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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三)擅自】向未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未取得资格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
第三】十五条 因举报并】调查核实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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