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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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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府办发〔《2009〕》3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 ,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5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 二○○》九年九月九日
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 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整洁【、文明的园林城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结 、 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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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 (一)公园绿【地指城市规划—区内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 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等绿】化用:地
— (三)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 ? (四《)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 ? , (五)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闭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 》。施、各?负其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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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城 市【建设资金中》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 第:五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 的?规划、建设、保护组!织开:展园:林科研和学术—活动等工作
】。 《 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具体负责【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 在建?园林:绿 :化,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已,建城市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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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发改、财政、规划!和建设、国土、【林业、交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应 —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旅游、宗教、文化!等风景名《胜地及?各,种自然景《观的园林 》绿化工作在其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接【受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 第八条《 资阳城市重要【景,观,区、城市主干—。道、大?型公共建筑》门前、?小区院内的居—住区绿 化应—体,现城市园《林艺术性并突出【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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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具备条件【的单位都《应进行垂直绿化【。提倡在工程建—设中:利用 地形进行护坡!绿化
【
第《十,。条 资阳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 他城!。市绿:化的义务《
《 鼓励单【位、公民栽》。植纪念树和纪—念林认养绿地并【挂牌或冠名
—。。
【第十:一条 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 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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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必须按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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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 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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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后: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 性?质和城市《绿,化规:划确需改变》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 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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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市城:市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城市绿 化》需要时占用单位【、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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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凡生【态公:益型园 林和社会】资金建设的绿化【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依法减免各种】费用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占新建【。。、扩:建,、改建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
《
《 (一)旧居【住区改造、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 (二)—旧居住区改造、【工矿:企业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
(三)!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四)机】关,、团体、文教、科】研单位及部队营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五)新建学校!、医疗机构和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 , : (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七)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 (八)【其他建设《项目新建《的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改建?的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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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要逐步实!。现,园林绿化资源的【全社会共享大力【推进城郊大环境 绿!化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一般按每侧— 3:05:0 米进行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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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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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由,财,政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和公园绿地的新】建、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招,投, 标:的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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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园林绿化规》划与整体工程同时】设计配套施 —工,基建工程《竣工后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完,成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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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的第一】个植树季节内必须】完成绿化种植任【务对 未《完,成任务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对限【期内不能完成的由】市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组《织绿:化,专业队?伍进行绿化并对【责任单位按规—定收取绿化费
【
【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比例建 设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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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化建?设、:管护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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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园绿地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责:建设、管护的防护绿! 地等城市园—林,绿地由同级财政从】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绿【化资金中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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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属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综合开发《工程配套《的绿化?项目由改《造和开发单位负 】责 并根据》有关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 在基本建!设总:投资中列支所需的】园,林绿化 建设费【
— ,(三)属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内的—绿化项目由该单【位自:。行负
《 责
! (四)属》本,条(一) (—二,) (三)》项,外的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绿化《项目:由权属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行以】下分工?
(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 《 (二)附属—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 , (三)旧城】改,造区、新《开发区的绿》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或开发?单位负责建设—
?。 《。。(四:)江河两岸管护区】。、湖泊周围的绿【化属于河道、湖泊】主管机关管理范围的!由管理 单位负责建!设 属?于城市?公共绿地、 —市政道路的》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 —江河、湖泊所在【的镇、街道办事【处协:。助实:施
《 ? (五)风景名胜】旅游区的《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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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化—建设的需要组—织,生产绿 地》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 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设?区总: ,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
【 城市绿【化如需引进种苗种苗!。必须按?规定经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第二十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兴建?或,。捐资、助资兴—建营利?性的或非营》 利性的城市公园】绿化
》 ,。
? 第二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实行】以下分工
】 (一)已移交!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城市园林绿地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 责—养护和管理;—未移交的《由各:产权: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养,护和管理
【 , (二》)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责任单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 (三)居民小区内!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养护;未 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居—住,。区内的居民》负责日常《维护
?
,。 :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 《(五)开发区按规】。划已建成的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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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绿!地养护?单位:应按照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做好其责任范【围内城市《绿地 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修】剪、:病(害)虫防治等养!护工作和保洁—工作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钉、《拴,、刻划、攀折树木穿!。越绿篱
— 《(,二)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割草等
!
《 (三)堆放、】晾晒、抛撒》物品
!(四)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
—(五)搭棚建房拴牲!畜圈:围树木停放车辆
】
—(六)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放火等—
: 《 ,(七:)随意取土、挖【砂、采石、筑坟等
!
—(八)其他损坏【树木、?损害景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条 城?市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建册、《建档、编《号、挂?牌在单位管 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城市古树《名木 ?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 责监督和》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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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损毁、?砍伐、?移栽城市古树名【木因城市古》。树名木危 及安【全确需迁移》时按下列规定进行报!批
》 (一)三百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各相? 关:单位、 部门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现》场查勘审核后 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二)其【。它古:树名木由各相关单位!、部门送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政府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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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因建设】和,树,木抚育更新需—砍,伐 或移植树木的】须,按规定报批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前—必须核实原有植【被状态 予》以保护确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应当在报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时一《并报批
【
第》三,十三条 下列树【木严格控制砍—伐
(!一)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及防护绿地的!树木
】 (二)《城市干道行道树
! (三【)具有景观价值【的树木
! (四)胸》。径在:三十厘米以》上的:树木
! 第三十《四条 因生产、交通!等事故造《成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毁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需 按【规定赔偿绿地—权,属单位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树木【自然:生长影响管线安【全使用?时管线主《管单位应向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树木的养—护单位按照兼顾【。树,木正常生长和管线】安全使用的原则【限期修 剪、处理修!剪费用由线》路主管单《位,承担
】 第三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交?通事:故致使树木》倾,倒的养护单位—应及时修剪、扶【 正:或者砍伐树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城市【绿地性?质 的 必须—经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 用城市公园【绿地的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严禁】在城市绿《地内进?行商业性《开发建设在城市公】园绿地范围内不得】擅自 设《置临:时商:业摊点; 》确需:设置的 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 定数量、范围、期!限设置临时商业摊点!不得占用《草坪、绿《篱及绿化设施不得】影响游?览 占用《城市:绿地造成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损坏的占用单【位和:个人应?负责赔偿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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