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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 印发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潮府—〔2004〕—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 ? 现将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确《。。保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齐备?保障房地产》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潮《州,市,城,区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及:。共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所作《。的认定 【 第三条 潮州】市建设局为我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 《    《 市规划、国土、公!用事业、房管、环】保、园林、人防、地!震、公安消防—、气象等单位应【积极:参加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工作 — 第《四条 凡申请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一)项目按批准!。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设计审核的】要求全面建成;【 , 《。。。   (二)单项!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已经竣《工并已取得》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  ?(三)施《工用的临时工棚及临!时电、水设施、建筑!残土、剩余构件【、施工机具》。等全部?清,拆,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 ,。(四)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户,。已全:部按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安置; 】    (五)】建,设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已按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前期!管,理 第五!。。。条 申?请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须?提交如下资料 】 , ,  (一)综【合验收申请; !    (【。二)工?程立项审批材料; !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资料;《。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报告表《。等环境保护审批【材料; 》    【(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    (六【)建设?工程招投标(—按规:定须:实行招投标的)【、施工及《监理等合《同材料; !   (七—),工程监理报告;【    !(八)工程单项验】收及备案《资料; 《   — (九)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材料 》    】(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包括》附属配套设施—。)全部竣工》并经单项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设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 !   (二—)市建设局在收【到项目综合》验,收申请表及所需【资料后30天内组】织综合验收小—组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   《。 :(三)综合验收【小,组应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听取开发单【位情况汇报深—。。入现场核《。。实各竣?工,项目全面鉴定和评价!提出验收意》见 —   ? (四)市》建设局根《据验收小组验收【意见对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建设局按规定—签发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准用证;评》定为不合格的由市建!设,局签发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整!改通知书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直至符【合,条,件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向市建设《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 【第七条?。 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可》以实行分期验—收,逐,期办:理验收投入使用手续!。    —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设局提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市建设局组织综!合验收小《组进行整体综合验】收 ? 第八条 未!取,得潮:州市房地产工程项】目准用证《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第九【条 未取得潮州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准用证的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交付—使用且应继续—承担:该工程项目的维修管!。理责任? ?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一条 负责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工作人员如—在综合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二条 】各县的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