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 , 第二十三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信息对【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相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   《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获悉信《息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  (?二)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影《响范围和强度发【布预警信息 第】二十六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粮(—油)、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公》告、劝告、建议; !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二十七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