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
—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立面《的规划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和】使用建筑物、—构筑:物均应符合》。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
第三—条 市城建规划局】负责市区建筑立【面的管理工作
】
》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建筑立?面,。管理规定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
第二《章 建筑立面设计】与建设
—第四条 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创新》体现东莞现代—。化城市风《貌
?
?
,
?第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
】
第《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的》两,侧不得?。临路设置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供气站、—烟囱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
第七】条 大、《。中,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其管》道不得外露
】
》 : 城市》。管网:(不含22》0千伏及以》上的和?配置有?走,。廊用地的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用,户室外电线新设【。的必须埋入》地下原?有架空线《路须逐步《改造埋入《地下敷设
—
《。
第八条 【建筑物的排气孔应在!建筑设?计时统一考虑并做到!美观、协调不得在】主次:。干,。道临路立面》上设置? ,
?
? , 第九?条 沿城市主—干道的住宅建—筑不得?在临路一面》设置开放式阳台阳台!栏板不宜采用透【空的形式
—
?。
《第十条 建筑立【面,设计安装防盗—网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所有:建筑物?。不得外设防》盗,网 :
】 ? ,(二)需要内设防盗!网的阳台防盗网【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边线门窗防—盗网应设在玻璃【线以:内,。且应采用坚固、【耐用、防锈材料【保证:外型美观并在防盗】。网上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安全门;要统一施工!工程竣工时与主体】建筑一并《验收交付使》用
】 第十《一条 ?城市主干《道(宽度《2,。3米以上含23米)!沿,街建筑不得超越建】筑红线并按》要求留足《停车场和绿》化地:;临街不得建围墙】;通花栏杆也应尽】量控制且高度不得】超过2米
—
《
第十二条【 建筑物《。屋面附设的》冷却塔须设计有永久!性遮挡?设施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 第十三条 —建筑立?面上设计安装空调】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大?、中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不含:高层:住宅)?的建筑立面不—得设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特《殊情况?下建筑?物确需设置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的空】调机不得外露
!
?
, (【。二)住宅建筑及其】他建筑需设置—空调机?的,在保:证立面整洁美—观的前?提下应对空调—机的:安,放位置和排》水设:。。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
【 第十四条 建筑物!。的屋面和裙》楼的平台上不准安装!铁罩:等构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商业?店面及其雨蓬、遮】阳物等设施的—设计和底层柱—子,立面装饰应当与整体!建筑、周围环—境协调?
第三章 建】。筑立面使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确需改变的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 ,
第—十七条 建》筑立面使用应保持清!洁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具体?包括
》 :。
》 (一)堵塞】或增:设建筑立面上—的门、窗改变—门,、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
? (二—)封闭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外走廊、《平台:等敞开式的》空间; 《
,
】 (三)拆除建!筑外墙改为铺面【、,橱窗开洞安装空调机!、排气机或悬挂分】体空调机;
】 :
》 , (四)堵—塞,建,筑立面上的漏花窗】和阳台栏《。杆或用任何建—筑材料连《通分隔的阳台;【
》
《 《(五)改变》已统一安装的—防盗网的位置、【。尺寸、构造和颜色】。等,;
—
— (六)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增设任何【形式的招牌、广【告牌、?雨蓬:和遮阳物等影响【立面景观的设施; !
: ,
》 (七)【将拉闸门《、,折叠式铁门改动【安装在外墙或柱子】外面;
】
(!八)在建筑物的【阳台外?设置晒衣《。架; ?
】。 (九)【。其他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及安全的》
第四章 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立》面设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设计
!
第十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建筑立面设】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 ,
》
, ,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更改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如需变更—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施工过程和竣工【。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组织检查和工程】验收:并,以此作为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未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的?。建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 :
《第,二十三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建筑工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
第《二十四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接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建通知?或处罚决《定后继续《建,设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立面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及天面》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开放式阳台—是,指空间直接》对外敞开的》阳台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