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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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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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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合【理,设计干粉《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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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
1《.,0.4 干粉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
,
1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
:。
,2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
?
3 —可燃固体表面火【灾
4 ! 带:电设备火灾
—
1—.0.?5 :干,粉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
?1, , 硝化纤维、炸药】等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
】
:
2? 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
】
1:.0.6 —。。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