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
10.—6.1 厂—房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10.【6.2?。。 厂房《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可通行检修》的洁净室(》区)的生《。产,层,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 2 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的有关规定
【
《10:.6.3 厂房】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
2 !洁净生产区及—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强—度不应小于8L/】(mi?n·m2《),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m2—
— 3》 特?种气体站(间)内】存储的特种气体与水!不发生反应》时该特种气体间应】。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强度不—应小于8L/(【。min?·m2)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m2》
《
,
4 设!置在室外的》硅,烷站应设置雨淋【系统保护部位包括】硅烷钢瓶、大宗【硅烷储罐及相关的工!艺气柜雨淋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不应小于12【L/(mi》n·m2)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2h
》
》。 , 5 —存储和使用硅烷的房!间应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不低于严【重危险级Ⅰ级设【计喷水强度不应【。小于12L/(m】in·m《2)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60m2《
?
10.6【.4 厂房内【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
1《0.:6.5 厂房内】设置的灭火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洁净区内的灭火】器,宜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 ? 2 ? 洁:净区:以外区域的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10.6.6 化!学品存储、分配、】回收:间,的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存储的化【学品:。遇,水可:发生:剧烈反应产生不【良,后果的该房》间严禁采用水消【防系:。统;:
?
》 2? 有机化学品【的存储、分配、收】集,间宜设置固》定式的消防灭火【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