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消防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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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消防用水!可由市?政供水管网或—天然水源提》供
1】1.2?.2 当采—用海水消防时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消!防时用海水、平时】淡水保压的》方式并设《置消防?后淡水冲洗及放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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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海水消防《系,统,的管道及设备材料】应能够耐受海—水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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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水?。消防泵宜与》其他海水泵统一布】置,。共用取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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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 淡水消《防水罐(池)宜与】生产水罐(池)合】。并设:置水罐(《。池)宜设置消防车取!水措施
《
11.2!.4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码头与陆域部分宜!共用一套《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能力?。应满足最大消—防用水量及水压【要求;当码头和陆】域部:分,分别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时应分别—满足码头、陆域部】分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及水压》要求供?码头的消防给水管道!可设置为一》根应保持充》水状态?;寒冷地区消防给水!管道应设置防—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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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消】防,给水:系统宜进《行瞬态流《分析
1!1.2.6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陆【域,部分的消《防给水系统应为【稳高压?系统其压力宜—为0.7MP—a(:G,)~1.2MP【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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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 接:收站液化《天,然气储罐区、工艺装!。。置区、槽车装—车区消防《给水管?网,应为:环状布置环》状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某个环段发【生事故时独立的消防!供水管道的其余【环段应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管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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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消火栓的数】量及位置应按其保】护半径及被保护对象!的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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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罐?区及工艺装》置区的消火栓应在】。其四周道路边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宜超过6《0m:
11.!2.9 》消防水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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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收—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应按—。一,。处考虑;接收站【陆域:部分消防用》。水量应为《同一时间内各功能】区发生单次火灾【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加上60L/s】的移动消防水量;】。码头部分《的消防用水》量应为其火灾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加上60【L/s的移动消防水!量;
!。 2《 预应力混—凝,土全容?罐罐顶的固定—水喷雾系统检—修通道处的》供水强?度,不应:小,。于10.2L—/min·》m2罐顶《泵出口、仪表、阀】门、安全阀平台的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0.4L—/min·m2;】
《
》 3 《单容:罐、:。。双容罐和外罐—为钢质的全容罐【其消防用水》量应按着火罐和【。距,着火罐1.》5,。倍直:径范围内《邻近罐的固定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着火—罐的冷却面积应【为罐顶和罐壁—面积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应为罐顶和半个罐壁!面,。积罐壁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2:.5:L/min·m2罐!顶,冷却水强度不—。应小于4《L/mi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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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码头逃生通道【的水喷雾《冷却水系统冷却供水!强度不宜小》于10.2L/mi!n·:m2;码头操作【平台前沿的水—幕系统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0【L/s?·m;?
【 5 辅【助生产设施的消防】用水量可《按60L/s计算】;,
】 6 建—筑物:的消防水量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10— :接收站工艺装置区、!槽车:装车区的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3h;液化天然气储!罐区: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6h;辅】助生产设施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2h;码头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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