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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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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做!到,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住》宅小区按照》规划确定的道路、管!线等配套工程必须】与房屋建设同步进】行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道路《、管线等配套工【程应当同时完成【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架空高—压线、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管道《已有的应当》逐步埋入地下—
新建、改】建管线需《要穿:越河道、桥梁、交】通隧道和铁路的应】当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同,意新建桥梁、隧道应!根据管线《综合安?排预留一定位置【
第四十四—条 市?区内沿街设置的书报!亭、邮筒、消防栓、!电话亭、《阅报栏、画》廊、候车亭》、存车处等设施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
第四十五条【 各:种管道应《当尽量布置》在人行步道下—面,;同种管线在—道,路同侧敷设不—得超过二条;敷设新!管时旧管应当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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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市区内新】敷设的?煤气:。、通信管线原—则上布?置在路东、路南给】水、电力管线一般应!。布置:在路西、《路北各种《。管,线要和?道路中心《线的:。走向平行横》。。穿道路的管线应当】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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