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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市】政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 】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涵—。以及各类杆线、【。管线等市政设—施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做,到,超前规划、设计【与建设     !市政设施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计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统筹规划 【 , :第三十四条 —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建【。设单位持《批准的?建,设计划文件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   (二)—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如:涉及铁?路、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他主要设】施时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   【  (三)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工程《设计图和《其它需?要报送的资》料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齐上述【有,效资料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五条 城】市新建道《路、桥梁上》的各:项,管线工程《(包括横《跨道路?预埋管?线)应按《照道路规划设计要】求统:筹布置?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与道路建设同步建】设 :  :   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 , 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座标、标《高以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依,据城:市规:划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七:。。。条 其它《规划: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