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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批:准建设时规》。定,如遇规划调整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建筑面积的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
房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目、工程性质—。及,被拆:迁人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偿安》置标准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取得国家—或省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以【当地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评】估,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及面积、成》新、:楼层等因素》。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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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基准价—。。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遇重大调整时—应当召开听证会
!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评估采取《成片分?类评估与分户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对被拆迁人的安置】地点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旧区改造!的原则确定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规划接!受安置地《点, ,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格:根据补偿评估—基准价依据的原【。则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分别计算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第》二十七条 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及用途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上述证件—未记载的房屋用【途以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为准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以实际批准!用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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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前款证】载面积不《符时实际面积大于证!载面积的以证—载面:积为准;实际—面,积小于?证载面?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用于生产经【营性用房须具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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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结—束后拆迁人应—。及时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为被》拆迁人办理土—地及房产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成片》分类评估有疑义时】可以实行分户评估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分户评【。估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同《一估价机构的共【同,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机构的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估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 : 两个评估【结果误差范围在1】0,%,。之内的执行原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误差范围】超过10《%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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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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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产权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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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人下!落不明或产权人【外出在?拆迁:期限内?无法与之协》商的;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合】法所有?人的
第三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产《权明晰并符》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下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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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迁补—助费以期房产权调换!安置的应《支付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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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补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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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自行安置的拆迁!人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费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三条【 拆迁过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周转房的使用人应按!时腾退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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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约》定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使用人应《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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