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选址与总体规划
6.1 选 址
6.1.2 本条规定了物流建筑选址的条件。
1 因为通常物流建筑工程的货车流量大,声音嘈杂,对居住区有较大影响,因此不宜设在居住区。
2~6 物流建筑的选址因素应反映国家的状况,经济、社会和人文是研究的主要内容;地区性的选址应以物品来源、流向等作为主要研究内容。而具体位置的选址,其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应为主要研究内容。
方便经济的交通条件,有利生产,方便运输,节省成本,促进企业发展。为了物流建筑内的物品安全,有洪涝灾害的地区应有必要的防洪设施,以减少企业的损失。
物流建筑需要必要的电、水,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
6.1.3 本条第2款根据《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2006并结合铁路专用线有关规定制定。
6.1.5 本条规定了不应作为物流建筑场址的地段或地区,分别说明如下:
1 在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九度地震区建设,既增加基建投资,又增加不安全因素。因此,本款规定不应在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选址。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手段,并进行安全论证。
2 不良地质地段是指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地段或地区。其中以泥石流、滑坡现象较多,给建设者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如近几年在南方发生多起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引起房屋被埋,道路、铁路被毁,损失巨大,而后期的加固和修复费用也相当可观。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在建筑铁路,工厂……非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的规定,本规范规定不应将物流建筑建在本款规定的地段。若在本款所述地段建设,易造成建构筑物断裂、损坏、位移、倒塌,影响物流建筑的正常运作,危及物品及人身安全。
4 选址在下游的物流建筑,必须确保物流建筑安全,不受洪水以及堤坝决溃的威胁。
6.1.6 由于物流建筑运输量较大,处理的物品复杂,物流建筑的建设可能会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危险品、化学品物流建筑事故时会造成周边居民损伤、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因此规定本条。
6.1.7 规定大型、超大型物流建筑群布置在城市边缘地带,主要是考虑尽量减少其对城市用地和交通等方面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