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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印发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潮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下称市造价机构)负!责,。各县建设《局是各自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其行政区域内行【使有关规定赋予【的造价? 管理职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财】政部门编《制工程?造价管理的投—资估算办法、—竣工财务决》算办:法 第三条 【市(县)财政部门应!依行政职能加强【对本级?政府投资的》工程的预、结—算审核依《法实施财《政监督管理 — :第四条 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的,编制或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定?额标准等计价—依据不得擅自修改】和补充?市一次性补充的定】额,标准由市造价机【。构负:责编制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第【五条 市造》。价机构负责为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管理提供依》。据确定和《公布: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等—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市造价机构负【责市城区范》围内:(湘:桥区、枫溪》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及在县辖区—内市属建设项目的】工程:类别的核定工作【并指导各县造—价,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七条 《含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投资成份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造价【法或:综合法进行施工招】标的:必须将?工程预?算或施工标》底预:算报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单《位审核后《方可作为工程施【工招标?标底 ? 第八条 市城区】。范围内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的工程竣工》结算(包括以预【算包干的项目)【。应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后》报市造价机构审【核市属建设》项目在?县,辖,区建:设的工?。程可由市造价机构或!其委托?的县造?价机构审核县—属建设?。工程:由县造价机构审核经!市(:县,)造价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可作?为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未按规定报经市(!县)造价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文件【不,得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双方未—。能共同认定的竣【工工程结算文—件可向负责审核【的造价机构申请调解! 第九条 经【。市(:。县)造价机构审【核的广?东省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列》人工程?竣工档案依据性【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申请】工,程结算审定应同时】报,。送下列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图、施工图预算】(或标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通知》书、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证的借?工、误工资料—及有关影响》工程造?价结算的其他资【料以及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认定》的完整?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的审】定应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审—定期间承发包单位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如实提》供资料不得借—故,拖延 《第十一条 市(县)!造价机构负责对从事!。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单位(或编制人】员)所编制工程【的,结算书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组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经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不得执业《 , ,第十三条 经—批准且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接受委托从事【与其资质相应—的工程预《、结算的编》定或审核也》可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十四条【 从事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的人员必须持有省!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国家人事!部、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从》业持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必须到市造—价,机构登记无证或不按!专业:资质:编制、?审定的工程预结算文!件无效 《 ,第十五条 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以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资—格由市造价机构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出具意!见书要求经办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复查?。或,向造价机构申请【复核当?事人对复查结果或】。复,核,决定十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按复查结果或复【。核决定执行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