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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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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城市【规划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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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资阳城】市,规划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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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城】市规划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 《 ?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资阳城市规划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妥善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川府发〔2!010?〕,26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 第二条 — 本试行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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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试行!。办法所称配》建是指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拟出?让国:有土地规划、拍【。卖条件与《商品:房项目同步备—案(立项)、同【步,设计、优先建设、】优先:验收廉租房按土【地拍卖时以成—本,核,定方式确定的价格】由政府收《回其他保障》性住房由《投,资,人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经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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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 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分解下《达全市住房保障任务!和对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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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 雁江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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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
《。 同一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按整幢—或整单元的方式集】中建设?不得分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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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保障性住房按—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面?积5:%的比例配建—。其中廉租《住房不得低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20%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低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30%】公共租?赁住房不得低—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35%上述几种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比例!。可根据年度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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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单套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最【低不得少于30平】方米:;,单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单套限价商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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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在面积控制》标准范围内》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
!。 第七条 》 配建的廉》租住房应当进—行简:装达到入住即可使】。用条件即卧室、厨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齐全门窗安装到位!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设施设备安】装到:位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简装:保障:性住房?室外装?。饰,应与同一开发项目】商品房一致
!。。 《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及图《纸(:。包,括室内简《装)应经《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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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用地采】用出让方式供地
! 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占地—面积: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分摊的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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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规划局—。在出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时应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明确该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廉《租,住房面积以》及建成后的廉租【住房由政府》收回、其它保障性】住房由投资》人按国家规定自行管!。理经营等事项;【在规划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时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落实情况【纳入审查内容写入】规划批复文》件,
《。 , 对于项目较】小配建的廉租—房不能按整单元建】设的或不宜》建,。。设的市规划》局在出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确,由开发?。建设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房屋作为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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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国土资源局】在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拍【卖出让供地》前应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面积、《建设时限以及—廉租住房面积、【建设标?准,、建:设成本、《。政府:按确定的成本价【收,回,等事项按规划要【求纳入土地拍卖文本!并书面告知竞—买人其?配建廉?。租住房建设》成,本按每?平方米150—0元确定《
】市国土资源局在【与土地竞《得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建设时限、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优?。先建设以及廉—租住房配建面积【、标准、建设—。成,。本、建成后的廉租】住房政府按确—定的成本价收回【等具:体,事,宜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中注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划拨、出让)、】。应分摊的占》地面积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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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发改部门在项【目备案(立项—)审查?时应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内《容列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凡《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备?。案(立?项)审查内容或不】相,符,的依法不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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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立【项批复文件》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依【法不予施工许可、不!予竣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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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市房管局在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应对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查?并登记备案在—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数据作单独【处理凡?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立,项批复文件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依法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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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通】过,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验收?验收实行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第十五》条 ?土地拍卖价》款,全额缴入财政其配】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按土》地,拍卖时?确定的成本》价在该地块土地收】益中安排支付建设费!用
】 ,第十六条 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属市!政府:所有建成后由—市政:府按确定的》成本价收回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管理《和维护?不得挪作它用
】。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属投资【人所有按市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配》租市房管局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应】。载明“公《共租赁住房》”
】 配建限《价商品房《销售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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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按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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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所在开发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对《象,应自觉?接受管?理廉租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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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按其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依?法,。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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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市监察局、市政府!目标办?要及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督,办、处理《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土地出让】时约:定的保障《性住房配建的面积】、建设时限等—事项建成交付使【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追究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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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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