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远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关于实《行清远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公】告
:
—为了更科学地进【行规划管理市规【划局在?国家有关日照要求】的技术规范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2011年1—2月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公示公示】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发布执行
! 2012年—4,月1日
— 第一条 总则
】
》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结》合清远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
,第,二条 定义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 日照面是指居住!空间(包括卧室【和客厅)的开窗或阳!台一侧外墙》面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及日照《标,准
《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2、医院的病房;】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4、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5、—公寓、?宿舍:。。;
?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3、客体建【筑日照面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
《4、:对相邻未《建设未规划地块的】影响范围控制在用地!红线:外10?米,以内;若用》地红线外为》城市道路《或小区道《路拟建建筑对道路红!线外地块影响—范围控制在道路红线!外5米以内;若【用地红线外为—河,涌、河道拟建建筑对!。河涌、河道蓝线外】地块:。影响范?围控制在《蓝线外7米以—内
5、》。每栋建筑每层标准】层须超过一》半户型至少1—个居室获得冬至日】1小时日照标准【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新建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如图1)【;
2—、在上述范围内已】。批规划、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居住》建筑:。和教育卫生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
】 :计算标准日》。
—冬至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 9?:00-15:【0,0,
】
计算点!经纬度
》 , 清《远,北纬2》3度29分-—北纬:23度50分,东经!11:3度45分
【 ,
》
《 , 计:算间隔时间
】 , 5分钟
】
【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累计—
】
: , 网《格,间距
1!米
】
— 计:算受影面《
距居室!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1、采用!多点分析或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第九【条 居住建筑日照面!有效计算范》围
1.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1.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1】.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1.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1.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1.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3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1,.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3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 2、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2.1、居住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不纳入?计算, 女》儿墙统一《按1.2《。米并纳入计算;其】。他建筑屋《顶部分?。按实际建模纳—入计算
— 2.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2.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2.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 ,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
基地内】。。拟建:建筑
!
? 编? , 号?
使【用性质
!层,数
建筑!。高度(米)
!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 2?1
《 , 69.0—
—3.:50:
?
《
《 ?……:
》
【
》。 】
《 :
《 :
】
,
3) !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编 号》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对】其产生遮《挡的
?
, , 【建筑编号
【。
【 X》x,住宅
?
多—层建筑
《
, 8
【 25.【5
《 3.50【
A【1,B2,B3【,B4,《B5
?
》
?
》……
》 ,
!
】
】
, ,
》
: ,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18:
》 54.0
! 4.《50
】 :
—。……:
】
,
—
《
】
—。
》
, ? 5)《 , :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7、附—件
— ,7.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 7.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7.: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如图4《)
图4【 多点沿线分析 】
第十二》条 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本规定由《清远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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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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