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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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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快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达】。州市:建成区北至》肖公庙、《凤凰山景区西—至钢花宾馆》。、火车站货场南【。至杨柳垭、》七里沟、三里坪区域!内和莲花湖景—区及北外镇、河【市,镇场镇(以下简称达!州市:城区)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街(:路、巷)的》临街建筑物》门前的清洁绿化市】。容管理(《以下简称门前三【。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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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达州: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由达—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市【城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综合协调【州河以北城区—由通川区人》民政府和市城—管部门按街、路【段及责任片区分别组!织实施;州河—以南城区《和河市?镇由: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城管、建》设、环保《、工商、交通、【卫生、精神》文明、爱卫、宣传】。、新闻等部门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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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达州市城】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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