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 印发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潮府:[2004]—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管理的【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和政府信用—贷,款、以政《。府,名义募集《、接:受的各种境内外捐款!等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本规:定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市财政!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以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资本金等形【。式,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公—。路、水?利、:环保:、管网、《城建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集体宿舍、培训用!房、接待用》房等建筑项》目 ?第三: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一律按?。我市制定的招标文书!范本编制(招—标,文,书范本见附件—1至7)招标人修改!或者添删招标文书】范本内容的在招标】文,书送:交审查时应就删【改的内容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 !   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文书由》。市人:民政府认可》的机构负责编制 】 第四条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投资项目必】须选:择资质好的》企业参加招》投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当提高一个!级别档次进行招【标 第五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招标文书【须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送市发展》和改革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初审《意见并送《市法制局会》签再送市政府领【导审定   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文书送项目》主管部门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签后由常务】副市:长审:定;200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长审定;必》要时由市长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条 国家或!省审批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和—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由本《市审批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在省和】本市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至少各《在一家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发布【 :第,七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投标!文书的评议由依法】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可委派本单【位1:名具:有工程技术或经【济管理方面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也可以】不派人参加》; :   (三)业主代!表,以外的其他》评标委员《在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对本【市缺乏同类专家的】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可向省级专家库【申请借用专家抽选评!标专家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派人—在现场监督并—做,好封闭评《标工作; 》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市》财政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 第八?条 招?标文:书中确定的》评分细则按》照,本市: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评!标办法?   (一)施工!项目评标办法—   1、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施工工程】评标采用经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2、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施》工工:程评标采《用"两阶段低价【评标法?"技术标得》分最高的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出最低价者中标如!果评标阶段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只有4】。名则以前《4名的低《价者中标;如果【有效投标人只有3名!则以前3名的低价者!中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投标?无效;   【3、: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技术要!求且投资额较大的施!工,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即对?技术标、商务标【计分权重按总—分,的,40%和60%【比例计?算分数商务》。。标计分以低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4%为最高分—总分合计《最高分?者中标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合同价  ! (二)《勘察、设计、—监理项目评标—办法 《。  1?、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性服务!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先开启勘察!、设计、监理—方案标书进行评【审给分后开启报价标!并对其进行评分【。将,上述2项评分结果】相加得最高分者中标!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合!。同价;   【2、: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投标最高限价!。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条第(一)、(二)!项投标有效》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者!。。为废标 》第十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 (:一)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招标文书的》约定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拒?绝交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二【。)履约保证》金的标准《为  《 1:。、凡需要中标单【位代垫征《地款的市财》政投:资项目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   2、!。不需:要中标单位代—垫,征地款的市财政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分段计【算其中5《000万《元部分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1?5%: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资信《证明(汇《票或保函《),;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  : (四)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除留存5】%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外余款在工程】开工后3个月内不计!息分期?退还中标《人用于代垫征—地款的履约》保,。证金到位《后从第4《个月起按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及期限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但—应留存工程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1年:后拨付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 招标?文书严禁以下内【容或:者类似?表述 《  (一)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市;《   (二)违】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   !(三:)以获得《本地区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 第十三条 本市!以,外的市财政投资项目!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的10天《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第十四条 —各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  (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   ?(二)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及属下单位!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工作;!   (三—)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第十五】条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规范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   ?(一)组建市级政】。府标:专家库并实施专家年!审轮换制度; 】  (二)对办【事不公?、,违纪违法《。的评标专家予以严】肃,查处和追究》; :   (三》)各中介服务机构应!恪守职业道德—合理、合法编—制招标文书规范运】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肃纪律不得!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工作 》 第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其:转,包和违法分包无效 ! ,第十七条 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除: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外在媒体公告】中标单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取消其一《定时期内参加—投标的资格》 第十《八条 ?县(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我市原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   (—一)投标人参与【投标报名条件—、必须提供的—资料及?。须,知,   (二)指定!的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 ,(三)项目建设【单位招标文书报送审!查,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四)!施工项目二》阶段技术标》评,分细:则   (五)】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 :   (六)监【理项:目评分细则》   《(七)勘察》设计项?目评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