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 》第31号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已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州长! 吴:泽,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镇管理工作—营造优良的城镇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管—理是指城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城】镇,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的管理 】。   ?  本办《法,适用于阿坝州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镇、乡集—镇(包?括卧龙管理局管理的!两乡镇?)以及州《人民政府确定实施城!镇管理的其他区域 ! , , , ,。 第三条 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城】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并将城】镇管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    《 县人民政府是城镇!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管理工作—可根据需要设—立城镇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城镇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  县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城镇公共事务的部!门负:责依法?管理城?镇,公共:事务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城镇管理》的具体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     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林业、公安、—卫,生、工商、民政、】交通运输、旅游和文!化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城!。镇,管,理工作 《 《 : 第四?条 州人民政府每年!将州级财《政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城镇?。。维护管理经费补【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管理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设施】更新保?持适度稳定增长【 , 》 第五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州、—县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镇的文明程度】城镇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劝阻、举报—的权利有遵》守本办法的义务【   —  对?在城镇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组织编制、!调整、变《更,、报:。批、审批和公布城乡!规划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申请划拨用!地和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应当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八条 —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超出—规划用地《范,围的用地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未?签定土地使》用,权合同的不得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开发建设《项目使用性质与土】地使用性质》不符的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严禁超土地拍卖!规划技术指标—进,行规划许可 — ?    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 第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建设意见书后—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第十】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州、!县城乡建设住房【。和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的实施和》土地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 , , 》第十一条 —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立面等!附属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适时进—行清洗、整》饰保持其整》洁、:。。美观、?完,好和使?用,。安全并符合》当地:政府:作出的规定 】     城—镇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棚房、改建阳台!。不准在阳台、窗外悬!挂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摆【设花盆要安全、【美观 ! 第:十二:条,。 城镇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围墙、—。栅栏或者采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 ,。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在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 】    (【二)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发广告; 】    (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  (四)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五)【。在街:道及: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 》    (】六)占用《城镇道路(含街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 ,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 — ,第十:四条 ? 各级?城乡建设住》房,、环境保护、卫【生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人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站)、】转运点等进行管理】定,期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    城乡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乡公共区域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由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委托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具体实施 — :   ? 其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村落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   (二)—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    《(三)隧道、—高速:公路、公路、铁路】及其设?施;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四《)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七)工业》园区和景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 第《十五条? 处置城镇建筑垃!圾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事】前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核准《范围:和要求?进行:处置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载车辆】应当将?车,轮清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避免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并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填埋 【 《 第十六条 公民!饲养:宠物不得在公—共场:所放:养、排泄大》小便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按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证公!民饲:养宠物应《当进行?预防接种城区流浪】的宠物由城》镇公:共管:理部门收《容处理 《     【城镇居民生活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城镇《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对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劝阻 《 》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镇绿化规划】城镇绿?化以种植树木为【主实行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积极推行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禁止下列行为 】    (【一)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及城镇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迁移古树!名木的?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镇树木的须经林】业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二)!禁止损?坏草坪、《绿篱、树木、—花坛、园林建筑【及其他?城市绿化公共设【。施 ?    (三)】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四)禁】止就树搭房、在树上!架设电线、在树【下搭:灶生火在绿地—内停放车辆、乱【扔废弃物、》挖坑取土《 【 第十八条 —。 城镇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 》。 第十九—条 城镇》道路应当保》持完好、《整洁和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道!路建设?。商业服务《网,点、搭?。盖棚屋、堆物、设置!广告标志及进行各种!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镇道路的!应当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   ?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挖掘城?镇道路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向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道【路挖掘许可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城镇道—。路挖掘路面修—复费:后方可实施挖掘 ! 》 第二十条 — 城镇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应》当纳入城镇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道路照明】推行节能技术严【禁损坏城镇照—明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照明设施;》 ?    (二)【擅自接用、》切断照?明线路;《 :    —(,三):擅自在照明设—施上架设《、安装、悬挂、张】贴广:告、标牌、灯—箱、条幅等; 【 :    (四)禁!止在照?明设施周围3—米内搭棚围栏—。、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建造建筑物、】倾倒废渣、》废水和使用》明,火,。作业 — ,。。 :。 第:二十一条 —。。城镇自来水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或单位对其—管理的城《镇供水的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城镇?供水按照节》约用水的原则统一供!水、计量《收费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拆除、改装供水!、排水公用管线【;禁止在《城镇公用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设施与【城镇:公用管网系》统连接;禁止将再】生,水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直接?连接;严禁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 , 第二》十三条 《 严格控制》。城镇噪声污染—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晚22【。时至晨6时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因特殊需要应当!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经《营活动和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四)】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临时决定》。燃放:地点和燃《放方式;《 ,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第二十四条 — 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禁止向城镇水】体和滩?地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以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禁止向城】镇水体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各类生活、工—业、医?疗废水;禁止向【城镇大气环境超标】排放各?类生:产、生活废》。气 【 第?二十五条 城镇交!通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   》  出租《车停车?上下乘客应当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禁止在【临时停车泊位—上长时间停》放待:客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随【意,调头、停放、超车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 ? 第二十六条 】 ,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划定:的,临时停放点》。内不得乱《。。停乱放 【 第二十七条! 在城镇》行驶的非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横穿: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 》 ,    (二)】在人行道上驾驶;】    【(三)非机动—车后货?架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或者—后轮载人;》  》  (?四):扶肩并行《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 第》二十八条 —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从人行》横道上通行》;,   — (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时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 》 ?   (《三)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出租?车时应当在站点【或者临时招呼站等候!;    】(四)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由机》动车的右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五:)乘坐摩托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得侧坐或者—倒坐 — 第二—十九条 《 城:镇,市,场管理坚持划行【。归市:、归店经营的管理】。原则规?范市场秩序经营【。应当公?平交易?、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市场?内外无垃圾堆存无】乱摆乱卖;禁—止随地交易、沿【街无证无照经—营 《 , ? 第:。三十条 禁止在学校!、医院、机关、【。居民住宅区》设立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在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并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每日零时至上【午8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营业 】。     歌舞厅、!营业性?音像等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乡建》设,住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公?安、卫生、工—。商、林业、民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教育等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城】镇管理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构—。成违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三—条 在城镇—管理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大、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其任》免机关依法》从严问责 】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州】城乡:建设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