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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 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 《 ,。各区县规土局、各】派,出机构、各》委,。托单位?。及受理点:  】  : 上海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沪规!法[2?001]《857号《)经评估需修订【。后继续实施经20】15年4月》。2,4日第?3,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名《称调整为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5年4月—29日 《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 【(2001年2【月1日沪规法(2】001)8》57号文发》布根据2015年4!月29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 —    为了规范对!。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临时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  :  :本市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含义) !    《 本规定《所,。称临时?建设:是指建设单位—(个人?。)经批准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临—时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的!活动;临时建设用地!是指建设单位(个】人):经批准临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或》用作堆场、》施工作业面》、停车等 第四条!。(管:理部门)    ! 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土地管?理, 第五条(批准】及按证施工要求) !     》除使:用建设?单位(个人)自【有项目建设》用地外任何建设单位!(个人?)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各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单位(个人)—必须按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和!要求临时使用土地】     除在】已批准的《。建设工程基地范围】内建设临时施—工设:施外任何建设单位(!个人)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向各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个?人)必须按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活动 第六条(临!时,。建设管理规定) 】     临—时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临时建】设不得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不得影?响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和市容景》观  《   (二》)临时建筑层数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含!二层)不《得建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三)】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执行如在浦西!内环:线以内执行有—困难的在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条件?下可以由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核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相邻建筑间距低于!技术规定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与直接!影响的相邻》方达成协议 — 第:七条(临时建—设用地管理》规定)   【  :除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或急《需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之外【应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临时建设用地不】得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     (二【),临时建设用地不得影!响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和市容景观【     (三】)禁止在现状城【市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   (四)历史】遗址、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内《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城乡规—划保留?的,街区内的临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第?八条:(临时建设变更【规划许可《)     【任何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进行临时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临时建设《工程不得转让、交】易 第九条(【临时建设用地改变】性质)   【  任何建》设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临时建】设用地性质确需【改变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临时建设】用地不得《出让、?转,让或租赁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设工程【 第十条(报建】要求)  — ,  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使用建设单位】(个人)以外项目土!地的应当《缴验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使用自有!储备土地的应当缴验!土,地权属?文件;使用非自【有储备土地的应当缴!验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储备机构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    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可同步申请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个人)在【自有项目用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缴验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项目土地》或,储备土地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提供?。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个—人):进行临时建设—。应根据项《。目性质的需》要,征求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提交给】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    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可一并提出申请【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时应当一并—审,批 : 第十一条》(有效期限)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与】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期限一致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涉及临时建设用【地的有?效期还应当与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期限一致《。   《 ,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工程!恢复原状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延期以一次【为限延期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无条件拆除、恢】复)  》   临时建设、】临时建设用地在【批准的有效使用期内!因国:家建设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必—须,提,前拆除?或收:回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收到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出的—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无条件自】行恢复原《。状 : 第十三条(工【程,规划许可公》开)     临!时建设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批后管理) 【    建设单位】(个人?)在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向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开工】。放样复验《和竣工规划验收 !第,十五条(处罚)【    》 ,。对,建设:单位(个人)—违反:本规定涉及违—法建设的行为—由,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 ,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原上》海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沪规法【[2001]8【5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