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 , 】 》 — : : 20《18年9月30【日
目 【 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 业《主大会筹备
— ? 第三节《 业主大《。会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物业服【务
—第一节 《物业服务合》同
《 , ,第二节 承》接查验
】第三节 物》业收费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一节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 第二节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三【节 公?。共收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非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以人为本—、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助和有关监督工作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开展物业服【务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维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 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核定】物业:管理:。。。区域出具《核定意见并将核【定意见抄送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需要调整【以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社区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 :第二节 业主大会】筹备
第九【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十个以上业主也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筹《备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
》 第十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由业《主和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代表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筹:。备组召集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筹备—组召集人确定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 建设单位》已不存在或》者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期限!内委托代表参—加筹备组《的建设单位可以不作!为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应当不少于七!日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 ?筹,备组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供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备工作《所需资料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筹备【组,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提供的?由筹:备组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认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等单位【查阅、复制
】筹备组应当在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 (一)确定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业,主大会首次会议上】的票:数及表?决规则?;
: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五】)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 (六)做好—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经费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可以通《过,业主自愿承担、【建设单位《赞助、政《府,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
: 第三节 业主大】。会
第十三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当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事【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业】主监事?会有:权对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纠正监事《。会每届?任,期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面积》、业主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代行《部,分业主权利其—面积以及《。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由管理规—约确定
》 第十五《条 召开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 采用集体讨论方!。式的可以按照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凡需投票表决【。。的应当由业主—本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每一代理《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未参与表决》的其票数如何计算由!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规定—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
—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告!知业主和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经!。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或者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任期、》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的物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明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总《数以及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尚未开发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监事会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以及监事的选举!规则、资格、—人数等事《项进行约《定,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 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是以全体业主合】意为基础《通过:业主大会《确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范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权利、义务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自—主管理行为准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明:确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五【)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六)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管理》规约可以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限制违【。规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根据管理—规约约?定的方式《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实行自主》管理物业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一)自主管理】的执行机构;
】。 (二)自主管理的!内容、标准、—期限;(三)—费用的?标准和收取、使用办!法;(四)其他有】关,自主管理的》。内容
电梯、】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住宅小区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帮助指【导
? 未实行《业主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
? ,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按?该物业管理区域内总!户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等因素选《举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
【 置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在个别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从候补—。委员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告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推选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其选举产生之日为】成,立日: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具有业主】身份业主身》份的认定以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尚未:领取产权《。证的:以房屋销《。(预)售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记载的购房!人为准业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父,母、配偶或者成【年,子,女在:。委托期间代》其,行使全部或》者部:分业:主权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纪守法】;
(》四)遵守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
(五)【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利害关》系;(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主被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执行期未满—的或者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恶意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鼓【励在村(居)民【委员会中任职—的业主?兼任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三)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 (:五,)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和水电公》。摊费等相关费用;】
?(,六)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定:期审核由业主分摊的!公共费用;》
(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参加—诉讼;
—(八)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和业主大会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九)审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申请;
(十】),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性收支【情况;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大会已成《立但: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如期换届改选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就住》宅小:区共同管理事项征】求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代!为履:行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督促业《主履:行有关交《费义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改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后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产生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
(四!)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和《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五)交》付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
】 (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配置证?明;(七)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配置证【明;:。(,八):属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清单;(九】。)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提交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的资!料由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负责提供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可以《委托档案保管机【构保管?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变更内容】进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符合非营利!法人登记条件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召《集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人数过《。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公告日期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由《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 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在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换届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账【簿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工作《逾期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督!。促移交
《 第二十》八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组成清算!组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监!。督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也可以由业主分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酬金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中—支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上?一年度?本区:域物业共有部位【经营:所得收?益收支明细》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换届前应当—进行资产清查清【查,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或《者兼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任期届满《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四:)被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并获批准的【;
: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行为的业主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当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并提请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做处理决定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督促
》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不公告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业?主委员会《。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资格终》止或者停止职务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账!簿,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第三章 物业服!务
: :第一节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十【。三,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后实施前期—物业服务《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并签订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顺?延;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参照当年—物业服务《市场价格行情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报《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物业名称【、地址、类》型、建筑面》积等:物业的基本情况;】(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四)物业水电【公摊费分《摊方式;《
(五)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
(【六)物业服》务人员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分配比例》;(七)《。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八)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九)争议处理方式】;(十)违约责任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事项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以及车位(库)、电!梯、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绿化养护;
】 (三)环卫保洁!、垃圾分类等公共】。卫,生维护?;(四)公共秩序】维护;(五》)安:全防范;
》 (六《)车辆?停放:管理;
—(七)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 , (:八)为业主接收邮件!、快递提供便利;】
, (九)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检测?、检验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 (十)》物业档案资料保管
! ,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本!省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 (二)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并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 (三)》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四)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
(五》。)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 (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日常纠纷;
【 (七?)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者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期:满前两个月》在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预收或者—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其账目以及【其他: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拒绝移》交资料或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电梯日常管理、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管理和服务相关】费,用按:照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第二?节 承接查验
【 第四十三条【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
?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或者专业机!构参与承接》查验:进行见证和监督承接!查验记录须经参【与承接查验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允许业主查阅】承接查验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承接查验结果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承接《查验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遗留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复验
物业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未整改!落实:的新建物业不得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十:。四条 物《业承接查验前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并将复印】件或者电子文档【交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存档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物业】管理用房的清单;】
(六)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使《用,功能问题或者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时整改、移交
】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人员】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分别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也不—得占用、转让—、抵押?
,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网络!、通风、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和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应当载《明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和具体位!置商:品,房预售许可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应当审查此项—内容:落实情况
—。 第三?节 物业收费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采取—酬金制、包干—制等方式《收取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 前:款所称?酬金:制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成本变—。动,情,况定:期发布?各类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参:考价格?
因政府指导价!变动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作相应调整;】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已竣工【未出售或者已出售未!交付物业的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达?到交付条件物业的自!出售人送达交—付,物业通?知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十!八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对经两次催缴!仍,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将欠费情况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经公【告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以及水电公摊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九?条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按下列规定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 (二)物业—服务企业自用—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四)!未售和已售》。未交付物业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有关费】用,和进行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将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的公共水费与—电费清单及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一节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第五十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遵守公序良俗维护】良好邻里关系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在外墙》开设门?窗、破坏外立面改变!。。。。设计图纸确》定的卫生《间、厨房位》置;
(二)侵!占或者损坏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挖掘房屋地下!空间;
(四)!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住宅、车【位(库)、储藏间】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 (五)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高空抛物;!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七)堆《放杂:物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八)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或者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
》 (九)损坏—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装置或者治安—防范设施;
(!十)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一)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布设电动车充电【装,置;:
(十二—。)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饲养动物!。;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牵引携【。大型犬出户时—还应当为大型—犬配戴嘴套
】第五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时》间、垃圾处理、噪音!。扬尘控制、》外立面管控、防【盗网和空《调外机安装以—及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管理等事—项,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房】屋装饰?装修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污,染共用部位的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负责修?复、清洁、》恢复原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修复、清洁、】恢复原?状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修复、清【。洁、: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承担
!。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按约定支付清】理费用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十?二,小时内告知业—主,委员会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并【根据:管理:规约的规定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在?十二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进小区调查】核实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
第五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挖、埋设或者【维修供电、给排水】。、排污、燃气—、电信等管道管线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就路面、绿》地等恢复原状等【。事项:签订协议《并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有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第【五十四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作出约定【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本人相—。关资料(包》括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的交纳等约定—事项: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房屋?出,。租,人及时采《。集并依法报》送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
第二节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 第五十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的应当设《立,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评估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列支
】第五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建—设,项目:为单位设立账—户按照?房屋户门号设立【分户账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 第五十七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足额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专项维修【资金的?余额不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由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向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发出续《交通知业主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续交未能及时续交!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续交业—主委员?会可以对未交—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依法提起诉讼
!对本:条例实施《前应交?未交或者拒不续【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交《。纳,经两:次催收仍《不交纳的《可以通过公告催【交公告期《满仍不交纳》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十《八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或者?保修期?未满但保修责任主体!不,存在;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情况应当在专项!维修资金拨付前进行!公,示
《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方便业【主查询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
第六【十条 发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并立即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 (一?。)共有用房》及共用部位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
(二!)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或者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
!(三)高层》住宅水泵《等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水;
】 (四?)建筑立面瓷砖等外!墙装饰层《发生脱落或者存【在脱落?危险;
(五)!共用给排水、供用电!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依照法?律、法规由供水供电!企业负责维护—的除外;
— (六)消防、【安防等建筑》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七)因台风—、,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
! (八)》根据公安、消防【、人民防空、气象】、特种设《备、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要求【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 (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维修、更新、改造】;
(十—)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第》六十一?条 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已垫付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自主管理机【构可以向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申请拨付审核代】管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拨付—要,求的代管单位—应当及时向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代—管单位逾期不审【核的视为同》意,
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中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设?立紧:急情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具,体抽取?比例以及紧急—情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件《。和程序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紧,急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 , 第六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节 公共收益
】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应《当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 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公共收益按—照,前款规定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存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用账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
!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一—次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第六十【四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车辆停放!。收取:。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用】于消防、电梯、人民!防空等设施维护管理!的必要支出车—位划定、《车辆:停放:、管理?和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或者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业,主,大会决定对共—有车位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将共有车】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场,地使用?费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 , 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库)?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位(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除《本,条规定收费项目【外不得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车辆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结合改【造,整治: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车位(库)】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可?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相】关政策;
(二!)建:立全省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
】(三)负责全省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四)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五)制定《物业行?业服务规范;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负责制定!本辖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 (三?)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
(【四)负?。责物业管理区域核】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前期物!业承接查验;
【 :(五)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 (六)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和日常监—管检查;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建立:物业管理投诉登记制!度,公布:投诉电话;》
: (:九):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项目档案【
第六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惩戒机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标准定期组》织考:核并:在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和考核结【果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依法进行监督】。
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
】 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物业服务评!估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业主、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应】急管理、工商、环保!、卫:生、规划、价—格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职《责
? (一)《明确物业管理机构;!
(《二)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三)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 :(五)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第七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和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
《(二)教育引导居民!参,与支持物业管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 (四)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及时!协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老旧小区—管理:服务:单位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
》第七十二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
【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动态信!息,;
《。(二)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三!)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 (四)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五):协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
? 第七十三条【 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之!间的相关问题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由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参加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 第七十《四条 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为主】的物业服务纠纷便】捷处理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负责》纠纷调查处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专门调解物业—服务纠纷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服务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有关?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征求另一方!当事:。人意:见对方无异议的应】当当即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应当签】订调解协议书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加强物业纠】纷,行政调解队伍建设保!障所需工作经费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要》求提供或者移—交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建工作?。。所需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工作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期移交有关!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财物》或者未按规定公示资!产清查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原—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或者终止资格】的原业主委》员会:委员: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财物损坏或者】灭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布、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两【。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或者携—犬出户时未束—。犬链牵引《、未为大《。型犬:配戴嘴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四?条 :。业主: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且拒不】履行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或者》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和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通风采光井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人民】防空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