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
Requirements of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for civil transport airport
GB 18040-2019
发布日期:2019-07-29
实施日期:2019-07-29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040-2008《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
本标准与GB 18040-2008比较,除编辑性修改之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机场应急救护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机场应急救护保障等级的确定方法(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机场应急救护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急救站、急救室、应急救护物资库、应急救护车库及车位数量和布局的确定方法(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药品、器械(材)、设备、物资、救护车辆的种类和数量(见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2008年版的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
——增加了机场应急救护行业标志、应急救护现场区域标识,调整了应急救护引导标识(见第10章和附录A);
——修改了机场应急救护制服的样式和要求(见第11章和附录B,2008年版的第10章和附录D);
——增加了对高高原机场应急救护的要求(见第12章)。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亮、骆路燕、高斌、刘兆祺、王梅、张小梅、刘瑶、郭伟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8040-2000、GB 1804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