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
?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立面的规划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和,使用建筑物、构筑物!均应符合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
,
?
,
第三条 市】城建规?划局负责市区建筑立!面,的管理工《作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建筑立》面管理?规定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
第二章《 建筑立面设计与】建,设
第四—条 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创新体现《东莞现代化城市风貌!
【 第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
【
第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的两侧不!得临路?设置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供气站、烟》囱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
?
第七条 大!、中: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其,管,道不得外《露
【
城】市管网(不含—220千伏及以【上的和配置有走【廊用地的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用户室外《电线新设的》必须埋入地下原有架!空线路须逐》。步改造埋入地—下敷设 《
》。
第八条 建】筑物:的排气孔应》在建筑设计时统一考!虑,并做到美观、—协调不得在主—次干道临路》立,面上设置
—
第九!条 :沿城市主《干,道的住宅建》。筑不得在临路—一面设置《开放:式阳台阳台》栏板不宜采用透空】的形式
》
第】。十条 建筑立—面设计?安装防盗网》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
: :
【 ,(一)所《有建筑?物不得外《设防盗网
—
, :。
: , (—二,)需要内设防盗网的!阳台防盗网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边线!门窗防?盗网应设《在玻璃线以》内且应采《用,坚固:。、耐:用、防?锈材料?保证外型《美观:并在防盗网上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安全门;】要统一施工工程竣】工时与?主体:。。建筑一并验收交付】使,用
?
《
: 第:十一:条 城市主干—道(宽度23米以上!含23米)沿—街,。建筑不得《超,越建筑红线并按要】求,留足停车场和绿化】地,;临街不得》建,围墙:。。;通:花栏杆也应尽量控制!且高度不《得超过2米
】
第十二!条 建?筑物屋面附设的【冷却塔须设计有【永久性遮挡设施【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建筑立面上设计安装!空调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大、中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不含:高,层住宅)《。的建筑立《面不得设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特殊情况下建筑物确!需设置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的空【。调,机不得外露》
【 ? : (二?)住:宅建筑及其他建筑需!设置空调《机的在保《证立面整洁》美观的前提》下应对空《。调机的安放位置和】排水:设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
— 第十?四条 建筑物的屋面!和裙楼的平台上【。不准安装铁罩等【构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商业店面及其雨蓬、!遮阳物等《设,施的设计和底—层柱子立面》装,饰,应当与整体建筑【、周围环境协调 】
第三章 建【筑立面使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确需改变的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 第十七条 【建筑立面使》用应保持清洁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具体?包括 ?
】 ? (一)堵塞或【增,。设建筑?。立面上的门、窗改变!门、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
》
》 ,。 ,(二)?封闭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外走廊》、平台等敞开—。式的空间;
! ,
— (三)》拆除建筑外墙改【为铺面、橱窗开【洞安装空《。调机、排气机或【悬挂分体《空调机;
—
《
》 (四)堵塞建筑!立面上的漏》花窗和阳台栏—杆或用任何建筑【材料连通分隔—的阳台;
【
】。 (五)改变已统!一安装的《防盗网的位置—、,尺,寸、构造和颜色【等;
》 :
: (【六)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增设:任何形式的招牌、】广,告,牌、雨蓬和》遮阳物?等影响立面景—观的设施; —
! (七)将拉闸!门,、折叠式铁门改动】安,装在外墙或》柱,子外面; 》
— (【八)在?建筑物的阳台外【设置晒衣架; 【
!。 (九)其【。他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及—安全的
第四章! 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立面设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设计
!
》 第十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建,筑立面设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
【
,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更改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如》需变:更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 , ,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施工】过程和竣工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组织检查和工程验!收并以此作》为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未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的建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
第二!十三: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建筑?工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
第】二十四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接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建通知或处罚—决,定后继续建设—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立面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及天面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开【放式阳台是指—空间直接对外敞开】的阳:台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