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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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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控《制价或财政》部门的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评:标时按各投标—人由低至高的报价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出合格的1】-3个投《标,人并按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出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 ? 技术特别复杂、】施工难度特别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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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技:术,部,分的分值比重按技】术,。复,杂程度由招标人决定!但不得低于20【%、高?于30?%对个别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强】等,原因需采用其他【标准或?改,变计分办《法的,必须得到【审批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条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当《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1至数倍(以备!案为准)的履约现金!担保:或部分现金附加保函!担保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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