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阿府发】〔2012》〕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 近年来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三百”示范工程!的全面实施我州【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居住环境极大改善】城镇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但—与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现】有,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已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和完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规范规划建设—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审批程》序
(一)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审】。批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编制、审查、审批】。城乡规划未经批【准和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 : 1.?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州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城乡规划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编报经州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域新》村总体规划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汶《川县、红原县县域】新村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各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经州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其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的—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九寨沟—县漳扎镇、松—潘县川?主寺镇?、小金县日》隆镇、若尔盖县唐】克镇:、红原县瓦切乡【等5个重点旅游集镇!的总体规划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先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审议!经审:议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再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各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先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审议审议《同意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九寨—沟,县漳扎镇、松—潘县川主寺镇—、小:。金县日隆镇、若尔】盖县唐克《镇、红原县瓦切乡】等5个重点旅游集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场《镇,。建设规?划,在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先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审议经!审议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再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4.各县【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局《应组织编制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遗产地保护规—划在报请国》。家、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先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审议在审批】后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县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辖区?内开:发的其他风景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先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议经审议同意【后由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5.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6.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其他乡(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上述规划在!报送:。审批时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二)城乡规!划的修改《
?。 因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修改城》市、:乡,(镇)、《村规划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修改
《 1.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州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九寨沟县漳扎】镇、松潘县》川主寺镇、小—金县日隆镇、若尔】盖县唐克《镇、红原县瓦—切乡等5个重点旅游!集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场镇》建,设规:划的:修改在?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前先报!州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在审批后【报州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2.因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或】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导致相!应地块的《范围及?相,关规划条件改—。变的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提出规划—条件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审议意见进行审批并!通报同级《国土管理《部门
3.!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公示、组织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规【划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损失作出【评估:并依法给予补偿【
二、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依法实施【城乡规划
— 各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许可制《度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严禁》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一)】。建设项目选址
】 ?1.在城乡规—划区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和【备案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属国!家和:。省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请】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属州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且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请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委托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属州!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且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和县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 ,3.国家和省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经?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同【选址论证报告一【并转报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1.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以,及,项目审?批等有关《。文件资料《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县城:乡规划?主管:行政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并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 2.》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使用权—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镇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或者依法转让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的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有关文件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核定规划条】件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管沟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以及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社区:。住宅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或》。者乡(镇)规划【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规【划条件?并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1.乡村建设应当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在乡村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者:统一规划、自行【建设村民住》宅社:区建设应当》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在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定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管沟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3.在乡、【村规划区《内使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人应当持原有宅】基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户籍《证,。明,、住宅建设方案或】者政府提供的通用设!计图、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等》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村规划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规划条件》
1.规划!条件是调《控引:导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区【建设:。的重要控制和指导】性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应当与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乡、村《规划相一致规划条件!分,为规定性条件和【。指导性条件规定【性条件包括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及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筑高度;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地段的控【制要求;《绿地、名木》古树、河湖水面保】护要:。求和市政基础设【施特定要求》指导性条件包—括建筑体量》、风格、风貌、色彩!和,景观环境要》求
—2.因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在: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出让:后的地块经批准【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重【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地!块规划?。条件:确定后一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出:让的再次出让前应当!。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确!定,规,划条:件
(?六)临时建设
】。 : 1.?在城市(县城)、】。乡,(镇)、《村,规划区内《因,。公益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实施城—。乡规划的《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持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临时》。用地的书面意见以】及临时工《程建设方案》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需!办理临时用地的【依法申请临时用【地审:批
2.临!时,建设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或者进《行转让、出租、【抵押临时建设—为商品?。房售楼屋或》者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该【建设项?目工期;其》他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建设—工程: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设、清《理场地并经原批【。准机关检查合—格临时建设在使用】期,限内因实施城市、乡!(镇)、村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拆除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三、强【化建设?项目:。规划和初步设计审】查
(?一)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
? 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九寨—沟县漳扎镇、—松潘县川主寺—镇、小金县日—隆镇、若尔盖县【。唐克镇、《红原县瓦切乡等5】个重点旅游》集镇以及各类—风景:区凡投资规模在5】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前须将!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和项【。目设:计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 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程序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管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州、县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1.初步《设,计审查范围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技术复杂、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中型房屋《建筑由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安全性初】步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按照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核?定的建?。设项目类《别、规?模以及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职责按!以下规?。定,划分执行
》 (1)—凡列:入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国务院?各部委批准、核准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地州、县城乡!建设住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法律法规!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使,。用财政部《及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的:城市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对技术复杂》或使用?专有技术、特定专利!技术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由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3)—由州: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中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所在地县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4)其—他应当依法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政府出资!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及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县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县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政《府投资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及除桥梁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不超概预算【的前提下可不再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要求和】审查程序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按分级管理职责规!定划分由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建设所在!地县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转报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项目主管部【。门并组织《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成有专家签名—。的专家组书面审【查,意见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确认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正式的书面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 , 4.凡未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得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要【求,其整:改、补正
四—。、进一步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
— : (一)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要强—化乡(镇)0.人】民,政府规划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村—级组:织在规?划管理中的》作用:;要充实和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政府】引领:、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 (?二)州、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提高科学】化水平;应加强对国!。、省干道和重点旅游!沿线及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规划建【设情况以《及,乱搭乱?建、违章建房的监】督检查及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等行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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