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 第】31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已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州【长 吴泽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镇《管理工作营》造优:良的城镇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管理是指城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城镇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的管理 — ,     本办】法适用于阿坝州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镇、乡集镇(【包括卧龙管理—局管理的两乡镇)】以及:州人民政府确定实】。施城:。镇管理?。的其他区域 — : ? :第三条 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城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并将城《镇管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  :   县《人民政府是城镇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管理工作可—。根据需?要设立城镇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城,镇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     县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城】镇公共事务》的部门负责依—法管理城镇公共【事,务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城镇【。管理的具体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  :  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林业】、公:安、卫生、工商、】民政、交通运—输、旅?游,和文化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城》镇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州人民政府每年【将州级财政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城镇《维护管理经费补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管理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设施?更新保持适度稳定增!长 】 第五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州、!县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镇【的文明程度城—镇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劝阻》、举报的权利有【遵守本办法的义务】  》   对在》城镇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组织编制、调整!、变更、报批—、,审批和公布城—乡规划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申请划拨!用地和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应当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八:条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超》出规划用地范围的】用地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未签:定土地使用权合【同的不得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开发建设项!。目使用性质与土【。地,。使,用性:质不符的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严禁超土地【拍卖规?划技术?指标进行规划许可】 : :    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 — 第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建】设意见书后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 , 第十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州、《县城乡建《设住房和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的实施—和土地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 【第十一条 —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立面等附属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适时进行清》洗、整?饰保持其整洁、美观!、完好和使用安【全并符合当地政府作!出的规定  !   城镇》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棚房、改建—阳台不准在阳台、窗!外悬:挂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摆设花盆要安全!、美观? 》 ?第十:二,条 ?城镇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围墙、栅栏或者】。采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在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 —   (二》)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发广【告;  【。  (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   ?(四)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五)在?街道及?。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 !   (《六)占用城镇—道路(含街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 :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 第十四《条 各级城乡【。建设住房、环—境保护?、卫生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人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站)、转运点等】进行管?。理定期?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    城乡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乡公共区域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由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委托!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具体实施 【 :。    其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村落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 ,   (《二)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隧道》、高速公路、公【路、铁路及》其设:施;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五)【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   ?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   《 (七)工业园【区和景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 第十五!条 处置城镇【建筑垃圾《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事《前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核准范围《和要:求进行处置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载车辆应当】将车轮清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避免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并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填】埋 【 第十六条 公!民,饲养宠物不》得在公共《场所放养、排—泄大小便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按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证公【。民饲养宠物》应当进行预防接种】城区流浪的宠物由】城镇公共《管理部?门收容处理 【  ?   城镇居—民生活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城镇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对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劝阻 ! ,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镇绿化】规划城镇绿化以种】植,。树木为主实行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积极推行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禁止?下列行为 —。 :。 ,。。  (一)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及?城镇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迁移古树名木的!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镇树木的】。须经林业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二》),禁止损坏草坪、【绿篱、树《木、花?。坛、园林建筑及【其,他城市?绿,化公共设《。施 》   (《三)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四【。)禁止就树搭房、在!树上架设电线、在】树下搭灶《生火在绿地内—停放车辆《。、乱扔?废弃物、挖坑取【土 【 第十八条 城!。镇,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 《 第十【九条 城》镇道路应《当保持?完好、整洁》和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道》路建设商业》服务网?点、搭?盖,棚屋、堆物》、设置广告》标志及进行各种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镇道路的—应当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   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挖掘城镇道路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道路挖掘【许可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城镇道路挖掘!路面修复《费后方可《实施挖掘 】 第二十条 !。 城镇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应当纳—入城镇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道《路照明推行节—能,技术严禁损》坏城镇照明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照?明设施; 【    (二—),擅自接用、切断照明!线路; —    (三)擅!自在照明设施上架设!、安装、悬挂、张贴!广告、标牌、灯【箱、条幅等》; —   (四》)禁止在照》明设施周围3米内】搭棚围栏、》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建造建筑物》。、倾倒废渣、废水】和使用明火作业 ! 》 第二十一条 城!镇自来水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或单位对!其管理的城镇供水】。。的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城!镇供水按照》节约:用水:的原则统一供水、】计量收?费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拆除、改装供—水、排水《公用管线;禁止在城!。镇公用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设施—。与城镇公用管网系统!连接;?禁止将再《生水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直接连【接;严禁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城镇噪声污染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晚22时至【晨6时?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因特殊需要应当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经营活动【和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四)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临】时决定燃放地点【和燃放方式;—  》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禁止》向城镇水体和滩【地,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以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禁止向《城,镇水体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各类生活、】。工业、医疗废水;禁!止向:城,镇大气环境》超标排放各类生产】、生活废气 —。 第】二十五条《 城镇交通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 出租车《停车上下乘客应当】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禁止在临!时停车?泊位上?长时间停放待—客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随意》。调头、?停,放、:超车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 , 第二十《六条 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划定的临时停放【点内不得乱》停乱放 》 第二十!七条 在城镇行】驶的:非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横穿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    (二!),。在人行道上驾驶;】    (】三)非机动车后货架!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或者后轮载】。人;  【  :(,四):。扶肩并行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二:十八条 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从人行横》道上通行; 】   ? (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时!。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 【  :  (三)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出—租车:时应当在站点—或者临时招呼站等候!; 《    (》四,)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由机动车的右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    (五【)乘坐摩托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得侧坐!或者倒?坐, 》 , 第二十九—条 : 城镇市场管理坚】持,划行归市《、归店经营的管理】原则规范市》。场秩序经营》应当公平交易、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市!场内:。外无垃圾堆存—无乱摆乱卖;禁止】随,地交:易、沿街无证无照】经营 【 第三十条 】禁止在?学校:、医院、机关、【居民住宅区设—立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在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并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每日零时【至上:午8:。。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营业 】     歌舞【厅、营?业性:音像等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 》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乡建设住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公安、卫!生、工商、林—业、民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教育等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 ,。 第三十二条 【 在城镇管理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构成违?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在城镇管理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大、?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其任免机关依【法从严问《责 【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