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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伊政发〔2》012〕《14:号 颁布时】间 201》2-03-21 】 生《效时间? 201《2-09-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  :  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十《三届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劳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和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人社!、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其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劳动合同在—招用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备?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人社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核公示年度考核评!价对:不,执行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人社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办》理,工,资保障金相》关业务在审》核、收缴、返—还等工作《环节要制定制—度、遵章办事依法】查处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行为 第七】条,。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机《构对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未结《案,或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工资事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中《标价、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  市住建—局应于每年12【。月末前提出当年本】。市建筑工程最低成】本价:并,据此确定下年的工程!投标指导价如工【程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工《程投标指导价组织】招投标的机构不得准!许其中标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应对?工人工资支付负责一!旦发生拖欠问题应承!担支:付的主?体责任?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  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工资发放的责任人】、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每月一》次,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工程质量等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考》勤制度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应建立工》资档案确保工资【账目清楚原始—记录和?工,人认可的资料等要】存档备份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为劳动者办理银【。行卡:。并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十五:条 工人当期工资】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并计入工程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工程:款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月制—。定,工资支付《表,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工期结束后3日内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  :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按月(日】。结或以?工程量结算的—但不得超出一个【月)结算工》资,。。。。的应及时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   每》期工资发《放完毕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银:行分别将《工资支付表和—存款流水单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 本条上述各【项内:容应列入《招投标的必要条【件由组织招投—标的机构负》责审:查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的须按本】条,。各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准,开工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要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将》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工程?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十九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领域企业《人社:、住:建等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