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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各镇区、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四条》。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是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受市】城建规划局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 , 第六条 》 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镇】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设,置,城建档案室配备专】。。(兼:)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事业列入本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 ,   ? 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资金!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 》城建档案馆 — 第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保存《和管理全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其馆库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库容充足功—能齐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 第九条 — 市:城建档案馆应—配备足够《数量、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档:。案管理、工》程技术、声》像技术及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 》。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 】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 【    《 (二)负责接收】、征集、保管—本市重要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    (》三)对各镇区及全】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业务培训; !。  :   (四)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资料;—   》 , (五)组织工程档!案预:验收;   】  (六)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接收和征!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建《档案其内容是 【     (一)!城市勘?测方面的档》案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等档案;】 ?    《(二)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经济、城市!人口、地《形地貌、矿藏—资源:、,地震、气《象、:。地,名、城市《历史沿革、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城市综合资料和其】他,综合性?。资,料等; —  :  :(三)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详细【规划等?档,案; 《     (四)】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五)工—业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厂、发电厂—(站)、变电站、】。仓库建设资》料等工程档案;【 ?    (六)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住【宅、:办公用房、》民用仓库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服务【类,等工程档案; !  :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广【。场,、桥:。涵、隧?。。道,、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     (八!)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工程档!案; 《     (—。九)交通运输—。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运等工》程档:案; 》    (十)【园林、?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包括公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古建筑、城市—雕塑等工程档案; !     (【十一)市容环境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治理、自然》保护等?工程档案《;     (!十,。二)城市防洪、防震!、人防工程档案【包括水利、防洪、】防汛、防灾、抗震、!气象、人防等工程档!案;   【  (十《三)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包括综合地【。下管线、工》业输:送管线和《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管线等】工程档案;  !   (十四—)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   ? (十五《)城市?。。建设科研成果—档案包括城市—建筑科学《技术、城市现—代化管?理以及工业、民用】、市政、交通运【输、:环保环卫、园—林等设计《档案; 》     (十【六)本市建设—、规划系统内被撤销!机构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市?。区范围内的上述工】。程档案及《镇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市属【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各镇区范【围,内的其他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镇区:城,建,档案室?报送 第四章 ! 城:建档案的编制和验】。收 第十三条 !属于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列为合》同的内容《。并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五条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及竣工图】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监理!单位除?负,责收集、移》交,。监理档案外》还负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汇总、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 — 第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在与》建设单位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后,应对工?程档案?。进行跟踪和技术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七条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移交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无偿报】送一套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凡经城!建档案馆(》室)核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限期补充 —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九条 对【。。改建、扩《建、维修重要部位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二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线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全部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 第二《十二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档案纸》质材料须优》良并使用《不褪色的书写—墨水字迹《和,。图形清晰《图,物相符所有竣工图】应,当是新蓝图竣工档案!的各:项签证手《续应:当完备整理编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保【管应有充足的—专用库房库房—须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具:备防震、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保护、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登记】、分类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开放档—案,目录编?。。撰档:案史料为档案利用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建档案【查清地?下管线情《况保:障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质量并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利【用未公开的城建档】案应:经原报送单位或【个,人许可 《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建设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市城建【规划局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二条 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广东省?档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并:报,市档案?局备案 《 第三十三条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前》应查:阅城建档案未查阅城!建,档案而造成城镇【基础: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八章 《 ,附 《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工程是指在城!镇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与人民生产有密切!关系:由,国家、省或市确【定并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主要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能!。源、水利《、体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东府〔19—9,0〕41号)—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