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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彝族自【治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1:0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1月6日州】人民政府《八届第10次常务会!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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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张作哈
!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
》 : ,为强化河《道管理杜绝》违法:建筑:。挤占河道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凉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一、凉山彝族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州境内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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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或护《岸,的,河道:为,两岸堤防或护岸之】。间的:水域、整治工—程、:沙洲、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护堤地及!。护岸;?无,堤 防?的河道?。按批准的河道规划范!围确定尚未批准【。规,划的河?道可按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 尚未划定护!堤地的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下—列规定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划定并在辖】区内: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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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城镇或一万亩以】上(含?一万亩?)农田?的堤防护堤地自【背水坡脚延》伸十:至,二十米;
! (二)保护【一,万亩以下农田的堤 !防护堤地自背水坡脚! 延伸五至十—米
—。 保护重要【工矿企业和城镇的护!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护岸》地护:岸地范围自护岸顶端!延伸不超过十米 !
三、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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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 ,。(一:)州境内的省管河】道(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安宁】河)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报州河?道主管机关》初审再由《州,河道主管机》。关转报省河道管理部!。门,审查
】 (二)《州境内?跨县(市)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初!。审后:报州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 :(三)州《境,内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各》。县(市?。)河道?管理机关审查后报州!。备案
》
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 洪、航运通【畅
六】。、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时》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 (一)建》设申请书;
】。
: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三)—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 ,
《 (四)《。占用河道管护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五)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 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列入》国家基建《计划的?各种建筑物》应在申办建设许可】证前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六)建设项目施】工期内临时建—筑和弃土弃碴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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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河》道主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为 【
(【。一)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城镇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 ,
》 (二)《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 (三》)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
(四【)是否妨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 (五)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影响】;
— :(六)是否》妨碍:防汛抢险《;
】(七)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八):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
(九【)是否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 (十)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的其它意!见
》。
八、河道—主管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同意—兴,建的应发给审查【同意书并抄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立项【文件时必须》附有: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书否则计划、】建设等?部,门不予审批
! 审查—同意书可以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管《理提:。出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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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不同意建设的!决定或者要求—。。就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补《。充,后再进行审》查的应当在批复【中说明?理由:和,依据建设单位对批】复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由?被申请?复,议机关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商处:
十、计!划、建设等 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应事先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查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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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的《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 《
十二—、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河道《主管机关应对—其是:否符合同意书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情况如发现未【。按审:查同意书或经审核的!施工安排《。的要:求进行施工》的或者出现涉—及江河防洪与—建设项?目防汛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必须执行《;遇重大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十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手续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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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河道主管!机关应定期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应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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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未按本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同时可按水法】第七:章六十五条》、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十六、本暂行—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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