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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资》阳城市规划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资阳城】市,规划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资阳》城市规划《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一《○,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资阳》城市规划《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妥善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川府发〔20—。1,0〕26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 本试行办法所称】配建:。是指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拟—出让国有土》地规划、《拍卖:条件与商《品房项目同步备案】(立:项)、同步设计、】优,先建:设、优先验收廉租房!按土地拍《卖,时以成本核定—方式确定的价—格由政府收回—其他保障性》住房由投资人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经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   ? , 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分!解下达?全市住房保障—任务和对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监督和】检查  【。   市监察局【、,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    — 雁江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 — ?第四条 《 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 : :    《同,一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按整幢或!。整单元?的方式集中建设【不得分散建设 】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按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面积:5%:的比例配《。建,其中廉租《住房不?得低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20%【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低: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30%公共租赁住!房不得?低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35%上述几种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比例:可根据年度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调整 ! 》 第六条 —单套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最—低不得少于30【平方米;单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单套限价商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  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在?面积控制标准范围】内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 【 《 第七条 》 配建的廉租住【房应当进行》简,装达到?入住即?可使用?条件即卧室、厨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齐全【门窗安装到位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设施设备】安装到位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简装?保障性住房室外装】饰应与?同,一开发项目商品房】一致:  》   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及图纸(包括!室,内简:装)应经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 第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用地采用【出,让方:式供地  】   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占地?。面积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分摊的用地】面,。积 !第九条 《 市规划局在出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时应—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明确:该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廉租住【房面积以《及建成后的廉—租住房?由政府收《回、其它保障—性,住房由投资人按国】家规定自行管理经营!等事项;《。在规划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时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落》实情况纳入审查【内容写入规》划批复?文件:    【 对于项《目较小配建》的廉租?房不能按整单元建设!的或不?宜建设的市》规划局在出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确由开!发,建设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房屋作为廉租】住房 — 第十条 !市国土资源》局,在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拍卖!出让供地前应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面积、建设时】。限以及廉租住房【面积、建设标准【、建:设成本、政》府按确定的成本价收!回等事项按规—划要求纳入》土地拍卖文本—并书:面告知竞买人其配】建,廉租住房建设成【本按每平方米15】00:元,确定 ?   》  市国土资源【局在与土《地,竞得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建设时限、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优先!建设以及廉租住【房配建面积、标准】、建设成本、建成后!的廉租住《房政府按《确,定的成本《价,收回等具《体事宜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中注?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划拨、出让)、应分!摊的:占地面积等事项 ! —第十一条 》 发:改部门在项目—备案(立项)审【查时应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内容—列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凡,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备案(【立项)审查内—容或不相符》。的依法不予批复 】 , 《 第十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立—项批复文件》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依法不予施工】许可、不予竣工备】案 》 第十—三条 市房管【局在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应对?。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查并登记—备案在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数据【。作单独处理凡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立项批复文件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依【法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 !第,。十四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通过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验收验收实】行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 第《十五条 土—地拍卖价款全—额缴入财政其配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按土地《拍卖时确定的成本价!在该地块土地收益】中安排支《付建设费《用 】 第十六《条 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属市政府所有建成!后由:市政:府按确定的》成本:价收回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管—理和维护不得挪作】它用   】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属投资人—所有按市《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配租市房》。管局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应载明《“,公共:租赁:住房”  】 , , 配建限《价,商品房销《售办法另行制定 】    — 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按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销售 ? — ,。第十:七条 ?。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所,在开发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对象应自觉接!受管理廉租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减半收取 【 —第十八条《 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按其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依法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第【十,九条 市》监察局、《市政府?目标办要及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督办、处理 【。。 《 第二十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土地【出让时约定的保障性!住房配建的面积【、建设时限等事【项建成交付使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追究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