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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
】
11.3》.,1 根《据生产工艺布置【和公用动力系—统的装设情》况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洁净【生产区、技》术夹层?、技术夹道、机房、!。站房:均应设火灾》探,测器;
《
】。 ,2 ?当洁净?室,(区)采用上送下(!下侧)回《。气流组织时在回【风气流中应设置早期!报,警空气采样火灾【探测:器;
! 3 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新风或循环风【的空气处《理设:备的出口《处应:设火灾探《测器
1!1,.,3.2 》。洁净生产区及其【走道、?技术夹层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11.【。3.:3 气《体报警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可—。燃/有毒气》体或液体的》储存、?。分配:场所应?。设气体探测》器;
《
,
2】。 惰性气体—环境应设氧》气探:测,器,;
—
3 】可燃/有毒气体【或液体的使用—场所或设备、气体】管道入口室及管道阀!门或接?头等易泄漏处—应设探测器;
!
》 4? :设有可燃/》有毒气体设施/【管线的洁净》室的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应设气体探测】器;
?
】 ,5 : 气体探测信号【应与相应的事—故排气装置连锁控】制并应将《报警信号送至消防】值班室;
!
6 气!体报警装置应—在启动排风机的同】时自:动,。。启动可燃/有毒气】体切断阀;
】
? 7 — 排风系统》应设有应急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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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工厂应设置消防【值班室?/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有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
11.3.5 !消防:。控制系?统,的,控制、显示、报警】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11】.3:.6 安防系【统对洁净室(区)】火灾报警应进行核】实并应进行下列联动!控制
! 1 应启动!室内消防水》泵接受反馈》信号除自《动控制外还应—在消防值班/—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
— 2 —应关闭有关部位【的电动防火》阀停:止相应的《净化空调系》统并应接收》其反馈信号
!。
—3 : 应关?闭有关部位》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
: ? ,4 ?应启:动,备用应?急照明灯
】
—5 在消防值班】。。/控制室或》低压配电室应手动】/自: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 ?6 ?应启动?。火灾应急扩音机进】行人:工或:自动:播音
!。 ?7 应控制电梯】降至首层并应接【。收其反馈《信号
】11.?3.7 《 安防系统》应,对洁净室《(区)气体报警【进行核实并应进【行下列联《动控制
! 1》 应启动相应的】。排风装置接受反【馈信号;《
》。。
》2 应启动相关部!。位的气体自动切断】阀接受?反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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