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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发?布部门?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6-1?7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根—据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市!政府对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宛政:办〔2008〕9】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  本办法所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标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结果!包括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等工作【 :第三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抗》震设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抗震—设防工?作贯彻?于各类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全:过程   —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监察、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凡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审批程序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填写抗震设防要】。求登记表由》当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对工程?进行分?类对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关评价—工,作由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委!员会确定《的,评价结果审批抗震设!防要求?对不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报,。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l830!6-2001)【或当地地震小区【划结果审批抗—震,设防要求 第六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意见作为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或—者申:请报告、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 !     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对未包《含和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 》。。    市、县(】市、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的》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应?予配合?、协助保障建设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并抄送同级—有关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一】)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 《   ?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范围之内的所有!建设工程《(见附?。表):  ?。   (三)第四纪!活动断层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研究程度《及,资料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建设工程《。(见附表) 第】八条 ?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酒店)、和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九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本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到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验?证接受管理和监督对!拒不接?受管理和监督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开展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的当?地,地震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所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手续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必须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业务禁止》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初步设计【审查:等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 —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部—。门审批?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 【     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规划、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的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建议》该类: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与验收抗震—。设防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根据需要由同级政府!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震害预测工!作地震小《区划图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后—作为确?定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城乡】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震害预测结果—作,为,抗震救?灾的:依据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更新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础数据》库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进行县级以》上城市主要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对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命线工程和!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酒》店,)、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做好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 第十三条 —城乡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与抗震防灾】规划相互协》调编:制城乡土地规划和建!设规划时应有地【震部:门参与要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要按规《定设:。置避震疏《散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不断提高村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村!镇的:机关、企业、学校、!商场、宾馆》(,酒店)、卫》生,院等公共建》筑新农村建设、灾】区倒房重建、移【民搬迁等《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工作     市!、县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加强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管理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抗》震构造详图对农【。村建筑施工队及【其个体建筑工匠进】行必:要的:抗震施工《技术培训乡镇—规划建设所应加【强对农民《自,建住宅抗震》设防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不按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 设计单位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不按【抗震设计进行抗【震施工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有关—审批部门为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明确!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办—理审批手续的由监】。察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200【8年9?。月3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宛政】办〔2008〕9】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