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 【 ! 》20:18年9月30【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 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
! 第二《节 业?主大会筹备
】 第三节 业主大!会,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
? 第三章 物业【服务
— 第一节 物业服】务合同
》 第二节 【承接查验
— ?第三节 物业收【费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一节《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第二!。节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 第三节 公共收!。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非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以人《为,本、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助和】。有关:监督: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六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开展物业服》务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维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核定!物业:管理区域出具核定】意见并将核》定意见抄送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 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需要调整以】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社区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 业主大—会,筹,。备
: 第?九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十个以上业主【也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筹:备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
第十!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由业主【。。。和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代表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筹备组》召集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筹备组召—集人确定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建设单【位已不存在或者【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期限内委托代表】参加筹备组的—建设:。单,位可以?不,作为筹备组成员
!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应当不少于七日【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 第?十一:条 筹备组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供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备工作所需【资料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筹备:组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提】供,的由筹备组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认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等单位查《阅、复制
筹】备组:应当在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定》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 ,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业—主大:会首次会议上的票数!及,。表决规则;
—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五)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 (:六)做好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经费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可】以通过业主自愿【承担、建设单位赞助!、政府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
! 第三节 业主大!。会
第十—三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当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事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业,主,监事会有《权,对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纠,正监事会每》。。。届任期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面积、业主》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代?行部分业主权利其】面积以及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由管理规约确—定
第》十五条 召开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 采用集》体讨论方式的可以】。按照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凡需投票表决—的应当由业主本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每一】代理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未《参与表决的其票数如!何计算?。由,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规:定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告】知业主?和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经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或者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任期:。、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的物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明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总》数,以及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尚未开发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监事会!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以及—监事的选举规—则、资格、》人数等事项进—行约定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是?以全体业主合意为】基础通过业主大会确!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范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权利、义务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自主?管理行?为准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明确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五)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六):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管,理规约?可以: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限制违规》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根据管理—规约约?定的方式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 第十《九条 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实行!自主:管,理物业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主管《理的执行机构;
】 :(二:)自主管理的内【容、标准《、,期限;?(三)费用的标准】和收取、使》用办法;《。(四)其他有关自】主管理的内容
】 ,电梯:、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住宅小区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帮】。助指:导
未实行业】主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按该物业管理!区域内总户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等因素选【举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
置】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在个别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从候补委员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告】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推选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其选《举产生之日》为成立日《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业主身份业!主身:份的:认定以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尚未领取产权】证的:以房屋销(预)售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记载的购房人为】准业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父母、配偶或者成!年子:女在委托期间代其行!使,全部或?者部分业《主权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纪守法;
》 (四)遵守【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
(五)【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利害:关系;(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主被】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执:行期未满《的或者?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恶意】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 鼓?励在村(居)民委】员会:中任职的业主—兼任: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履行下列职责
!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三!)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 (五)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和水电!公摊:费等相关费用;
! (六)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定《期审核由业主分摊】的公共费用》;
? (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参加诉讼】;
: (?八)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和业主—大会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九)审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申!请;
(—十)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性!收支情况;
— ,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大会已】成立:但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如期换届》改选: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就—住宅小区共同管【理事项征求》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代—为履行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督促业主履行有【关交费义《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改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后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产生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
(【四)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和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五)交!付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
(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配置证!。明;(七)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配】置证明;(》八):属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清—单;(九)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提交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的《资料由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负责《提供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可以委托档!案保管?机构保管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
!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变?更内容进《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符合非《营利法人登记条件】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召【集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人数?过半数以《上同意
《 ,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公《告日期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 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由【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在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换届—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
《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账簿【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工作!逾期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督促移交
》 , 第二十八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组成清算组】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监督: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也可以由业主分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酬金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中支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上一年度本区】域物业?共有部位经营—所得:收益收?支,明细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换届前应!当进行资产清查清查!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或者兼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 , (一)《。任期届满的;
】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四)被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并获批准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行—。为的:业,主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当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并提请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做处?。理决定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督促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不公》告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业主委员会》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资格【终止或者停止职务】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账簿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第三章 物业服务!
, 第一节》 物业服务合同
! ,第,三十三?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后实】施前期物业服务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并签订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顺延;?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参照当】年物业服务市场【价,。格行情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报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主要】。事项
? (一)物—。业名:称,、地址、类型、【建,筑面积等物业—。的基本情况;(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四)物业】水电公摊费分摊方式!;
(五—)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
(六)物业服!务人:员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分配比例》;(七)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八)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九【。)争议处理》。方式;?(十)违约》责任: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事项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以及车位《(库:)、电梯、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 (二)绿化【。养护;
《 (三)环卫保洁!、垃圾?。分类等公共卫—生维护;《(四:),公共:秩序维?护;(五)安全防】范,;
: (六)车—辆停放管理;
】 (七)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八)为业主接收邮】件,。、快递提供便利【。;
(九)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检测、检—。验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十—)物业档案资料【保管: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本《省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 (:二):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并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 (三)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四)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
》 (五)《。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日常纠纷;
!(七)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者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期满前两个月在【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预收或》者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其账目以及其他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拒绝》移交资料或》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电【梯日常管理、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管理和服务相关【费用按照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由业主承担
】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第二节 承接】查验
第四十三!条,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
—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或—者专业机构》参与承接查验—进行见证《和监督承接》查验记录须经参与】承,接查验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允许业主查阅承!接查:验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接查验结《果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承接查》验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遗!留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复验
》 物业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未整改落实的新建】物业不得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第四十四》条 物业承接—查验前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并将复!印件或者电子文【。档,交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存档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五)物业管理—用房的清单;
】 (六)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使用功能问》题,或者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时整改【、移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人员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分别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也不得占】。用、转?让、抵押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网络《、通风?、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和—。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应当?载明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和具体位《置,商品房预售许—。可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应当审查此项!内容落实情况—
, 第三节》 物业收费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采取酬金制》、包干?制等方式收取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 前款所《称酬金制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成本变】动情况定期发布各类!。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参考价格】。
因政府指【。导价变动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作?相应调整;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已竣工!未出售或者已出【售未交付物》业的:。。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达到交】付条件物业的自出】售人送达交付—物业通知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第四十八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对!经两:次催缴仍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将欠费情况—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经》公告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以】及水:电公摊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九条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按下列规定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二)物业》服务企业自用—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四)未!。。售和已售未》交付物业由》建设单位承担
】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有关?。费用和?进行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将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的公共【。水费与电《费清单及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一节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第五十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遵《守公序良俗维护良】。好邻:里关系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在外墙开设门窗【、破坏外立面改变设!计图纸确定》的卫:生间、厨房位置;
! (?二)侵占或》者损坏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挖掘:房,屋地下?空间;?
(《四)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住宅《、车:位(库)、储—藏间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五):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高空抛物;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 ,。 ,(七)?堆放杂?物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八)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或者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
》(九)损坏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装置或者治!。安防:范设施;
》 (十《)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 (:十一)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布设!电动车充电装置;
! (十二)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饲?养动物?;,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牵引携》大型犬出《户时还应当为大型犬!配,戴嘴套
第五】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时间、垃圾处理、!噪,音扬尘控《制、外立面管控、】防盗网?和空:调外机?。安装以?及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管理等】事项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房屋?装饰装修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污《染共用部位》的,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负责修复】、清洁、恢复原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修复、《清洁、?。恢复原状《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修复、清洁、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承—。担
《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按约】。定支付清理费—用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十二小时内告知【业,主委员会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并根据管理规约【的规:定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在十《二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进?。小区调查核实—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
! :第五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挖、埋》设或者维修》。供电、给排水、排】污、燃气、电信【等管道管线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就路:面、绿地等恢复原】状等事项签订协【议,并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有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 第五十四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作出—约定:。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本人《相关资料(包括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的交【。纳等约定事》项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房—屋出租人及时采集并!依,法报送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
第二节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的应当设《立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评估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列支
— 第五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建设】项目为单位设立账户!按照房屋户门号设立!分,户账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五十七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足额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专项维修资金!的余额不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由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向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发出续《交通:知业主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续交未能及时续交】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续交】业主委员会可—以对未交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依法提【起诉讼?
:。 对本条例实施【前应交未交或—。者拒不续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交纳经两次催收】仍不交纳的可—以通过公告》催交公?告期满仍《不交纳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十八》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或《者保修期未满但【保修责任主体不存】在;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情况》应当在专项维—修资金拨付前进行公!示,
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方》便业主查询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
—第六十条《 发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并立即《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一)共!有用房及共用部【位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
(【。二)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或?。。者,。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
》 , (:三)高层《住宅水泵等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水《;
: (四)建筑【立面瓷?砖等外墙装饰层发生!脱落或?者存在脱落》危险;
(五)!共用:给排:水、供用电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依:照法律、法规由【供水供电企业负【责维:护的除外;
(!六)消防、》安防等建筑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七】)因台风、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
(八)—根,据公:安、消防《、人民防《空、气象、特种【设备:、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要【求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维修?、更新?、改造;
— (十)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第六十一条 —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已垫付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自主管理机构可以】向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申请拨《付审核代管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拨】。付要求的代》管单位应当》及,时向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代管单】位逾期不审核的视】为同意
《 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中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设立:紧急情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具】体抽取比例》以及紧急《情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件和程序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紧急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 , 第六?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三节 公共收益
! ,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应当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公,共收益按照前—款规:定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存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用!。账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
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一次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 第六《十四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车辆《停放收取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用于消防—、电梯、人民防【。空等设施维护—管理的必要》支出车位划定、车】辆停放、管理和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或:者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 业主大《会决定对共有车位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将共—有车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场地?使用:费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库)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位(】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 ,。除本条规定》收费项目外不得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车辆收取【其他费用
》 第六十五条【 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结合改—造整治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车位(!库):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可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相关政策;
】(二)建立全省【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
(三】。)负责全省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四)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五)制定物!业,行业服务规范—;,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本辖!。。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三):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
(—四)负责《物业管理区域核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前期物业承接—。查验;
(五)!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 (六)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和日】常监管检查;—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建立物业管理投诉!。登记制?度公布投诉电话【;
(》九)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项》目,档,案
第六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惩戒机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标准!定期组织考核并在】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和考核《结果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依法进行监【督
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
》 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物业服务!评估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业主、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应急管理、工商、!环保、卫生、规划、!价格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 第七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职责
—(一)明《确,物业管理机构;
】 , (二)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 (:三)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五】)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 , 第七?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和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
】 :(二)教育引导居民!参与支持物业管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四)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及时协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老旧》小区管?理服务单位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
第】七十二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
【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动态】信息;
(二】)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 (三)《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 (四?)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五)协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
第七十】三条 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之《间的相关问题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由【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参加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十【四条 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为主的物业服【务纠纷便捷处理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负责纠【纷,调查处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专门调《解物业服务纠纷
!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服务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有关【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征》求另一方当》。事人:意见对方无异议的】应当:当即: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应当签《订调解协议》书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加强物业纠】纷行政?调解:队伍建设保》。障所需工作经费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要求提供或者移!交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建工:。作所需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工作—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期移《交有关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财—物或者未按规—定,公示资产清查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原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或者:终,止资格的原业主委】员会委员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财物损】坏或者灭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布【、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两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或者携犬出!户时:未束犬链牵》引、未为《大型犬配戴嘴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四条 业主【。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且拒】不履行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或者】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和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通风采光井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人民?防空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