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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
》印发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潮府[2004]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管》理的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和政府—信,用贷款、《以政:府名义募集》、接受的各》种境内外捐款等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本规定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市财政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以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资本金等形式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公路、水利—、环保、管》网,。、城建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集体?宿舍、培训》用房、接《。待用房等《建筑项?目
第三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一律按《我市制定的》。招标文书范》本编制?。(招标文书范—本见附件1至7)招!标人修改或者添删招!标文书范本内容的在!招标文书送交审查时!应就:。。删改的内容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
《 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文书由《市人民政府认可的机!构负责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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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投—资项:目必须选择资质【好的企?业参:加招投?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当提》。高一个级别》。档次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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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招《标文书须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送市发展和改】革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初审意见并送】。市法制局《会签再送市政府领】导审定
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文书送项目主【管部:门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签【后由常务副市长审定!;,200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长审:定;必要时由市【长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条 国家或省审批!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和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由本》市审批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在省和本—市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至!少各在一家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发布
第—七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投标文书—的评议由依法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可委派《本单位1名具有工】程技术或《经济管理方面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也可》以不派人参加;
! (三)业主【代表:以外的其他评标委员!。在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对《本市缺乏《同类专家《的,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可向省级专家—库,申请借用专家—抽,选评标专家》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派人》。。在现场监督并做好】封闭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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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市财政!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第八条【 招标文书中确定的!评分细则按照本【市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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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评标办法
!(一)施《工项:目评标办法
【 , 1、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施工工—程评标采《用经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 ,2、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施工工程评】。标,采,用":两阶段?低价:评标法?"技术标得分最【高的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出!最低价者中标—如果评标阶》段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只有4名则【以,前4:名的低价《者中标;如果有效投!标人只有3名则以前!3名的低价者—中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投标无效!;
《 3、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技术要求且投资额较!大的施工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即对技《。术标、商务标—计分权重按总分的】40%和《60%比例》计,算分数商务标计分以!。低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4%为最高分总分】合计最高分者—中标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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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勘察、】。设计、监理》项目评标办》。法
? 1、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性服务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先开启勘察【、设计、《监理方案标书进行】评审给分后开—启报价标并对—其进:。行评分将上述2项评!分结果?相加得最高分者中】标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其投!。标报价?为,合同价;
— 2?、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投《。标最高限价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三)本条第】(一:),、,(二)项投标有【效,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者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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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 (一)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招标文书的】约定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拒绝交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 :(二)履《约保证?金的标准为
【 1?、凡需?要中标单位代垫征地!款的市财政》投资项目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
2—、,不需要中标》单位代?垫征地款《的市财政《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分段》计算其中500【0万元部分按招标】文书:最高限价的30【%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15》%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资信!证明(?汇票或保《函);?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 (四)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除留存5%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外余款?在工程开工后3【个月内?不计息?分期退还中标人用】。于代垫征地款的履约!保证金到位后从【第4个月起按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及期限!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但应留存工程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1—年后拨付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 招标?文书严禁以》下内容或者》类似表述《
? (一)《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市!;
(—。二)违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
— (三)《以获得本地区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
第十《三条 本市以—外的市财政投资项】目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的1】0天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各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及属下单位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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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第十:五条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规范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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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组建市级】政府标专家库—并实:施专家年审轮换【制度;
》。 (二)》对办事不公、违【纪违:法的评标专家—予以严?。肃查处和追》。究;
(【三):各中介服务机构应】恪守:职业道?。德合理?、合法?编制招?。标文书规范运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肃纪律!不得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其转包和违法分【包无效
第十【。七条 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除《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外在:媒体:公告中标单》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取消【其一定时《期内参加投标的【资格
第十八条】 县(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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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我市原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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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参与投!标报名条件》、必须提供的资料及!须,知
(—二,)指定?的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三)!项,目,建设:单位招标文》书报送审查》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四)】。施工项目《。二阶段技术标评分细!则
(—五)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
】(六)监理》项目评分细则
】 (七《。),勘察设计项目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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