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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东府〔《2009《〕,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   现将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重点项目管!理确保重点》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地?顺利推进《提高投资效》益增强重点项目【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重【点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市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升级》转型协?调区域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包括  】   (一)完善路!网、航道、物流【设施的交通运输项目!; ?     —(二)提高能源供】。给能力及清洁环【保、可?再生:的能源保障项目; ! : ,    (三)【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   (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 ,   (五)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    (》六)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人水协调【的现代农业和水利建!。。设项:目;  【  : (七)《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的环】。境生态?建设项目; 【     (八】)提高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基础】设施能力的社会发】展,建设项目; 【  ?  : (九)列》入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纳入国家和省!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 ,  (十)其他【有特殊意义的重大】项目  》  列为》市重点项目的投【资规模?原则:要求政府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2—亿元:以上农业、》社会事业《、,产业重要配套—项目及节能技改项】目投资总额可适当降!低 —第三:条 市重点项【目分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预备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当》年可完成报》批程序且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重点预】备项目是指当—年,需要重点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和:完善:报批手续的项目 】 第四条》 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所需开!支由各相关部门在公!用经费列支或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计划 !第二:。章 ? 机构【职责 《。 第五条 市【政府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及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挂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简称—市重点?办)牌子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决定研?究确定市《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市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确定市年度!重点项目以及申【报省重点项目的名】单,审,定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 ,  :。。 (三)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重点项目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市重《点项:目的重大问题— , 第七《条 市《重点办负责市—重点项目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 ,(一:),研究:。提出市?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建议提出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预备项目《建议名单《编制下达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 —     (二【)跟:踪、检查和监—测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和》管理市重《点项:目,信息库适时》分析市?重点项?目运行动态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   ?  (三)》负责督促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四?。)统:筹管:理市财政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条件; ! ,   《  (五)争—取国家、省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 !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项—。目年度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八条》 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的各?项工作项目所在镇】(街)设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处,理,等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章 】 项目确定 — 第九《条 确定》市重点项目应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重点择》优选择 第十条! 市重点项目【每年确定《一次:按下列程序》申报 》。  :   (一)市【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进【行汇总按要》求,向市重点办申报【。下一年度的市—重点项目计划—    【 (:二,)中央?、,省驻莞单位》建设项?目或无主《。管部门的社会投资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业主可向市重点【办申报下一年度的】市重点项《目计:划     【(三)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市重》点办可直《。接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和计划 》 第十一条 申】请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  :(一)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及,详细情况《。介绍:。;  —   (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    】。 (三)其他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 申请列》入市重点《预备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     (一【)市重?点预备项目申请表】及详:细情况说明》; 《     》。(二)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证明资《料; ? ,。  :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市重点办对上报【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二条》。的原则进行汇总【、筛选?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审议!报市政府《审定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经】由市人?大会议依法通—过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 【 项目》管,理 : :第十四条 市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五条 建立市【重点项目《协调会议和跟—踪督:查制度 》 :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分析重!点项目进《展和计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市,重点办应经常—深入建设项目现【场实地了解、收集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对上报的工程【项目节点计》划进行督查核—实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 建:立市重点项目联系】人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个重点!项目:要确定一名联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重点办联—系,。 第十七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须—按月、?。季、年向市重点办报!送书面报告 !    (一)月】报简要汇报》每月项目建设动态包!括前期工作》审批、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随同东莞市》重点项目进度情况月!报表于?下月3日前报出 !     (二】)季报综合汇报【本季度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对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于下季度首月3日】。前,报出     (!三)年报全面总【结本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对于: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于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第十八条! 市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第三季度视情况对重!点项目作适当—调整 —    具》备开工条《件的重点预备项【目转为重点建设项】目     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增补列入市重点【项目 第十九】。条 市重》点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验收结果报市重点】办备案 —第五章 》 ? ,。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建立市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按年度!对列入?市重点项目》实行统一《建档:编号颁发东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责成专人办理“绿色!审,批通道”业务简【化手: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 市重点项目必要】时采取市领导挂钩】督导等?措,施推进?项目落实 【第二十二条 市重!点项目属市审批权限!的各审批《事项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办理按照!“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加?快审批 》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对于】具,备批复条《件的项目在收到申】报立项材料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对于!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项目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出具先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或初步审查意!见(下称“路条”】)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 ,     市—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具备批复条件【。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上报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对于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条”;对于未完善!用地手续而需要先】期动工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先期!动工手续  !   市城建—规划部门对》于具备批复条件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对于—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出具?“路条”即1、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阶段可先】行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开?展方:案设计?。的依据待条件具【备后再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暂时没有《完成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的可改【为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提【供2、在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可提前【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先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及在设》计图纸上加盖—“已作技术》审查:”字样?公章   】。。  市?环境保护部门对于】符合环评资料要求】的项目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对于—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公!。建,类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条【”    】 市经贸《部门对于具备—批复条件的工业、商!贸、交通、信息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收到申报立项材料】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对核准项目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对于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项目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出具先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路条”   !  其他审批部门】都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第二十?三条 市重—点项目享有下列优惠!待遇 —   ? 属: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标准【的80%缴纳;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标准的70【%缴纳;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标准的?。60%缴纳  !   属社会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在3亿!元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标准的8《0%缴?纳,;投:资总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标准的70%缴纳;!投资:总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标准的60%!缴纳: 《     上述项目!被列入省重点—项目的缴费标准【再下调10%项【目投资总《额应以立《项文件批准的总投资!额为准 】    《。上述优惠待遇试【行,一年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要列入省重!点项目的用地指标】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省单列解决;列入市!重点项目《的用:地指:标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重点办上】。报市政?府解决 《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优先—安排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社会【投资的重点项—目需银行贷》款并符合贷款条件的!有关部门应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 ? 第二十六条— 电?力、交通、港口、铁!路、电信、供水、】供,气等部门应》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 第二《十七条 》。重点项目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享》受市:各项产业政策扶【持和专项资金支持】 第《二十八条《 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其施工现场、】。向外:报送:的,文件:材料、广告和新【闻媒体上刊示“【东莞市重《点项目”字》样 第二十【九条 市重点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搞【。好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各!级,。。。。公安部门应加强【重点项目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扰!乱破坏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 《。考核:奖惩 《。。 第三?十条 领导小【组每年终《统一组织《对市重点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等】责任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第三十—一条 实》行向市重《点项目抓《。落实不力的》镇,(,街):。、园区和部》门主要领导下达工】作责任书、向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人下【达督:查通知单等》措施对工作》懈,怠、延误重点项【目建设?进,程的单位领导和【项目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对在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 第三十》三条 《对没有特《殊原因不《。。按重点项目计划【执行的?项目、违反有关规定!骗取市重点》项目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由,重,点办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市重点项》。目资:格限期追回所有已】享受的?政策优惠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三十四条 】 建立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市监察部门要—会同市重点办将【涉及市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的市直部门全】部纳入系统监督检】。查并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投诉】和评议督促各部门】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查处《暴露出的问题确【。保,廉洁高效《 ?第七章 【 : ,附 则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属国家、省重点项目!按国家、省管理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市重点—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重点—。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