【派本单位1名—具有工?。程技术或经济管【理方面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也可以】不派人参加;
】 :(三)业《主,代表以外的其他【评标:委员在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对本市】缺乏同类专家的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可向】省级专家库》申请借用专》家抽:选评标专家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派人【在现场监《督并做好封闭评标工!作;
》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市财政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第八!条 招标文》书,中确定的评分—细则:。按,照本市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评标办法
】。(一)施工项目评】标办法
1】、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施工【工程评标采用—经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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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施工工程评标【采用"?两阶:段低:价评:。标法:"技术标《得分最高的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出最:低价者中标》如果评标阶段—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只有4名则以前4!名的:低价:。者中标;如果有【效投标人只有3【名则以前3名的低】价者:中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投标无效《;
3—、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技术要《。求且投资额较—大的施工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即对技术标、—商务标计分权—重按总分的40%和!60%比例计算分】数商务标计分以低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4?%为最?。高,分总分合计最高分】者中标?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合—同价
《 (?二)勘察、》设计、监《理项目?评标办法
】1、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性服务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先】开启勘察、》。设计、监《理方:案标书?进行:评审给分后》开启:报价:标并对其进行评【。分将上述2》项评分结果相加得】最高分者中标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合—同价;
【2、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投标最高限》价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三)本》条第(一《)、(?二,)项投标有》效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者为废标
【第十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一)【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招标文书的!约定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拒绝交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二)履】约保证金的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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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需要中!标单位代垫征地【款,的市财政投资项目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
【 2、?不需要中标单位代垫!。征地款?的市:财,政,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分段—计算其中《5000《万元部分《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15《。%交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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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资信证明(【汇票或保函);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除留存?5%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外余》款在工程《开工后3个》月内不计息》。分期退还中标人【用于代垫征地款【的履约?保证金到位后从第】4个月起按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及,期限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但应留存》工程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1年后拨付》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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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书严禁以下》内容或者类似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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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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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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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获得:本地区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
—第十三条 本市以外!的市:财政投资项》目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的10《天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各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及属下单位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工作;
】(三)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第十五条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规范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 (一)组建市【级政府标专家库【并实施专家年审轮换!制度;?
(二—)对:办,事不公、违纪—违法的评《标专:家予以严肃查处和】追究;
【(三)各中》介服务机构应—恪守职业《道德合理《。、合法编制》招标:文书规范运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肃纪》律不得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其转包和违法分包!无,效
第《十七条 《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除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外?在媒:体公告中标单—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取消其【。一定时期内》参,加,投标的?资格
《第十八条 》县(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我市原》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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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参与投标】报名条件、必须提】供的资料《及须知?
(二—)指定的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三)项目建设单】位招标?文书:报送审?查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四)施工项目二阶!段,技术标评《分细则
(】五):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
】(,。六)监理《。项目评分细则
! (七)勘察设【计项目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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