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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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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办《[ 2008— ] 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周口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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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减《轻和防御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坏合理利】用建设投《资根据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豫政》〔1994〕—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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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指】重点建?设地区的地震烈【度复核;城市规划】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地!。震小区划;》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动参数的】确定以及抗震—设防标准的确认工】。。。作
【 , 第三条 地—震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为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标,准各:县(市、区)地【。震部门负责本辖【区城乡?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和!提,供一般抗震设防标准!;负责?向市地震办申报需做!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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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凡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考虑地震【安全性问题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可—参,照国家地震部门颁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 地震设防》要求高于《地,震基本烈《度区:划图或现行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大中型工!程,、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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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占地范围较【大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区域的城镇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工矿区以及新建的!开发区跨越不—同区域的高》。速公:路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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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按【本办法规定需要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地【震,安全性评价结论根】据工程重要》程度应?通过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省地《。震部门审批;未【经相:应级:别,评,定委员会评》审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论地—震部门不《予审批?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明确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动参数或地震基本!烈度)及《其依据按本》办,法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其抗震设防!标准必须《经市地?震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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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承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地震部门核—发的评?。价许可证书方可按照!规定的范围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九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部门【制订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并接受当地】地震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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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发展改革、建设、】土地、环保等—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按本办法需要【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对没有地—。震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标】准的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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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应做而未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在建?项,目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应采取—补,救措:施补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办地震—安全:性评价认定证—。书
【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做,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由地震部门】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建议:审计和监察》部门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二)!设计单位未按地【震部门提供的抗震设!。防标准擅自确定标准!的地震部门有—权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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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没有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证权限以及不遵】循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其评价结论—无效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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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地震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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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震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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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周口市?地震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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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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