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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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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控!。制价或财《政部门?的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评!标时按各投标人由低!至高:的报价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出】合格的1-3个【投,标,人并:按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出?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 技术特别!复杂、施工难度【特别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第?十九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技术部分的—分值比重按》技术:复杂:。程,度由招标人决定但不!得低于20》%、:高于30%对—个别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强等原因》需采用其他标准或】。改变计分《办,法的,必须得到审批!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条 】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当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1至:数倍(以备案为准】)的履约现金担保或!部,。分现金附加保—函担保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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