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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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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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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各镇区、!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是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受市城建规划局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镇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设!置城:建档案室配备专【(兼)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事业列入本】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 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资金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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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 市城建档案馆是保!存和:管理全?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其馆库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库容充】足功能齐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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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配备足够数量、【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档?案管理、工程—技术、声《像技术及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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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
!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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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接】收、征集、》保管:本市重要《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
《 (三)》。对各镇?区及全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业》务培训; 》
(四)!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资?料;
【 (五《)组织工程档案预】验收;
【 (六)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
第?三章 ?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接收!和征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建档案【其内容是《
(一!)城市勘测》。方,面的档?案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等档案;《
《 (二)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经济、》城市人口、》地形地貌、矿藏资源!、地震、气象、地名!、城市历史》沿革、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城市综合资!料和其他《综合:性资料等;》
【(三)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详细规?划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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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五)工业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厂、发!电厂(站《)、变电站、仓【库建设资料》等工程档案; 【
《 (?六)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住宅、—办公用房《、民用仓库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服务类等《工程档案;》
?。 ?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广场、?桥涵:、隧道、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
? (》八)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工程档案》;
【 (九)交通—运输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运等工程档案;【
— ,(十)园林、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包括!公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古建】筑、城?市,雕塑等工程档案; !
(十】一):市容:环境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治理、自!然保护等《工程档案;》
》 (十二)城市】防洪、防震、人防工!程档案包括水—利、防洪、防汛、防!灾、抗震、气—象、人防等工程【档案;
— (十—三)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包《括综合地《下管线、工业输送】管线和?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管线等工程》档案:; :
(【十四)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十五)城市】建设科研《。成果档案包括—城市建筑科学—技,术、城市《现代:化管理以及》。工业、民用、市【政、交通《运,输、环保《环卫、园林等设计】档案; 《
》 (十六)本市建设!、规:划系:统内被撤销机构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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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区范围内的上!述工程档案及镇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市属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各镇区!范围内的其他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镇区城建档【案,。室报送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编制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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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属于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列为!合同的内容并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及竣工!图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监《理单位除负责收集、!移交监理档案外还负!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汇《总、: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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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在与建!设单位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后应对工程】。档案:。进行跟?踪和技术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七条 》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移交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无偿报送一!套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凡《经城建档《案馆(?室)核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限期—补充 ?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九条?。 对改建、—扩建、维修重—要部位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二十条 !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线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全部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
第二十》二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档:案纸质材料须优【良并使用不褪色的】书写墨水字迹和图形!清晰图物相符—所有竣工图应当【是新:蓝图竣工档》案的:各项签证手续应当完!备,。。整理编?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管理制度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保》管应有充足的专用库!房库房须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具备】防震、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保—护、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登记、分类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开,放,档案目录编》撰档案?史料为档案利用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建档案查!清地下管线》情况保障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质量并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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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利】用未:公开的城建档案应】经原报送《单位或个人许—可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建设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市城建—规划局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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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 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广东省》档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并报市!档案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
第三十四条 】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前应:查阅城建档》案未查阅城》建档案而造》成城镇基《础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 》 则 》
第三十五条 】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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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工?程是指在《城镇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与?人民生产有密切关】系由:国家、省或》市确:定,并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主要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能源、水利、体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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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东府〔1990!〕4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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