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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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信?息对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相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
】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获悉信【息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 (二)—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影响—范围和强度》。。。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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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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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粮(油》)、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公告?、劝告、《建议;?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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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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