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
?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
(东莞市市】区建筑立面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立面!。的规划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
?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和使:用建筑物、构筑物均!应符:合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
— 第三?条 市城《建,规划局负责市区建】筑立面?的管理工作》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建筑立面《管理规定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第二—章 建筑立面设计】与,建设
第四条 !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建筑物造》型及特色《等因:素力求优美创—新体现东莞现代【化城市?。风貌
—
第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群体视角!效果
》
第【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的两侧—不得:临,路设置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供气站、【烟,囱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
? 第七条 大【、中: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其《。管,道不:得外:露 :
》。
? ? 城市管网(不含2!20千伏及以上的】和配置有走廊用地的!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用户室外》电线新设《。的必:须埋入地《下原有?架空线路须逐步【改,造埋入地下敷设 】
,
?
: 第八条 —建筑物的排气孔应在!建筑设计时统一考虑!。并,做到美观、协—。调不得在主次干道】临路立面上》设置
【
第九—条 :沿城市?主干道的住宅建筑】不得在临路》一面设置开放式阳台!。。阳台栏板不宜采【用透空的形式
!
第十】条 建筑立面设【计安装防《盗,网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所有?建筑物不《得外设防盗网 【
,
【。 (二)需要!内设防盗网的阳台防!盗,网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边线门窗防盗网应】设在玻璃线以内【且应采用坚固、耐】用、防锈材料保【证外型美观并在防盗!网上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安全【门;要统一施工【工,程竣工时与主体建】筑一并验《收交付?使用 ?
】第十一条《 城市主干道(【宽度23《。。米以:上含2?3米)沿街》建筑不得《超越:建筑红线并》按,。要求留足停》。车,场和绿化地;临街】不得:建围墙;通花栏【杆也应尽《量控制且高度不得超!过2米
【
? 第十二条 建筑!物屋:面附设的冷却塔须】。设计有永久性—遮挡设施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建筑立面上设计安】装空调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一)大、中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不含高》层住:宅)的建筑立面【不得设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特殊情【况下建筑物确需设置!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的,空调机不得》外露
! (二)!住宅建筑及其他【建筑需设《置空调机的》在保证立面整洁【美观:的前:提下应对空调机【的安放位置》和排水设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 第十四条 建筑物!的屋面和裙楼—的平台上不准安【装铁罩等构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商业店》面及:其雨蓬、遮阳物【等设施的设计和底层!柱子立面装饰应当与!整体建筑、》周围环境协调 【
第三章 建筑】立面使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确需!改变的?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
: ,
? 第十七《条 建?筑立面使用应保【持清洁?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具体包》括
?
?
【 (一)堵塞或增】设建:筑立面上的门、窗改!变门、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
? 》 (:二)封闭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外走廊、平台【等敞:开式的空间;
!
【 (三)拆除】建筑外墙《改为铺面、》橱,窗开洞安装空调机】、排气机《或,悬挂分体空调—机; ?
《
,
? (四—)堵塞建筑》立面上的漏花窗和】阳,台,栏杆:或,用任何建筑材—料,连,通分隔的阳台;【
! (五)改】变已:统一安?装的防盗《网的位置、尺—寸、构造和颜色等】;
》
《 (—六)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增:。设,。任何形式的》招牌、广告牌、雨蓬!和遮阳物等影响立面!景,。观的:设施;
》
《
? (》七):将拉闸门、》。折叠式?铁门改动安装—在外墙或柱子—外面;
—
— ? (八)在》建,筑物的阳台外—。设置晒衣《架;
】
【(九)其他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及安!全的
》第四章 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立面设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设计
!
第十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建筑《立面设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
—
: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更改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如需变更】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施工过程《和,竣工: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组织检》查和工程验》。收并以此《作为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未—按批:。准的建筑立面设【计图施工《的建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
第二十—三,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建筑工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
第二十四条! ,违反建筑立面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接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建通知或!处罚决定后继续建设!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立面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及天面!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开放式阳台是【指空间直接对—外敞开的阳》台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