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第六章 市政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涵以及各!。。类杆线?、管线等市》政,设施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做到超》前规划、《设计与建设
【 , 市政设—。施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计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统筹规划
】
第三十四条 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持,批准的建设计划文】件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
(二【)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如:涉及铁?路、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他主要设施【时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
(!三)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工程设计图和—其它:需要报送的资—料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齐:上述:有效:。。资料: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城?。市新建道路、桥梁上!的各项管线工程【(包括横跨道路【。预埋管线《)应:按照道路规》划设计要求统—筹布置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与道路!建设同步建设
【
》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
》
: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座标、标高以—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依据城》市规划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
第《。三十七条 》其它规?划,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