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的规划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内涝防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称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和再—生,利用 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和:再生:利用污水《和雨水的设施包括管!道、泵站、沟—渠、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有调蓄功能的河涌!、绿:化地和污水》。、污泥处理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由政府负!责管:理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区域内—自行建设和管理供】本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污!水,。排放和处理、污泥清!理、排水水》质和水量《监,测等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排水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行政、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市排水【主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排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六条】 , 对保护公共—排水设施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排水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排水规划明确排】水目标与标准排水】量和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排水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的排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排!水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辖区—内排水规《划经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 排水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并与!辖区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本市行政区》域的排?水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对本市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设:施,和排水?户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分级管理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城镇!排水设施勘察测量、!排,水许可材料档案管理!及排:水,管线信息管理子【系统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不,断,完善本市排水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一条 】 排水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排水:规划、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管线保护的要【求 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实施《单位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现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 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 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 第十三》条  ?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及环评批复意见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 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环评】批复意见单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露台等》。排水设?施应当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并《与本市建筑》设,计的:相关技术要求衔接】 第十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涉:及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项目:应当事先征求—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室外排水接驳】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排水管理《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涉及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室外排!水,总图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  涉及排水】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室》外排水竣工图—等,相关资料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对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重建并—负责返修或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排水设施竣工【档案其中验收合【格后:的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应作为》。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一 第十八条!  :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图纸施【工;: ,。(三)排水管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建设;! (:四,)符合防洪排涝的】。有关规定; (五】)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不得: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第二—十条  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废水《、污水的排水户【应当依法先向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行政、排水主】管部门等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档案及!时共:享排:污单位取《。水、排水、排污【等监测数据和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应—当与相应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污水处》理服务合同》。进行:污水处理 第二十四!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前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将: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 市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纳《入财政管理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由财政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由市排》水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委托等方式!。。依法确定养护经费】从财政预《算中列支 自建排】水设:施的养护和维修【由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养护—维修合同的要求【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接受排水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十八【条  排水设施【因抢修或者特殊养护!、维修作业影响【正常排水的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需暂停排水!的应当提前告知受】影响的排水户并【尽快恢复正常排【水 对生产、生活】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范围暂停【排水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前发布通告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封堵!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作业和相关应—急方案报市排水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全部的封堵【物并报?市排水主管部门【现场验收 第三十条!。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海事等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划定本市!。范,围内:内河涌?宽度:。规划控制线》划定内河涌管—。理范围并设置警示】牌, 各:项建设?。不得占用内河涌确】需,占用:的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维持?现有河涌宽》度不得破坏内河涌的!防洪:排涝体系和》航运功能 第—。三十一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二)超》过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三)不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占】压、损毁、拆卸【、穿凿、《。挖掘、堵《塞、填埋、盗窃、移!动排水设施;— ,(二)向《排水管?道进出口、检查井、!雨水篦子和排水明沟!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杂物、】污,泥等废弃物;—。 (:。三)将油污》、,。施工泥浆等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四)向排水设施排】放,。、倾倒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等物质; (五!)擅自?向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六)其他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内河涌、】明渠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覆盖内河涌、【明渠; (二)在内!河涌、?明渠中设置》拦河(渠)网帘渔具!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以及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三)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违反排水管理】行为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管理暂行】规定(中府〔—19:98〕59号)【和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中府【办〔2011—〕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