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各镇区【、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四条 》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是【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受市城建规—划,局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镇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设置城建档案室配!备专(?兼)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 ,城建:档案事?业列入本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   ?  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资金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 ? 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保《存和管理全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其?。。馆库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库容充足功—能齐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配备足够数!量、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档案管理、工程【技术、声像》技术及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 第十条 】 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  《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 !    《 (二?)负:责接收、《征集、保管本市【重要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三:)对各镇区及全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业务培?训; 》  :  (四《)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资!料; 》。    《(五)组织》工程档?案预:验收;    ! ,(六)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接收—和,征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建档案其!内容是  【   (一》),。城市勘?测方面的档案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等档案; 【    (二)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经济、】城市人口、地形地貌!、矿藏资源》、,地震、气象、地【名、城市《。历史沿革、》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城市综》合,资料:和其他综合性资料】等;:   》  (三)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详细规划等档案;】 ?    (》四)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五)工业!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厂、发电厂(站)、!变电:站、仓库建设资【料等工程档案; !     (—六)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住宅—、办:公,用,房、民用仓》库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服务类等工程档!案,;  》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广场、桥《。。涵、隧道、》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  —   (八)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工程!档案; —    (九)【交通运输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运等—工程档?案;  —   (十)园【林、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包【括公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古建筑、【。城市雕塑等工程档案!;     (!十一)市容环境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治理!、,。。自然:保护等工程档案; !。。     (十】二)城市防洪、防】震、:。人防工?程档案包《括水利、防》洪、:防汛、防灾、抗震】、气象?、人防等工》程档案; —     (—十三:)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包括综合地下】管,线、工业输送管【线和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管线等工》程档案;《     【(十四?),。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十五)城市建设科研!成果档案包括城【市建筑科《学技术、城市现代化!。管,理以及工业、民【。用、市政、交—通运输?、,环保环卫、园林等设!计档案; 【   ? (:十六)本市建设、规!划系统内《被,撤销机构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 市区范围内的上】述工程?档案及镇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市属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各:镇区范?围内的其他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镇区城建档—案室:报送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编制》和验收 《 第十三条 【属于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列!为合同的内容并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及》竣工图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监》理单位除负责收【集、移?交监理档案外—还负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汇,总、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 第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在与】建设单位《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后应】对,工程档?案进行?跟踪和技术》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七条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移【交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无偿报送一套】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凡经城建档案】馆,(,室)核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限期补充 !  :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九条 对改建!、扩:建、维修重要部位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二:十条 ?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线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全部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 第二十》二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档:案,纸质材料《。须优良?并使用不褪色的【书写墨水字迹和图形!清晰图物相符—所有竣?工图应?当是新蓝《图竣工档《。。案的各项《。签证手续《应当完备《整理编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保管应有充足】的专用库房库—房须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具备防?震、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保护、补救【措施 ?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登记】、分类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开,放档案?。目,。录编撰档案史料【为档案利用》提供便利 — 第二十六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建档案查—清地下管线情况【保障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质量并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利:用未公开《。的,城建档案应经原报送!单位或个《人许可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建设【单位的?技术秘密 》 第七章 —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 市城建规》划局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二条 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广东省档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并报市档案局【备案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 第三《十四条?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前应查阅!城建档案未查—阅,城建档案而造—成城:镇基础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 《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工,程是指在城镇—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与人民生产有!密切关系由国家、】省,或,市确:定并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主要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能源、?水利、体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东府—〔19?90〕4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