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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发布部》门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6-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根据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市,政府对?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宛政办〔2!。008〕9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 ,   ?本办法?所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标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结果包括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等工作 》第三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抗震【设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抗震】设,防工作贯彻》于各:类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全过程    】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监察、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凡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审,批程序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填写!抗震设防要求登【记表:由当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对【工程进?行分类对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关评价工作由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委员—会确定的评》价,结果审批抗震设防要!求对不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报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l8306-】200?1,)或当地地震小区划!结果审批《抗震:设,防,要求 第》六,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意见作为】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或者申请报!告、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  —   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对未包含和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 :     市、县(!市、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的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应予配合、》协助保?。障建设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并抄送?同级有关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一)【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  》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范围之!内的所有建设工【程(见附表) 【  :   ?(三)第四纪活【动断层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研究!程度:及资料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建设工?程(见附表) 【 第八条 》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酒店)、《。和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九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本!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到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验证接受】管理和?监督对拒不接—受管理和《监督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开】展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的当地?地震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所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手续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必!须,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业,务禁止?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初《步设计审查等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 《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部门审【批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   》  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规划:、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的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建】。议该:类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与验收【抗震设防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根—据需要由同》。级,政,。府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震?害预测工作地—震小区划《图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后!。作为确定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     城乡!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震《害预测结果作—为抗震救灾的依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更新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础数据库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进行【县级:以,上,城市主要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对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命线工程和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酒店)、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做好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 第十三条 城乡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与抗震防灾规】划相互协调编制【城乡土地规划和建】设规划时应有地震部!门参与要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要按规《定设置避《震疏散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不断提高村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村镇的机关、—企业、学校、商【场,、,宾馆:(酒店)、》卫生院等公》共,建筑新农村》建设、灾区倒房重】建、移民搬迁—等,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工作  —。   市、县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加强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管理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抗【震构造详图对农【村建筑施工队及其个!。体建筑工匠进—行必要?的抗震施工技—术培:训乡:镇规划建设所—应加强对农民自建】住,宅,抗,震设防?。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不按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设计单位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不按抗震【设计进行抗震施工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有关审批部门为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明【确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办理审?。批,手续:的由监?察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2008!年9月3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宛政办〔200【8〕92号)同【时废止?。 《 ,