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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资府!办发〔2009【〕3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  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5】。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九:日,。 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 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整洁》。。。、文明的园林城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结 【、 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    《(一:)公园?。绿地指城《市规划区内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 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等绿化用地】。    (】。三)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  《  (四)》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    》(,五)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闭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 施、《各负其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   市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城 市建设资】金中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 《 ,第五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 的规划—、建设、保护组织】开展园林科研—和学术活动等工作 !。。  《。   ?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具体负责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 在【建园林绿 化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已建城】市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市发改、财】政、规?划和建设、国土、】林业:、交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应 【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 , 第七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旅游【、,。。宗,教,、文化?等风景名胜》地,及各种自《然景:观的园林 绿化工】作在其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接【受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 , ?第,八条 资阳城—市重要景观区、城市!。主,干,道、大型公共建筑门!前、小区院内的居】。住区:绿 化?应体现城市园林【艺术性并《突出地方特色 】 第九】。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具备:条件的单位都应【进行垂直绿化—提倡在工程建设中利!用 地形进行护坡】绿,化 》 , 第《十条 资《阳,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 他城】。市绿化的义务 】     鼓励】单位:、公:民栽:植纪念?树和纪念林认养绿】地并挂牌或冠—名 】 第十一条 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 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必须《按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进行管理【 《 第十二【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 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第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后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 性质和城!市绿化规划》。确需改变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 程序报批 】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市城市《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城市绿? 化需要时》占用单位、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 , , 第十五条—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凡—生态公益型园 林和!社会资?金,建设的绿化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依法减免《各种费用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占新建、扩建—、改建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 —。   ? (一)旧居—住区:改,造、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二—)旧居住《区改:造、工矿企业—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   ? (三)《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四)机关、团体、!文教、?科研单?位,。及部队营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 (五)新》建学校、《医疗机构和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   ?。。(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 :    (七)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   (八)其他】建设:项目新建的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改建的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 ?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要逐步实现园林绿】化资源的全社会【共,。享大力推进城郊【。大环境 绿化—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一—般按每侧 305】0, 米进行绿化建设】 — :第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九条? 由财政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和公园!绿地:的新建?。、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招投 《标的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 《 :第二十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园》。林,绿,化规划与整体工【程同时设计配套施 !工基建工程竣工【后,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完成绿化】工程 】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的第?。一个植树《季节内必须完成绿化!种植任务对 未完成!任务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对限—期内不能完成—的由:市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组织绿化专业队】伍进行绿化并对责】任单位按规定收取】绿化费 ! 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比例】建 设附属绿地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化建设!、管护资金来—源 《 ,   (一)由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园绿地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责建设、》管护:的,防护绿 地等城市园!林绿地由同级—财政:从,。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绿化资金—中拨付 —    (》二)属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综—合,开发工程配套的【绿化项目由改造【和开发单位负— 责 ?并根据有关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 在基本【建设总?投资:中列支所需的—园林绿化 建设【费    】(三)?属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内的绿化》。项目由该单位—自行负 — 责 》    (》四)属本条(一【), (二) (三)】项外:的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绿化项目由权属!单位负责《 》 第《二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行以下分【。工 《    (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    (二【)附属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 :。    (》三)旧城改》造区、新开》发区的绿《。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或开发单位负责建!设  — , (四)江河两岸】管护区、湖》泊周围的绿化—属于:河道、湖《泊主:管机关管《理范围的《由管理 单位—负责建设《 ,属于城市公》共绿:地、 市政道路【的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 :江河、湖泊所—在的镇、街道办事】处协助实施 !   (《五,)风景名《胜旅游区的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 ! : 第二十五—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化建》设的需要组织生【产,绿, 地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 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设区总 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 》 :    城市绿化】如需:引进种?苗种苗?必,须按:规定经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 , 第二十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兴《建,。或捐资、助资—兴建营利性的或非】营 利性的》城市公园绿》化 ? 《 第二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实行以下—分工 》    (一)【已,移交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城市园林绿地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 》责养护和《管理;未移交的【由各:产权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养护和管《理 》   (《。二)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责任单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    (三)居】民小区内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养护?;未 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居住区《内的居民《负责日常维》护, , ? ,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    (五)!开发区?按规划已建成的【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绿地养护单位应按】照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做好其责—任范围?内城市绿《地 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修剪、病(—。害):虫防治等养》护工作和保洁—工作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钉、》拴、刻划、》。攀折树木穿越—绿篱:。    (】二)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割草等 —    (》三)堆放、晾晒【。、,。。抛撒:物品 —   (四)—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    (五)!搭棚建?房拴:牲畜圈?围树木停《放车辆 【   (六)—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放:火,等 》   (七)—随意取土、》挖砂、采石、—。筑坟:等 《    (》八)其他损》坏树木、损害—景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条 城市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建!册、建档、编号、挂!牌在单位管 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城市—古树名木 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 责监督和业!。务指导 《 第三!。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损毁、】砍伐、移栽城市【。。古,树名木因城市古树名!木危 及安全确【需迁移时按下列规定!进,。行报:批 ?。    (一)三!百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各相】 关单位、》。 部门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现场查勘!审,核,后 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其它古树名】木由各相关单位、】部门送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政府 批准 】 : 第三十二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因?建设:和树木抚《育更新需砍伐 【或移植树木的须按规!定报:。批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前必须核实》。原有植被状态 予以!保护确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应当》在报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时一并报批! 】第三十?三条 下列树木【严格控制砍伐 !    (一)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及—防护绿地的树—木   【 (二)城市干道】行道树 》  ?  (三)具有【景观价值的树—木   【 (四)胸径在三】十厘米以《上的树木《 第!。三十四条 因—生产、交通等事故】造成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毁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需】 按:规定赔偿绿地权属单!位的经济损失 【 : 第—三,十五条 树》木自然生长影响管】线安全使用时—管线主管《单位应向《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树木的养护—。单位按?照兼顾树木正常生】长和管?线,。。。安全使用《的原则限期修 剪】、处:理修剪费《用由线?路主管单位承—。担 】 第三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交【。通事故致使树—木倾倒的养护单位】应,及,时修剪、扶 正或】者,砍伐树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 第三十【七条: 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城【市绿:地,性质: 的 ?必须经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 用城【市,。公园:绿,地的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 , , 第三十八】条 严禁在》城市绿?地内进行商》业性开发《建,设在城?市公园绿地范围内】不得擅?自 设置《临时商业摊点—; 确需设置的 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 定数量、范—围、期限设置—。临时商业摊点不得】占用草?坪、绿篱《及绿化设施不得【。影响游?览 占用城市绿【地造成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损坏的占用单!位和:个人应负责赔—偿 ? ?。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