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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 】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立面的规—划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和】。使用建筑物、构【筑物均?应符合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 — , 第三条 市城建规!划局负责市区—建筑立面的管—理工作 【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建筑立面《管理规定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 ,第,二章 建筑立—面设计与建设 】 第四条《 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创新体现东莞!现,代化:城市风貌 》 【 第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 ! 【。。 第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的两侧不!得临路设置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供气站、】烟囱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 :第七条 大、中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其管道不《得外露 【 ?     城市】管网(不含22【0千:伏及以上的和配【置有走廊用地的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用户室外电线】新设的必须埋入【地下原有架》空线路须逐步改【造埋入地下》敷设 《 》 第八条 建【筑物:的排气孔《应在:建筑设计时统一【考虑并做到美观、】协调不得在主次【干道:。临路:立面上设置》 】 第九条 沿—城市主干《道的住宅建筑不得】在临路一面》设置开放式阳—台阳:台栏板不宜采用透空!的形:式 》 第—十条 建筑立面设计!安装防盗网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所!有建筑物不》得外:设防盗网 》。 —     —。(二)需要内设防】盗网的阳台防—盗,。网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边线门窗《防盗网?应设在?玻璃线以内且—。。应,采用坚固、耐用、】防锈材料《保证外型美》观,并在防盗网上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安全门;】要统一施《工工:程竣工时《与主体建筑一并验】收交付使用 【 【第十一条 城市【主干道(宽》度,。23米?。以上含23米)沿】街建筑不得》超越:建筑红线《并按:要,求留足停《车场和绿《化地:;临街?不得建围墙;通【花栏杆?也应尽量控制且高度!不得超过《2米 《。 《 第十》二条 建筑物—屋面附设的冷却塔须!设计有永久》性遮挡设施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建筑立【面上设计《安装空调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大、【中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不含?高层:。住宅)的建筑立面】不得设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特》殊情况下建筑物【确需设置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的空调机不!得外:露 ? — ,    (》二)住?宅建筑?及其他建《。筑需设置空调机【的在保证《立面整洁《。美观的?。前提下应对空调【机的安放《位,置,和排水设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 】第十四条《 建筑物的屋面【和裙楼的平台上不】准安装?铁罩等构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 《 ,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商业店?面及其雨《蓬、:遮阳物等设》施的设计和底层柱】子立面装饰应—当与整体建筑、【周围环境《协调 》。第,三章 建筑立面使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确需改变的—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 —第十七条 建筑【立,。面使用?应保持清洁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具体包括 ! 》     (一【)堵塞或《增设建筑立面上的】门、:窗改变门、》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  【   (二)封闭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外走廊、平【台,等敞开式的空间【; !     (—三)拆?除建筑?外墙改为铺面、橱】窗开洞安《。装空调机、排气机】或悬挂分体空调【机; ? 【    《 (四)《堵塞建筑立面上【的漏:花窗和阳台栏杆或用!任何建筑材》料连通分隔》的阳台; 》 《 《    《(,五)改?变,已统一安装的防盗】网的位置、尺寸【、构造和颜色等; !  ! , , (六)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增设任《何,形式的招牌、广【告牌、雨蓬》和遮阳物等》影,响,立面景观的设施【; 》 ,     (!七)将拉闸门、【折叠式铁门》。改动:安装在外《墙或柱子外面; !  】  : (:八)在建筑物—的阳:台外设置《晒衣架; 》  !  :。 (九)其他—。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及!安全的 》 第:四章 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立面设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设计— !第,十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建筑立面设—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更改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如,需变更?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施工过?程和:竣工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组织检查和工程【验收并?以此作为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未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的建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 ,。 第二十三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建筑工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 第二十四!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接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建通】知或处罚决定后继续!建设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附则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立面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及天—面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开放式【阳台是指空间直接对!外敞开的阳台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