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远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关—于实行清远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公】告,
《 ?为了更科学地进【行规划管理市规【划局在?国家有关日照要求的!技,。术规范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2!011年12月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公示公示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发布执行】
?2012年》4月:1日
第一条! 总:则
:
》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结合清远—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第二条 】定义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 日照面是指【。。居,住空间(包括卧室】和客厅)的开窗【或阳台一侧外墙面】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及日照—标准
】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2、医院的病房;
!
,。。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4、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5、》公寓、?宿舍:;
?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3、:客体建筑日照面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
4、《对相邻未建设—未规划地块的影【响范围控《制在用地《红线外1《。0米以内;若—。用地红线外为城市道!路或小区道路拟【建建:筑对道路红线—外地块影响范—围控制在道路红线】外,5米以内《;若用地《红,线外:为河涌、河道拟建】建筑对河涌、—河道蓝线《外地:块影响范围控制【在蓝线外7米以内】。
5、每栋建【筑,每层标准层须—超过一半户》型至少1《个居室获得冬至日1!小时日照《标准: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新建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如图1);
!
:2、在上述范围【内已批规划、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居住建筑和教育卫!生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 技术参数
! 计算》标,准日
?
冬至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 : ,9:0?0-15:00
!
】 《计算点经纬度
! : 清远,北纬2【3度29《分-北纬23—。。度50分,》东经1?13度45分
【。
, ,
—
》计算间隔时间
【
? 5分钟
—
—
:
,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累—计
》
?。
— 网:格间距
— 1米》。
《
【 计《算,。受影面
《
: 距居室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
1、采用多点分析!或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第【九条 居住建筑【日照:面有效计算》范围:
1.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1!.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 1.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 1》。。。。.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1.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1.!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第1至4《种方式所《示)
图【3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1.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3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2、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2.1、居住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不纳:入计算?, 女儿墙统一按】1.2米并纳—入计:算;其他建筑屋【顶部分按实际建模纳!入计算
— 《2.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2.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2.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 》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 》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 基》地内拟建建筑
】
— ? 编 ? , 号
?
《 使用性质
【。 , , 层数
】 ,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x,x大厦
【。 , 高:层,。建筑
《 21—
6【9.0
— 3.50
】
《
》 ……
【
—
】
】
】
? ,
—。
— , : 3) 《。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
:。 编 》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 ?对其产?生,遮,挡的
—。 —建筑编号
【
】。 , Xx住》宅
【多,层建筑
】 8
】25.5
】。 3?.50
— A1》,B2?,B3?,B:4,B5
】
《
: : , …:…
:
,
—
—
,
! :
《 《
:
! 4) — , ,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编 】 号
?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1,8,
? 54.0【
》。 4:。.50
《
:
—
……
】
》 ,。
?。 :
?
—。
》
?
】
: 5) 】 , ,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7、附—。件
《 ?。7.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7】.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7.】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如图4《),
图4 多】点沿线分《析
第十—二条 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 本规定由—清远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
,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