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三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信息对《。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相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  】  :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获悉信息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二)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影响:范围和强度》发,布预警信息》 :第二十六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粮(油》)、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公告、劝告!、建议;《   《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二十七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