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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消!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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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消:防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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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考虑布置、投】。资和水质等因素【推荐消防水》罐与生?产水罐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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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从供水可靠】性和经济合》理角:度提出了码头与陆域!部分:在,条件许可时》首选共用消防—给水系统的方案;】但亦不排除》个别情况下码头与陆!域部分可分建消防给!水系统?的做法其原因如下由!。于码头消防炮的高供!水压力需求(尤其在!。码头栈桥较长—、沿程阻力降—损失较大情况下)】。当码:。头与接收《站陆域部《分共:用一套消防供水【。系统:时导致陆域消防泵出!口压力高可能—使得全厂消防水系统!设计压力高于常【规,的1.6《MPa(G》),等级若在接》收站陆域部》分设置管网减—压设施则减压设施】可能影响全厂消【防管网供《水系统的可靠性;但!若,码头和接《收区域采用》两套:独立供水系》统,又会:带来较高的工程造价!因此在进行全厂【消防:供水系统设计决定】码头和?接收:站陆域部《分是共用供水系统】还是分别设置独立】供水系统时应从供】水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两—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11.!2.9 》本条第1款中码【头部分火灾时—最大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按【照需同时开》启,的消防设施用水量之!和确定如高架遥控水!炮及炮?塔水喷雾系统、【。码头前?沿水幕、逃生通道喷!淋、高倍泡沫—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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