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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 凡政府指定的【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均可在!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指导下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第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已有的场《区、庭?院,为,职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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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职—工个:人在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可利用闲置!土地建设自住的经济!适用住房《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工前自—筹资金必须达—。到工程总投资—。概、预?算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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