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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关于实《。行清远?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公告 —  : ,。 为了更科学地【。进行规划管》理市规划局在国【家有关日照要求【。的技术规范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2011年12!月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公示公【示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发布?执行 201】2年4月1日 】 第一条 —总则 《   ?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结合清远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第二:条, 定义 —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日》照面是指居住空间】(包括卧室和客【厅)的开窗或阳台一!侧外墙面《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及日照标!准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 ,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2、医】院的病房; 【。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4、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 5、公》寓、宿舍《;,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3、《客体建筑日照—面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 4《、,对相邻未建设未规】划地块的影响范围】控制在用地》红线外1《0米以?内;若用地红线外为!城市道路或小—区道路拟建建筑【对道路红线外地块】影响范围《控制在道路红线【外5米以《内;若用《地红线外为河涌【、河道拟建建—筑对河涌、河道【。蓝线外地块影—。响范围控制在—蓝线外7米以内 】 5、每栋》建筑每层标准—层,须超过一半户型至】少1个居室获得【。冬至日?1,小时日照《标准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在新建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如图1【。); 2、在!。上述范围内已批【规划、?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 !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居!住建筑和教育卫生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 】计算标准日 ! :冬至日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9】:00-15:0】0 】 》 :计算:点,经纬度 》 清远,【北纬23度29【分-北纬2》3度:。5,0分,东经113度!45分 》 】 , 计算间—隔时间 【 5?分钟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累计 ! ? 】网格间距 ! 1米 》 ? 》 《。计,算受影面 — 距居室【。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1、采用多点分【析或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第九条 《居住建筑《日照面有效计—算,范围 1.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1.》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1.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  1.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1.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1.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3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1《.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3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2、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2!。.1、居住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不《纳入计?算, 女儿墙统一按!1.2米并纳—入,计算;其《他建筑?屋,顶部分?按实际建模纳—入计算 》     2—.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2.—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2.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 ?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 —。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基地内拟建建筑 ! — 编 【 号 】使用性质《 层【数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xx》大厦 ? 《 高层建筑 【 21 ! 6《9.0 》 ? 3.50》 】 ? …… 【 ?   【   《 《   —   !  《 《 ?    《 3) 《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对其产—生遮挡的 》 : 建筑!编号 《 ! Xx》。住宅 》 ,。 :多,层,。建,筑 : 《 8 《 : , 2:5.5 】 3.50 ! A?1,B2,B—3,B4,B5【 》 ?。 《 …… 》   !   》 》   】。 : 《。  》 ?     4) ! , ,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 ,。 编 — 号 《 使用性【质 《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xx大】厦 :。 : 高层建筑 ! 《1,。。8 — 54?。.,0 【4.50 — — ……】 《   —   》 《   —   】。    】   5《)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 7、《附件  》  : 7.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 7.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 , 7:.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如:图4) 【图,4 :多点沿线分析 【 第?十二条 《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 本:规定由?清远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