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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伊政发】〔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市政府各》委、办、局 伊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十二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使用市政府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建设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由政:府通过法定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建设项《目后按规定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制度 第四条 实!行代建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遵循投、建、管!、用相分离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本办法适—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即项目前!期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阶段由代建管理单!。位负责 《 第:五,条 :市政府设立的项目投!资管理单位名称定】为伊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代建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市》政府的监督管理代建!。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设立的专业化代【建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计】划下:达  《   ?市财:政局对代《建项目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市监察局对代建!项目的决策程序、】资金使用《。、,招,投标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察市审计局!依法:对代建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的!项目投资代建—管理可参照市政【府的做法自行决定 ! 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职责 》  :  (一)负责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办理立项、规【划等报?。批手续  —   (二)—负责提出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等合理】建议 《 , ,。  (三)负责【。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 】    (四)负责!用地、?拆迁审?批及相关《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达到项?目,建设的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的水、电、消防、!环保、供热等工作】的落实   【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及各项合同的签订工!作     (】六)负责《办理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实,施中有关《手续     】(七)负责将前【期发生的相》关手续移交给代建单!位     (】八)委托代建单位代!行项目建设》。其法人?职责    【 (九?)负责落实》自酬资?金并:按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到位  》 ,  :(十)负责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资产?移交手续 第七】条,。 代建单《。位的职责  【   ?(一:。),参,与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协助使—用单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    《 (二)参》与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负责各项!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在施工》阶段: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负责》对分项工程、工程设!备、材?料进行招标或采购 !    《 (三)依照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相应的建《设资金文件 【 ,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期代行《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具体实施中的质!量、投?资、工期及》安全进行全面组织管!。理     (】五):掌控:工程:进度及?现场经济签证—提出进度拨款意见】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  (六)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竣工结算初审、整理!、报送 《   ?  :(七)负责》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批;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移交  】   (八)协助使!用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资产移《交手续 第八】条 使用《单位提出《项目需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按规定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九!条 使用单位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条 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双方签订项【目,代建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分工代建】协议签定《后使用单位将—项目前期手》续及:资料移交给代建【单位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期代建单《位代:行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投资、工期及安【全进行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完工后代建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 第十三条 项!目交工后代建—单位负责将竣工结算!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经《。市财:政部门批复后—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四条 代!建单位负责将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后移交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代建单—位以批准的概—预算作为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严格控?制工程概预算确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情形需突—破概预算的由代建单!位提出?相应投资《增减情况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按程?序申报调整项目概算! :。第十六条 市财政】部门对代建》制项:目的所有建设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代》建单位根据已批【准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 第十?八条: 代建单位按—工程实物进度严格掌!握拨款程序及数【额代建单位》提出资金《拨款意见财政部【门审查确认》并按约定扣回预付款!及保修金将》工程:款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账户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应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在?施工阶?段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由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