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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市政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涵以及各类杆线【、管线等市政—设施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做】到,超前规划、设—计与建设
! 市政设施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计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统】。筹规划?
第》三十四条 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持批准的建【。设计划文件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二)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如涉及铁路!、,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他主要!设施时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
(【三)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工程设计!图和其?它需要报送的资料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齐上?述有效资料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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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城市新建道路、!桥梁上的各项管【线工程(包括横跨】道路预埋管线)【应按:照道路规划设—计要求?统筹布置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与道路建》设同:步建设?
—。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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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座标!、标:高以: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依据城市规划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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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其它规划》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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