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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 第3【1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已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州长 !吴泽: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镇管理工作营—造优良的城镇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管理是?指城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城!镇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的—管理 ? , ,     本办【。法适:用于阿坝州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镇?、,。乡集镇(包括卧龙管!理局管理的两乡镇】),以及:州人民政府》确定实施城镇管理】的,其他区域 ! 第三条 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城【。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并将城镇管!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 ? ,   县人民—。政府:。是城镇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管理工作可根】据需要设立》城镇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城!镇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 :     》县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城镇公【共事务的部门负责依!法管理城镇公—共事务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城镇管理】的具体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    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林业、公安、【卫生、工商、—。民政、交通运输、】旅游和文化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城镇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州人民政府》每年将州《级财:政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城镇维护《管理经费《补,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    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管理: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设施更新保持】适度稳?定增长 《 第】五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州、县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镇的文?明程度城镇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劝阻、举—。报的:权利有遵守本办法】的义:务 《  :。。   对在城镇【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组织编制、—调整:、变更、报批、【审,批和公布城》乡,。规划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申请划拨用地和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应当《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第?八条: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超出规《。划,用地范围的用地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未签《定土地使用权合同的!不得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开《发建设项目使用【性质与土地使用【性质不符的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严禁超土—地拍卖规划技术指】。标进行规《划许可?    【 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 第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建设意见【。书后: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 ,  ?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第十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州、县城《乡建设住房和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的实施和土地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 , ? 第十《一条 《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立面【。等,附属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适》时,进行:清洗、整饰保持【。其整洁、美观、完】好和使用安全并符】合当地政府作—出的规定 》 , ,。  :   城镇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棚!。房,。。。、,改建阳台不准在【阳台、窗外悬挂【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摆?设花:盆要:安全、美观 ! : 第十二条 【 城:镇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围墙、栅栏或者!采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在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   【 (二)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发广告; ! ?   (《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    (—四)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  :  (五)》在街道及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 !    (六!。)占用城镇道路(含!街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 【第十四条 —各,级城乡建设住房【、环境保护、卫生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人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站?)、转运点等—进行管理《定期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     —城乡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乡公共】区域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由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委托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具体】实施 ? ,   《。  其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村落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 ,  (二《)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三)《隧道、高速公路、】公路、铁路》及其:设施:;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四)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五【)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  ?  (七)工业【园区和?景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 第十五条》 , ,处置城?镇建筑垃圾》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事前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核准范?围和要求进行处置】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载车辆应当将车轮!清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避免: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并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填埋 ! 第:。十六条? 公民《饲养宠物不得在公共!场所放?养、排泄大》小便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按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证公民》饲养宠物应当进行预!防接种城区》流浪:的宠物由城镇公【共,管理:部门收?容处理 — ,    《城镇居民生活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城镇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对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劝阻 【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镇绿化规划城镇!绿化以种植》树,木为主实行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积极推行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禁?止下列行为 !   ?(一:),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及城镇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迁移古树名》木的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镇树【木的须经林业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二)禁止损坏!草坪、绿篱、树【木,、花:坛、园林建筑及【其他城市绿》化公共设《施 : ,  ? ,。 (三)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四)禁止—就树搭?房、在树上架设电】线,、在树下搭灶生【。火在绿地内停放【车,辆、乱扔废》弃,物、挖?坑取土 】 , 第十八条 【 城:镇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 《 第—十九条 城镇道路!应当保?持完好、整洁—和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道《路建设商业服务网点!、搭盖棚屋、堆物、!设置广告《标志及进行各种【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镇道路的应当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   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挖【掘城镇道路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道路挖掘】许可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城镇道路—挖掘路面修复费【后方可实施挖—掘, , : : 第二十—条 城镇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应当纳入城》镇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道:路照:明推行节能技术严】禁损坏?城镇照明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照明设施》;    】(二)擅自接—用、:。切断照明线路—;    !(,三)擅自《。在照明设施上—架设、安装、—悬挂、?张贴广告、标牌、】灯箱、条幅等—; 》。    (四—)禁止在照明—设,施周围?。3米内?搭棚:围栏、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建造建?。。筑物、倾倒废渣【、废水和使用明火】作业 】 :。。第二十一条》 城镇自来—水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或!单位对其《管理的城镇供水的】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城【镇,供水按照节约—用水的原《则统一供水》、计量?收费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二十》。二条 ? 禁:止擅:自拆:除、改装供水、排水!公用:。管,线;禁止在城镇公用!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设施与城》镇公用管网》系,统连接;禁止将再生!水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直接连?接;严?。禁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城镇《噪声:污染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晚2:。2时至晨6时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因特殊需要应!。当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经营》活动和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   (四)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临时决定】燃放:地点:。和,燃放:方式;? 《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禁止向城镇】水体和滩地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以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禁止向【城镇水体《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各【类,生活:、工业、医疗—废,水;禁?止向城镇大气环【境超标排放各类生】产、:生活废?气 ? —第二十五条》。 城镇交通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出租车?停,车上:下乘客应当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禁【止在临时停》车泊位上长时间停放!待客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随意调!头、停?放、:超车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 第二十六条 】 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划定的【临时:停放点内《不得乱停乱放 】 《 第二十七条 】 在城镇行驶的非】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横穿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  — , (二)在人—行道上驾驶》; 》   ?(三)非机动车【后货架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或!者后轮载人;— ,   》 ,(四)扶肩并—行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 : 第二十八【条 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从人行横道—上通行;  !  (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时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 !    (【三,)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出租】车时应当在》站点或者临时—招呼站等候》; :    (四)!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由机动车的右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   》 (五?)乘坐摩托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得侧坐或者倒坐! : ?。 第《二十九条 —城镇:市场管?理坚持?。划行归市、归—店,经,营,的管理原则规—范市:。场秩序经营应当公】平交易、《。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市场内外【无垃圾堆《存无乱摆乱卖;禁止!随地交易《、沿街无证》无照经营《。 : —。第三十条 禁止【在学校、医院、机】关、居民住宅区设立!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在》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并: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每日零《时至上午8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营业   !  歌舞《。。厅,、营业性音像等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乡建设住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公安、卫生】、工商?。、林业、《民,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教育等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城镇!。管理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构?成违: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在城镇【管理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大、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其任免机关【依法从严问》责 》 ,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