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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
?
第三十三条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等划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城市道】路红线宽度严格按照!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所确定的宽》度控制
【。
第三—十四条 城市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根据各小区的!性质及规模按下列】规定进行控制并在小!区详细规《划时予以确定
】。 :。 (一) 相!邻居住小区之—间的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4 米;】
(!二) 小区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8 ?米;:
《 (三) 小!区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3 米;—。
— (四) 小【区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7 米—
】第三十五《条, 居住小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 居!住小区向每侧城【。市干道开设的机动车!道出入口不得—多于两个出入口的间!距不应小于150 !米沿街?。建筑物(包括—。裙楼)长度超过15!0, 米时应设》不小于4《 米×4 》米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80 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 ?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二) 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200?米道路与城市干道的!衔接交?角范围为1》05°>《a>75°小区道路!出入口控制标—高以相?交的城市干道慢【车道外边线标高为控!制标高保证》城市道?路与小区道》路的地表水能排【入各自?的排水系统不使路口!积,水
? 》 (三)《 当住宅区道路纵】坡在8%以》上且坡长超过3【0 米?时应设置步行—梯道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 米:纵坡:不应大于2.5%】。。。
【 第三十《六条 城市干道道】路,交叉口的处理—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采用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的形—式
? 》 (一)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路口应根据车流!量、流向等实际需】要增:。设左转弯、右转弯】专用车道设置导流】岛、安全岛和使用交!通,。标志线?实现渠化交》通
(二!) 为?保,证,各,道路交叉口的行【车安:全及满?足停车视距》要求平面《。交,叉口路面内边缘的最!小转:。弯半径必须符合表】19 的规定
】表19 最》小转弯半径一—览,表
【 大型车【R 推荐=0.【0685《V2 小汽车R=】0.0477V2
!
: R 最小!=0:。.0477V2 】R 最小=0.【。03:6,6V:2
— R1 人行道!缘石转弯半径R【2 道路边线转弯半!。径(:括号内?)
【 (三) 】严格控制立体—交叉:路口用地范围以满】足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具体控制范围见!。表20
》表20 《城,市立交用地表
【
:
注表中—用地面积为规—定最大?面,积
《
:
,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不含小区内部【。道路)的横断面及】附,属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 横—断,面
》 ? 1、机动车道双向!车道数一般不—宜,超过68 条—双向8 《车,道以:上的道路中间需设宽!度不:小于3? 米的绿化隔离带
!
《 2、机动车道!宽度双车道7—。.58 米》三车道10》.512 》米四车道151【6, 米六车道22.5!24: 米八车道》3032 米—
》 3、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间应有绿化隔离【带以免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4: 米
《。 , (二)】 人行道
》
:。 , :。 , ,1、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城?市不同地《段和城市地下管【。线的分布确》。定宽度应控制—在,510 米》间
【 2、人》行道缘石应》高出车行道815】 ,。厘米人行道地面必须!用地砖铺砌不得使用!混凝土?直,接捣制
《
— 3、?人行道?必须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
》 《 :(三) 道路绿【化
】 》1、道路绿化与分】隔带占道路》红线宽度的比—例应控制在15【30%(在一类地】区取中上限》二类地区取中下限)!中央绿化隔离带宽度!一般控制在2—.58? 米之间《。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宜小于《1.:5,。 ,米绿:化隔离带连续长度宜!为,6080 米—相邻绿化带断口【。。长度宜为8-1【2 米
》。 2、】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 米行道树种!要选择冠大、荫浓、!常青、耐修剪、树挺!直分枝离地面3.】5, 米:以上的树种》。。不得因绿化妨—碍行人及行车的【。视线;分隔》。带上可种植草—皮或:。高,大,乔木不宜种植高【度大于0.7— 米的?灌木丛行道树树穴】尺寸为1《。.25×1.25 !米或直径大于1【.5 米《
,
《 (四)— 路灯
》 》 1、路灯设施【应贯彻?一路一灯型的原【则
【2、安装高度—见,表21
表21】 路灯安《装,高度:表
:
?
》 ,。3、安?装间距见《表22
《
表22 路灯间】距表
—
,
》注1、L路灯—。间距(米)》;H路灯高度(米】),
《。 2、甲直射!均勺或条弦》。配,光灯具
》 3、】 乙水平和—垂直70左右为最】大光强的灯》具
《。 : : 4、在交》叉,路口处或弯道—。道路曲线《外侧范围内需增加】灯的照明
【 ,
第三十八—条 城市道路线型设!计要求见表23【
表23 城市道!路线型?设,计参数表
【
第三十—九,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地?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 ? (《一)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以!。路外停车场为主市】中心区?路外
公共停!。车场宜小《型化并就《近分散设置》应尽量?靠近相?关的主体建筑或【设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二) 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商业中心地段】须设大?型公共停车》场面积应《控制在5000~】1000《0 平方《米每:个生活小区至—少设一个公共停【车场停车场面积控制!在3000~40】00 平方》米公共交《通,应设:置公:交首末站场及—维修、?保养场首末站—场面积20》00~40》00 平方米维修、!保养场3000~5!000 平方米站】址的设置按城市交】通规划执行
【 (【三) 物流》园区:、仓储区、》工业区?及专业批发市场等】应设置货《运,公共停车场
—
(四!。) 公共停车—位为50~500个!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停车:位大于50》0个的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停车站【场的出入口应分开】设置且应《面向城市次要—干道或小区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2?00:米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
—
第四十【条 公共汽车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 ? 新:建城市干道同侧应每!隔500《800 米设公共】。汽车停?靠站停靠《站可:以设置?在,分隔带上公共汽车停!靠站:应按港湾式设计并】与道路?同步建设站台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20 米宽度】不宜:小于1.《5 米
《
【公共汽?车,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时其距离交叉】口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 米在交—通较繁忙的》城市干道上应布置在!交叉口?100 米以外【
】第四十一条 道路】上空净空《高度:控制在城市道路上建!造构筑物时(如人行!天桥:或立:交、交通标志等设】施)机动车道—的净高不《少
于5.】。0 米?非机动车《道的净高《。不少于4《.5: 米人行道的净高不!少于3.0 米
】
,。
第【四十二?条 城市加》油站的建设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油站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城市远景车辆增长!的需:要,服,务半径以1.5 千!米左右为宜加—油站的布置要—注意安全通畅尽可】能分布在城市大【型,停车场库和城—。市出入口的附—近,加油站出入口位【置离城市《道路交叉口应大于2!00 米距中—小学、消防队、医】院等设施的出入【口距离应大于50 !米加油站《。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50? 米与?周边:民用:建筑的距离》最小为15 米
!
第【四十三条 城—市桥:梁
《。 《 1、城市桥梁【设计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和其他相关】行业规?定
》 , 2、桥面【车道:路幅宽?度宜与所《衔接道路的车道路】幅布置的《一致:
当!道路现状与规划【道路断面相》差很大桥《梁按规划车》道兴建困难》甚大时?可以分期实施但【应保留?远期发展余地
】 ? 两端》道路如设有较宽【的中央分隔带—或绿:化带时?桥梁可?考虑分体建设(【横向做成《分离式桥梁)—或,用一般分隔带或【划线代替不》应设置绿《化带城市小桥车行道!路缘石(人》行,道缘石)之间—。的宽度宜与两端道路!的路缘石之间的宽】度相等?。以使路缘石连—接顺直(桥面车道】路面宽不缩窄)大】、中桥车行道宽【。度可取两《端道路车行道的有效!宽度(?不,。。计分车带宽》度)但需在引道【上设变宽的缓和段】与两端道路》接顺
《 3、在!北江修建桥梁时必须!在桥头四周建设【不少于4《000 平方米的】桥,头公:共绿:地,
《。
? 第四十四条—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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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应与国家和【省级的?轨道交通规划—、城市?用地:规划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划相协调
!
— (二) 》应严格控制轨道交通!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根据规—划的:线,路走向宜按30 米!宽,度预留轨道交通走廊!用地:(不包括建》筑退让距离)—局部场站用地—可结合具体》用地情况适》当加宽
《
— (三) 轨道【交通出入《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则上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有条件的地方—应与人行过街通【道相:结合;?邻近有?待建的建筑物应【与建筑物《结合;对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应尽可能结】合,成整体?或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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