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的规划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内涝防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称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和再生利】用 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和再生利用》污水:和雨水的《设施包括管道、泵】站、沟渠、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有调蓄功能的河涌!、,绿化地和污》水、污泥处理—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由政】府负责管理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区【域内:自行:建设和管理供本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污水排《放和处理《、污:泥清:理、排水水》质和水量监测等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排水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行政、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市《排水:主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排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六条  】对保护公共排水【设施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排水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排水规划明!确排水目标与—。标准排水量》和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排水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的排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排!水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辖【区内排水规划经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排水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并与】辖区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本》市行政区域》的排水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对本市》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设施和排水户—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分级管》理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城镇排】水设施勘察测量【、排水许可材料档】案管理?。及排水管《线信息管《理子系统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不【断,完善本?市排水?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一条  排水【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排水规划、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管线保?护的要?求 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实!施单位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现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 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 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 】第十三条  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及环评?。批复意见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 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环!评批:复,意见单?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露【台等排水设施应当】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并与本市建筑设】计的相?关,技术要求衔》接 第十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涉及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项目应当事】先征:求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室《外,排水接驳《。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排!水管理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涉及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室外:排水总图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  ?涉及排水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室外排水竣》工图等相关资料【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对》。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重建并?负责返修《或,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排水设《施竣工档案其—中验:收合:格后的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应作为?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一》 第十八《条,  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图?纸施工; 》。(三)排水管—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建设; (四)符合!防洪排涝的有关规】定; (五)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不得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第二十条【  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废水、污水》。的排水户应当依【法,。先,向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行政、排《。水主管部门等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档案及时共享排】污单位取水》、排水、排》污等监测数据和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应当与】相应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污水处理服务合同】进行污?水处理 第二十【四条 ?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前】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将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 市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 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纳入财政管!理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由》财政: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由市《排水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委托等!方式依法确定养【护经费从财政—预算中列支 自建】排,水设施的养护和维修!由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养【护维:修合同的要求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接受】排水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十八条!  排水设施因【抢修或者特殊养【护、维修作业—影响:正常:。排水的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需暂—停排水的应当—提前告知《受影响的《排水户并尽快恢复】。。正常排水 对生产】、生:活,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范:围暂停排《水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前发!布通告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封》堵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作业和相】关应急方案报—市排水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全:部的封堵物》并报市排水主管部门!现场验收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海事》等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划定本—市范围内《。内河:涌宽度规划控—制线划?。定内河涌《管理范围并设—置警示牌 各—项,建设不得占》用内:河涌确需占用的【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维持现有河涌宽【度不得破坏内河涌的!。防洪排?涝体系和航运—功能 ?。第三:十一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二)超】过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三】)不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三十二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占压、损《毁、拆卸、》。穿凿、挖《掘、堵塞、填埋、】盗窃、移动》。。。排水:设施; (二—)向排水管道进【出口、检查井、【雨水篦?子,和,排,水明沟?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杂《物、污泥等废—弃物;? (三)将》油污、施工》泥浆等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四,)向排水设施排【放、:倾,倒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等物《。质; (五)擅自向!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六):其他: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内河涌、明渠!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覆!盖内河涌《、明渠; (—。二)在内河涌、明】渠,中设置拦河》(渠)网帘渔具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以及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三,。)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 违反排水管—理行:为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管理暂行规定(中府!〔19?98〕5《9号)和《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中府办〔】2011《〕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