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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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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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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各】镇区、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是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
第五条》 , 市城建档案—馆受市城建规划局】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镇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设置城】建档案室配备专【(兼:),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 城建档案》事业列?入,本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资金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 》
第二《章 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保存?和管理全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其馆库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库容充足功—能齐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 ? 市:城建档案馆应配备】足够数量、》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档案管理、工—程技术、声像技术及!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
!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 ?
(二】)负责接《。收、征集、保管本】市重:要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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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各镇区及全—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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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资料—;
》 (五)组织工!程档:案预验收;
】 《(六)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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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接:收和征?。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建档》案其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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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勘测方面的档】。案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等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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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经济、》城市人口《、地形地貌、—矿藏资源、地震【、气象、《地名、城市历史【沿革、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城市综?合资料和其》他综合性《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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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详细!规划等档案》;
》 ?(四)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五)工】业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厂、发电》厂(:站)、变电站、仓】库建设?资料等工《程档案;
!。 (六《)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住宅【、办公用房、—民,用仓库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服务?类等工程《档案; 《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广场、桥涵、—隧道、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
】 (八)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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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通运输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运等工程档—案;
【 (十)园林、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包括公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古建筑、城市【雕塑等工程档—。案;
— (十一—)市容环境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治理、》自然保护等工程档】案; ?
: : (十二)城【市,防洪:、防震、人》防工程档案》包括水利、》防洪、防汛、防灾】、抗震、气象—、人防等工》程档:案;
!(十:三)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包括综合地下管!线、工业输送管【线和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管线等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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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十五?)城市建设科—研成:果档案?包括城市建筑科【学技术、《城市现代化管理【以及工业《、,民用、市政、交通】运输、环保环卫、园!林等设计《档案;?
— (十六)本市【。建设、规划系—统内被?撤销机构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市区》范围内的上述工【程,档案及?镇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市属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各镇》。区范围内的其他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镇区城建档案【室报送 《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编制【和,验收
第十三条】 属于《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列为合同的内容并!。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及竣工图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监理单位除负责收集!、移:交监理档案外还负】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汇总《、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 —。
第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在与建设单位签!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后应对工程档案进】行跟踪和技》术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七条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章 !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移交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无偿报送一套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凡经城建档》案馆(室)核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九条 —对改建、扩建、维修!重要部位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二—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线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全部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
第二《。十二条 《 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档案纸质材料须!优,良并使用《不褪色的书写墨水字!迹和图形清晰图物】相,符所有竣工图应当是!新蓝图竣工》档案的各项签证手】续,应当:完备整理编》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保管应有【充足的专用库房库】房须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具备防震、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保护、《。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登记、分类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开放档案目录编!撰档案史料为档案利!用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建档案查清地【下管:线情况?保障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质量并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八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利用》。未公:开的城建档案应【经原报送单位或个】人许可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建设—单位的技术秘密 】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市城—建规划局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
:第三十二条 【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广—东省档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并报市档案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
第三十四—条,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前应—查,阅城建?档案未查阅城建档案!而造成城镇基—础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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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工程是指!在,城镇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与《人民生产《有密切关系由国家】、省或市确定并【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主要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能源、?水利、体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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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东》府〔1990〕【4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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