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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立】面的规划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和使—用建筑物、构筑物均!应符合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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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城建规划局负【责市区?建筑立面的管理工作!。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建筑立面管理!规定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第二章! 建筑立面》设计与建设
第!四,。条 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创新体现》东,莞现代?化,城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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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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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的两【侧不得临路设置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供气站【、烟:囱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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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大、中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其管道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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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网(不】。含220《千伏及以上的和配置!有,。走,廊用地的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用户室外电线新设】的必须埋入地下【原有架空线路须逐】步改造埋入地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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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建筑物】的排气孔《应在建筑设》计时统一考虑并【做到美观、协—调不得在主次干【道临路立面上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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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沿】城市主干道的住宅建!筑不:得在临路一》面,设置开?放,。式阳:台,阳台栏板不宜采【用,透,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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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筑立面设计安装【防盗网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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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建筑—物不得?外设防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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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需要】内,设防盗?网的阳?台防盗网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边线门窗》防盗网?应设在玻璃线以内】且应采用坚固、耐】用、防锈材料保【证外:型美观并在防盗网】上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安全门;【要统一施工工—程竣工时与主—体建筑一并验—。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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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主干道!(宽度?23:米以上含23米)】沿街建筑不得超越建!筑红线?并按要求留足停车场!和绿化地;临—街不得?建围墙;《通花栏杆也应尽量控!制且高度不得—超过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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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筑物屋面附设】的冷却塔须设—。计有永?久性遮挡设》。施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建筑立面上!设,计安装空调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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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中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不含《高层住宅)的建筑立!面不得设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特殊【情况下建《筑物确需设》置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的空调机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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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住宅建筑《。及其:他建筑需设置—空调机?的在保证立面整洁】美观的前提》下应对空调机的安】放位置?和排水设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
】第十四?条 建?筑物的屋面和裙楼的!平台上不准安装铁】罩等构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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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商业店!面及其雨蓬、—遮阳物等设施的【设计和底层柱—子立面装饰应当与整!体建筑、周围—环境:协调:
第三章 建筑!立面使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确需改变的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
第】十七条 建》筑,立面使用应》保持:清洁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具体包括 【
— :。 ? (一?)堵塞或增设建【筑立面上的门、【窗,改变门、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
【 ?。 (二)封闭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外走廊、平台等】敞开式?。的空间;
】
!(三)拆除建—筑外墙改为铺面、】橱窗开洞安装空调】机、排气机》。。。或悬挂分体》空,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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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堵塞】建筑立面《上的漏?花,窗和阳台《栏杆:或,。用任何建《筑材料连通分隔的】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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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变已统【一安装的防盗网的】位置、尺寸、构造】。和颜:色等;?
【 (六】)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增设—任何形式的招牌【、广告牌、雨蓬和遮!阳物等影《响立:面景观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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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将拉闸门、》折叠式铁门改—动,安,装在外墙或》柱子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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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在建筑?。物的阳台外设置【晒,。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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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及安】全的
第—四章: 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 《
第十八条 【建,筑立面设《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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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建筑?立面设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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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更改】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如需变更【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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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施工过程—和竣工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组!织检查和工》程验收并《以此作为《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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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未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的建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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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建筑工!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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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接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建通知!或,处,罚决定后《继续建设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立面》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及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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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开放式阳《台是指?空,间直接对外敞开的】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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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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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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