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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发布?部门: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06-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根据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市政《府对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宛政【办〔2008〕9】。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 本办?法,。所,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标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结果包括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等工作《 第三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抗震设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抗震?设防工?作贯彻于各类—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全过程 》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监察、《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凡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审批程序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填》。写抗震设《防要求登记表由当】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对工程进行分类对!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关评价工作由【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委员会【确定的评《价结果审批抗震【。设防要求对不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报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l8306-2!001)或当地地】震小区划《结果:审批:抗震设?防要求 第六【。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意见作为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或者申《请报告?、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 !  :  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对未【。包含和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  《   市、县(【市、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的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应予配合、协助保】障建设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并抄】送同级有《关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一?)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范围《之内的?所有建设工程(见附!表)   —  (三)第四【纪活动断层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研—究程度及资料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建设工程(见附【表,) 第《八条 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酒店)、和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九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本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到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验证接!受管理和监督对拒不!接受管理和监督【。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开展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的《当,地地震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所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手续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必须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业—务禁止?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初—步设计审查等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 》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部门审】批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 ?    《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规划、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的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建议该类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与验收《抗震设防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根:据需要由同级—政府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震害预测工作地【震小区划《图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后:作为确?定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 城乡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震害预测结果】作为抗震救》灾的依?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更新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础数据库 —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进行县】级以上城市主要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对: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命线工程【和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酒店)!、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做】好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第!十三条 城》乡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与抗震防灾【规划相互协调编【制城乡?。土地:规,划和建设《规划时应有》。地震部门参与要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要按规定设置【避震疏散《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不断《提高:村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村:镇的机关、企—业、学校、商场、】宾馆(酒店》)、卫生院》。等,。公共建筑新农村建设!、灾区倒《房重:建、移民搬迁—等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工作   】  市、《县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加【强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管:理,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抗震】构造详?图对:农村建筑施》。工队及其个体建【筑工匠进行必要的抗!震施工技术培训乡】镇规划建设所应加】强对:农民自建《住宅抗震设防—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不按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设计:单位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不】按抗:震设计进行抗震施工!。。。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有关!审批部门为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明确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办,。理审:批手续的由监—察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2008年9【月3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宛政办〔20!08〕92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