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 建标库

1  总则

1.0.1为加强《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101/TJ22-2015)和《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DB2101/TJ23-2015)的贯彻执行,规范绿色建筑设计的管理与控制,制定本要点。

1.0.2本审查要点适用沈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审查。

1.0.3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101/TJ22-2015)、《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DB2101/TJ23-2015)。

1.0.4施工图设计中增加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1.0.5条文中黑体字为控制项,必须严格执行;非黑体部分为一般项和提高创新项,其满足项数应按下表确定。

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达标项数要求

1.0.6绿色建筑设计审查除应符合本要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1.0.7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要点。

1.0.8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审查时,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类型应报送沈阳市居住建筑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评定表一(控制项)(附表1)、沈阳市居住建筑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评定表二(一般项)(附表2)、沈阳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评定表三(控制项)(附表3)、沈阳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评定表四(一般项)(附表4),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审查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