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57-2016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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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一般规定

15.1.1  物流建筑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按下列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1  作业型物流建筑应执行有关厂房的规定;

    2  存储型物流建筑应执行有关仓库的规定;

    3  综合型物流建筑的作业区、存储区应分别执行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

15.1.2  物流建筑的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建筑的消防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有关办公、生活服务用房等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