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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第十:条 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进度进行!拨付必须严格—按照投?资计划批准的建【设内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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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和同级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本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分别是】本,部门:拨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试【行项目资金直拨方式!的重:点项目资金建设【单位的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对本部门【。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安全使用负行【政管理责任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 ,第十二条《 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拨款)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拨付《进度表、开》工通知等有关资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拨款财政部门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优先、《。及时:拨付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对符合报账制规定的!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实行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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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拨付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时应预留工程尾】款其比例《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程类别、具体—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总?投资额提出建议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不得少于工程总投】资的:20%原则上预留的!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机关审计或财政部门!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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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根据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程序:要求原则将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建【设单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的【要积极试《行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行政府采购的设备投!。资支出按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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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要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
【 (一)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
《 (二)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
《 (三)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 (四)财会【。制度不健全核算不规!范的;
》 : (五)未按规定】要求报送项目季【度,(月度)用款计划】或信息严重失—真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的财会部门支付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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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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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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