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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 , , 印发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潮府〔?2004〕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  ? 现将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确保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齐备保障房地产】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潮州市城区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及,共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所作的认】。定 — ,第三条 潮州市建】设,局为我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    】。市规:划、国土、》公用事业《、房:管、环保、园林【、人防、地震—、公:安消防、气象—。等单位?应积:极参加?。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工:作, 第四】条 凡申请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一)项【目按:。批准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设计审核的要求全面!建成; 【 ,   (》二):单项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已经竣工并已取得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   (》三)施工用的临时工!棚及临时电》、水设施《、建筑残土、剩余构!件、:施工机具等全部【。清拆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    (【四)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户已全部按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安:置; 【  : (五)》建设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已按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前【期管理 【 第五条 申请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须《提交如下《资料   【 (一)综合验】收申请; —    — (二)工程立项】审批材?料;:   【 ,。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资料》;,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报:。告表:等环境保护审批【材料:; 》    (—。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    (六【)建设?工程招投标(按规定!须实行招投标的)】、施工及监》理等合同材料; 】  》  (七)工程】监理报告《。;    ! (八)《工程:单,项验:收及备案资》料; 【   (九)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材料 【    (【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包括附属—配套设施《)全部竣《工并经单项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设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 【 :   《 (二)》市建设局在收到【项目综?合验收申请》表及所需资料—后3:0天内?组织综合验收小组】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 :  :  (《三)综合验收小组应!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听取开【发单位情《况汇:报深入现场核实各】竣工项目全面鉴定和!评价提出验》收意见 》    (】四)市建设局—根据验收《小组验收意见—对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建设局按规—定签发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准用证—;评定为不合格的由!市建设局签》发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整改通知【书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直至符合条件】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向—市建设?。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 ? 第七条 【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可,以实行分期验收逐】期办理验收投入使】用手续 》  :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设局提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市建设局—组织:综合:验,收小组?进行整体综合—验收 ? 第八【条 :未取得潮州市房地】产工程?项目准用证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 第九条 未取!。得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准《用证:的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交付使用!且,应继续承担该工【程项:目的维修《。管理责任《 :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一条 负责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工作人员如在【综合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二条 各!县的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